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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政经版主 =[Zone]= ─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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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9 08: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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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的交代﹕
1) 事情是因為ZONE代表版主團發言不謹慎﹐讓網友有“版主團認為雪州議員涉及性醜聞”的誤解而引起的。
當時版主團的決定應該是
版主團認為﹐說“雪州議員涉及性醜聞”﹐不應該受扣分/處置。
而不是
“版主團認為雪州議員涉及性醜聞”。
當時ZONE版主公信力受質疑﹐再由ZONE再代表版主團做出聯合聲明並不適合。所以版主團決定由俺做出聯合聲明。也由俺代表版主團做出道歉。(版主團在ZONE發表該言論時都並沒意識到有問題﹐所以也應該附上責任)
2) 以上問題﹐只是發言不夠謹慎﹐交代得不夠清楚的問題。並無涉及任何犯規或者攻擊性言論。所以版主團認為道歉夠了。並沒有任何後續行動。
3) “雪州行政议员涉及性丑闻” - 版主團認為網友有權這樣想 (認為黃潔冰事件屬於性/醜聞)。版主團不認為應該矯枉過正的幫網友決定用詞對錯。當然﹐其它網友可以反駁/討論。
4) 政經版主團不願意就“雪州行政议员涉及性丑闻”發表版主團立場﹐因為這跟處理版務無關。個別版主可以有個別立場。版主團不會就政治課題來統一立場。只會就版規版務統一立場。
以上言論都已經跟網友交代過。網友不滿意﹐所以交給網管/超版定奪。
交代完畢。
[ 本帖最后由 OPO 于 5-10-2009 09:0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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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9 0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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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9 03: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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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版主團認為是“發言不謹慎引起誤解”。不是濫權。
因為ZONE是在共識下發言的。而兩者的差距也不是大﹐至少當初版主團都沒看出來。
你有權看成是濫權。俺不同意你的觀點﹐但尊重你的立場和看法。
就交給超版/網管來判斷。
至于道德表現﹐跟言論自由的界限﹐同樣的﹐俺不認同﹐但尊重你的看法。
也一併交給超版/網管決定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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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9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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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9 03: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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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说的肿公认为那是“性丑闻”的言论,或其他网友认为那是“性丑闻”的言论,版主团认为那是个人意见,看法及立场。
黄洁冰的事件发生后,一些言论确实有把该事件和“性丑闻”或“丑闻”扯上。。。
神凤去谷歌了下,找看有无人的言论是指黄洁冰的事件为性丑闻或丑闻。。。
性丑闻
大红花的国度
虽然在理来说黄洁冰没有错,不应该辞职,
既然很不幸的成为“性丑闻”主角,辞职也是一种对社会负责,给自己留下一份自尊。
还有着个基尔的言论
民聯更不應該持有雙重標準,當初既然叫蔡細歷辭職,為何現在不這麼做,吉打武吉士南卯阿魯姆甘也因為涉及婚外情辭職,之前霹靂一名民聯市議員也涉及性醜聞而辭職,黃潔冰應該效仿他們的做法
对于丑闻的诠释,维基说的:
性醜聞:指公众人士(主要是政府人员)公然违反法律及道德行为,例如偷情、性侵犯、召妓、同性恋
而基尔德言论,这一段也说了
這是涉及道德的問題,我不覺得大馬人能接受,公正黨應該要她(黃潔冰)辭職,不然公正黨將和她一樣是不道德的政黨,我們不能接受不道德的行為。”
另外,星州报导说有部落客说
雖然有人認為黃潔冰是受害者,但大馬社會的道德價值觀是相當清楚的,一名政治人物不能說所做的行為屬於隱私,就能當作隱私。
他質問,黃潔冰涉及的醜聞是否是在為年輕一代樹立好榜樣。
一篇挺黄洁冰的文章总结时的看法(也可看出性丑闻的用法,该作者虽不同意,却也默认了性丑闻的用法)
。。。。。然而,一次次所谓性丑闻事件,政治人物被侵犯隐私权、被偷拍,并成为打倒政敌的手段。。。。。。。。。。
正当我国政坛出现竞争越来越激烈,局势越趋复杂的情况下,人民已经不能单纯用道德标准,是否涉及性丑闻来判断一个政治人物的品行和政治理念。反之,我们应该谴责偷拍者,让他们对破坏我国健康政治环境负责任!
