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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2-2012 0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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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显现在所启示的事中(一)
圣经经节
行传二六15:我说,主阿,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16:你起来站着,我向你显现,正是要选定你作执事和见证人,将你所看见我的事,和我将要显现给你的事,见证出来。
职事的话
行传二十六章十六节指明,保罗并非领受一些事的启示而没有看见基督;反之,他乃是在所领受的事中看见基督。换句话说,凡基督向保罗启示的事,莫不是以祂自己作那些事的内容。这就是保罗要将他所看见主的事见证出来的原因。在保罗所看见的一切异象中,他看见了基督。不仅如此,他也要将主所要显现给他的事,见证出来。这指明如果我们只看见异象和启示,而没有看见主,那我们所看见的就是虚空。
我们不赞成仅仅用神学的方式来研读圣经。这样研读圣经的人,可能学习了神学,但他们没有看见基督。研读圣经来学习神学,与研读圣经为要看见基督大不相同。当保罗在往大马色去的路上,基督向他启示了一些事,而保罗在那些事中看见了基督。主指明祂要向保罗启示更多的事,在那些事中,主自己也要向他显现。所以,保罗所看见的不仅是事情本身,更是基督在这一切事中向他显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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