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ackchp 于 22-1-2010 04:32 PM 编辑
回复 8# 心邢熙
很抱歉。。。。小弟是根据当时纳吉公布此mini budget时,媒体所报到出来的解说
http://www.sinchew-i.com/sciWWW/node/80520?tid=304
即起至明年12月31日簽約‧房貸利息扣稅額1萬 2009-03-10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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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左)在國會下議院提呈“迷你預算案”。右:首相阿都拉。(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從今年開始,凡在今年3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簽定房屋買賣合約的大馬公民及居民,房屋貸款利息將可亨有1萬令吉扣稅額,但只限一個房屋單位。 目前,若購屋者的房屋出租,其房屋貸款利息是被允許扣稅項目,但若房屋沒有任何收入包括自居,則不能扣稅。 財政部長拿督斯里納吉今日(週二,3月10日)宣佈,為了振興房屋領域及增加納稅者的額外收入,凡向發展商或第三者購買房屋的公民,其房貸利息可扣稅,但只限一個房屋單位包括組屋或共管公寓。 這項扣稅期限,是從繳付房貸利息的首年開始計算,為期3年。
哪里知道,小弟另查其他资料,发现有如你所讲的是事实。。。。
http://www.kpmg.com.my/kpmg/publications/tax/2009_MiniBS.pdf
第五面可做参考
或者是政府在开始受人民批评之下,做些修改吧。。。。
谢谢你提醒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