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1-12-2010 1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bella小子
保險法令說明人可以立任何人為 "被提名人" (nominee) 但目前我所知的是保險公司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索賠煩惱 (人不會明白為甚麼自己明明有名字在保單裡, 卻拿不到錢, 他們會罵保險公司騙人, 吃錢.)都不會接受投保人立非指定的被提名人在保單內的.
單身 只有父母是合法被提名人
已婚 只有伴侶和孩子是合法被提名人
以上兩種情形下, 保單才會成為 "信託" 保單 (trusted policy)
立了以上兩種的提名, 保單會要求投保人立1至2位信託人
(多是要求以上的被提名人成為信託人, 當然也可以委託公司或銀行, 但手續更複雜, 保險公司多不會接受)
一般上投保人都會被要求是其中一名信託人, 以方便日後想更改時自己還有決定權.
當保單投保人去世時, 保單支票會直接在手續辦妥後, 支付給指定的信託人, 然後由信託人根據保單所指定的巴仙率分配.
保險要女友受益, 只有選擇立 條件式轉讓 (conditional assignment) 或 絕對性轉讓 (absolute assignment)
兩種轉讓的分別在於, 前者讓投保人生前擁有自主權, 可以隨時更改或取消轉讓; 後者則一旦轉讓手續完成開始, 投保人就不再對該保單有任何權力, 就算投保人想拿出裡面的錢, 退保, 換繳保費方式, 取消轉讓, 改立其他人, 甚至當中就算有意外賠償和醫療保單, 所索賠到的數額也會全數屬於受讓人 (assignee) 投保人再也無法享受到任何保險內的利益. 此時, 投保人就算後悔想取消這 絕對性轉讓, 也要得到女友簽名同意才可以 (你是女友, 你會簽嗎?)
所以多數鼓勵投保人選 條件式轉讓 (conditional assignment).
絕對性轉讓 (absolute assignment) 多用在慈善用途上, 如把保險利益全數撥給某孤兒院.
我由於不知道樓主因甚麼原因把保險利益給生意伙伴, 但以上的轉讓法仍適用在生意伙伴上.
我認為, 如果樓主把保險利益給生意伙伴是基於合伙生意的關係(例:甲方去世, 乙方用甲方賠給乙方的保險金, 從甲方家屬買斷甲方手上的股份), 則有需要立好合約 (尤其一定得註明, 雙方家屬不得拒絕賣出股份給對方, 甚至不得把股份賣給丙方等等條款)
否則是一場鬧劇加悲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