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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議決:不能追算電費差額‧偷電限追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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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1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布城20日訊)內閣今日議決,國能不能追算為用戶更換電錶後出現的電費差額,即使發現用戶涉及偷電,也只能根據法令,追算過去3個月的電費差額。

衛生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說,內閣成員非常關注消費人面對國能追算電費差額的問題,並要阻止國能隨意和毫無限制的向用戶追收更換舊電錶所出現的差額。


廖中萊也是馬華署理總會長,他說,馬華已接獲約200個投訴,用戶有者被追算長達1至2年的電費差額,因此,馬華部長今天特別將這項投訴帶到內閣討論。

他在出席內閣會議後對記者說,追算電錶的電費差額對消費人,尤其是那些出租屋子者有欠公平;他們往往是在租戶搬走後,才發現租戶拖欠大筆電費,最終需由自己來承擔,國能必須厘清這些問題。

廖中萊說,國能今日通過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陳華貴向內閣解釋,把舊電錶更換為數碼電錶是一個政策,因為10至15年或更舊的電錶會放緩,導致計算不準確。

他說,內閣指示國能必須就更換電錶事向人民清楚交待,不能在消費人不知情下隨意更換,更換了之後,又隨意追算和提控用戶。


他說,內閣認為,消費人的權益必須受到維護,國能絕不能向屋主追討任何因為更新電錶而出現的電費差額,即使證明電錶被人篡改,國能也只能根據法令追討過去3個月的電費差額而已。

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醫生昨日在馬華中委會會議後說,馬華共接獲約200宗關於更換電錶,而導致電費暴漲的投訴,尤其是雪州地區。


对我来说,这真的是好消息。。。
无可否认,这件事是马华的功劳。。。总算做了件值得赞许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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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1 1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认为算是个好消息,不过希望txb能够听从指示做事,不要阳奉阴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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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NB的人, 偷偷先幫你改慢慢, 然後過幾過月後, 喔.. 壞了, 要換... 然後新的電表, 調快快, 之後跟之前的有差, 就說, 喔... 你幾個月前有偷電喔... 現在我追回你3個月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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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12: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給個like
我家年頭也換了電錶,電費漲了20%,還要另外放多deposit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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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08: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由这个所谓“卫生”部长口中说出来的话,我有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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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10: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其变,别太早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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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10: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其变,别太早下定论
Natlee 发表于 21-7-2011 10:14 AM



   认同~ 再看看他们会做些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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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10: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ruby_wong


    通常都是五时花,六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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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下变成“呼吁,争取,要求,协商”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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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1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偷电的话那边写偷電限追討3個月。。。可是这3个月是怎样算法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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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1 1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做,十个人看而又每年几十亿那样赚的公司能不走歪路吗?不骗点,吃你们多一点,如何生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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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11 07: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由这个所谓“卫生”部长口中说出来的话,我有所保留。
同心圆 发表于 21-7-2011 08:44 AM



    果然...值得保留。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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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11 07: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追算3个月电费仅限电表损坏 偷电可无限期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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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国内新闻 •2011-07-21 18:06 •点击数:83 •新闻由光华日报提供 • 评 • 顶

(吉隆坡21日讯)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陈华贵澄清,有关国能只能追算最多3个月的电费仅限于电表损坏,偷电事故并不列在其中,反之国能可无限期的向消费者追讨过去损失。

他今日为2011年工业自动化展、2011年电源安全研讨会和智能电网国际工作营主持开幕后,特向媒体纠正昨日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所发表的言论。

他强调,有关法令阐明只能追讨最多3个月的期限其实仅限于电表损坏,但若国能怀疑屋主偷电,根据法律,国能可无限期的追算回来。

他表示,若电表损坏,但消费者却已缴付超过3个月,他们必须拥有足够的证据向国能证明,因为国能公司是讲理的。

不过,当询及消费者的案件在进行调查期间,他们是否仍需付费时,陈华贵表示,消费者可以和国能商讨解决方案,但国能必须要详细彻查问题。

他表示,由于面对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投诉,内阁已指示国能停止安装新电表,并与能源委员会讨论整个程序,以找出透明和公平的解决方案。他保证,消费者所面对的问题都能以亲善解决。

然而,针对国能进行新电表安装后,电费大幅度飙涨,陈华贵否认众人指责国能乘机牟利,他表示,这些新电表都是通过大马工业研究及规格公司的检验,但若国能侵权,能源委员会可采取对付行动。

至于偷电事故,他指出,今年偷电事故从去年9000多宗飙升至2万3000宗,主要是国能更换电表时,发现不少住家的电表封印已被撤除,显示电表被动过手脚。

不怪罪消费者是否偷电

他不愿怪罪消费者是否偷电,但他希望消费者若面对问题,无论是自己偷电、过去屋主所为或其他问题导致,都应亲自到国能,当局将会进行调查。

“若消费者偷电,国能可以和他们协商,透过赔偿解决问题,否则问题将被带上法庭,罪成者可面对罚款高达10万令吉或坐牢3年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这些国能必须对这些偷电人士采取法律对付行动,否则会破坏现有的体制。

“我们的收费是以总电费除以消费者数量来决定,若你偷电,那么其他人必须为你的行为多付费,为了大家的公平,大家用多少就应该付多少。”

賣華做好事?
慢慢等~
看清楚這最新的 UPDATE 吧~
換電錶後出現大差異而被懷疑偷電的,
是只限於電錶損壞那才只能追討最多三個月的差額,
如不是,
全數計算加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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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11 1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若真的是事实,那将是好事。。。
别黑狗偷吃,白狗赔到毛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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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1 10: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尿中来都习惯了说谎,到时TNB拆电表是尿部长会来帮你出头吗?别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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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7-2011 11: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来说,这也真的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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