有者,甚至把黄冰形容为大马版的璩美凤
马来西亚版的「璩美凤」案爆发,马国雪兰莪州华裔行政议员黄洁冰,据传遭到偷拍裸照及性爱影片,当前相关的照片可能已经流传市面。37岁的黄洁冰已经於15日报警,并请人到住所搜查,确认是否被装窃听器或针孔摄影机
黄洁冰丑闻照片的形容词
马来西亚华裔女州议员黄洁冰裸照泄露. 黄洁冰被曝光的丑闻照片
其实,醜聞,一般又叫负面新闻。(维基)
黄洁冰的肯定是负面新闻,然而也涉及“性”。
以字面解释的话,称之为“性丑闻”,咬文嚼字辩论的的话,很容易没完没了的。
最后,神凤要说的是:以上所举的例子,乃网络搜寻所得,证明确实有言论把黄洁冰事件与“性丑闻”或“丑闻”扯上,非指“政经版主团”或“神凤版主”认同那是一件“性丑闻”或“丑闻”。
该些例子,只是想说明政经版主团视该种言论为建立在“有一定程度根据的事件”为基础下的言论而采取的要管制(视情况),而非矫枉过正的插手介入处理的的态度。
[ 本帖最后由 神凤 于 5-10-2009 05:1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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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9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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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事件是个误解造成的。
版主们已经澄清了,ZONE版主没有指议员是否涉及丑闻的意思。
OPO代为致歉不仅是表明版主们确认ZONE不是擅自代表版主团发表该声明,也说明版主的立场是一致的。
既然版主们没有指议员涉及丑闻的意思,也没有擅自代表版主团发表声明,我觉得就没有滥权的情况。
这里,任何一个版主作出交代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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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9 10: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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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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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过去现在未来 的帖子
或许我这么说更直接。
应该说是:“有消息/报导来源”比较贴切。而不是“有根有据”来说明不扣分的理由。
“性丑闻”的说法其实不是ZONE提出的,而是根据纪大煙袋网友的帖来回复,ZONE没有认定这性丑闻的意思罢?他是针对纪大煙袋网友所说的性丑闻来提出报导来源。
ZONE只可以代表其他版主说明不扣分的决定没错。
只是“有根有据”并不是版主共识的部分他应该在该回帖做出解释,另外我该说这里已经用词不当。我会建议他作出必要的修改。
OPO版主的不雅发言请按报告,说明理由,通知版主处理。
ZONE發言不慎,以后多改进就可以了,但我觉得还不算失职。
没有。目前没所谓的上限,一个版主可以因为1个严重错失被撤职。一般的失误只要版主愿意去自我纠正,我们通常也愿意给予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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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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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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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cari发表攻击性言论或其他严重离题的言论,最重要的条件是:
1.版主的分身
2.跟版主有很密切的关系
3.版主的朋党
如果没有以上的任何一个条件,肯定是不可以乱发言的。
版主道歉是做戏给其他无知的网友看他们有多么的大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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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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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jojohot 的帖子
“I DUN F******** CARE ”
這句話﹐俺被扣了500分﹐應該破了非攻擊性﹐非離題灌水性言論單帖最高紀錄。
滿意嗎﹖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weat.gif)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weat.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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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4: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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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6-10-2009 0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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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09 0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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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现在未来网友,
即使我纠正了ZONE用词不当之处,你也许仍没摆脱该用词不当造成的误解。改正后的应该是:
这说明版主们为何决定不扣分,这才是版主们要表达的。
ZONE说: elizabeth wong的不是性丑闻?
如果你不同意,可以据理反驳。
关于部落格的文章的标准,请向该版版主查询。
ZONE版主方面我会给予劝告。
最后,谢谢你的意见。![](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andshak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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