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30-6-2009 07: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mm88 的帖子
该舍弃的不是人生,
该舍弃的不是生活,
该舍弃的是对无常人生的执著,
该舍弃的是对现实生活的烦恼。
楼主如果能做到这点,那就是佛教徒了。
我祝愿楼主在人生路上找到自己修来的幸福。
[ 本帖最后由 沧浪澈 于 30-6-2009 12:47 P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mm88 的帖子
你已经让了很大一步了,楼主。
两个人相处在一起,是要互相迁就的,若单靠一方的迁就这么走在一起就会比较艰辛。
但凡事不能勉强,尤其无法达到共识,将来必定会有更多问题。
我接触过天主+民俗信仰的coulpe 他们都很好,彼此都不过问或强迫对方迁就自己的信仰。
如果她无法再让步,那么你真的需要深思熟虑自己是否有这么大的包容来迁就她。
嗯~我发觉外国人天主或基督徒反而很少这样的问题。
我德国人堂妹夫全家都是很虔诚的基督徒。
我说上香是一种respect,和他们献花给过世的亲人道理是一样的,
不拿香不鞠躬也可以,结婚当天在和祖先倒茶上香时,静静站着就可以了。
结果连他父母也跟着一起合十鞠躬,我们看了都很敬佩他们如此尊重别人习俗。 |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和女朋友都本末倒置的看待宗教。
已经忘记了宗教的目的和本质。
信仰是为了什么?
说到底是为了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去行动。
如果楼主和女朋友都能明白这一点,就会在对方的立场去想,
也不会这样轻易的分开。 |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04: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池田先生 的帖子
请尊重楼主的选择和决定。 |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04: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池田先生 的帖子
请尊重楼主的选择和决定。 |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04: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卡~~~~  |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07: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mm88 的帖子
生两个孩子,一个跟你,一个跟她。公平咯。一人让一步。不然的话就别生咯,领养也可以。记得要签署一份协议书。 |
|
|
|
|
|
|
|
发表于 30-6-2009 09: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小糊塗仙 的帖子
和你不是同一人吗???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