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商業垃圾費風波未了‧又24商家集體投訴 2010-05-0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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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戶商家聯合反對關丹市議會徵收商業垃圾費新措施。左3為沈春祥。(圖:星洲日報) -
商家以商號印章代替簽名,通過沈春祥聯合致投訴信予市議會。(圖:星洲日報) -
陳漢祥曾發表文告指出,商家的每日垃圾量若少於60公升不需付費,或可向市議會上訴。(圖:星洲日報) -
廖曉薇(餐館業者)(圖: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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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關丹)“徵收商業垃圾費”風波未了,週一(5月3日)又一批來自敦依斯邁路斯里商業區的24間商家集體投訴關丹市議會收費不合理,並一致決定不繳交這筆費用。
這批手機店、餐館、花店、蛋糕店等業者,週一通過報章力表對當局徵收費用數額不統一,甚至部份店鋪不需收費的做法感到極度不滿。 商家表示,他們從報章報導得悉,垃圾量未超過60公升的店鋪理應豁免收費,但業者當中卻接二連三收到一本市議會寄出的“商業垃圾收費固本”,限定從5月份起每月10日前繳交商業垃圾費。 商家質疑市議會沒有向每間店鋪徵收,因為收到通知都屬一樓店鋪,一樓以上店鋪可免收費?這批商家經過商議後,一致決定不會繳交這筆費用。 沈春祥:應重新檢討 受托解決難題的公正黨國會議員助理沈春祥表示,在有關收費導致民眾大力反對之下,市議會應該附順民意,重新檢討及修改條文。 “既然商家指收費太高,市議會應取消徵收、收費減半、或只徵收50令吉以下措施。” 週一在記者會上,他向24戶商家收集商號印章,並將致信關丹市議會,尋求解決方案。 廖曉薇(餐館業者):每月收50令吉太離譜 “每月50令吉收費太離譜,市議會慣於將垃圾桶擺在路中間,甚至倒到滿地都是,服務水準太差,這筆收費不合理。 當局最好帶著秤,否則無法確定我們的垃圾有否超過60公升。 現在收到通知的都是樓下的店鋪,樓上將垃圾拿下來丟又怎麼算?” 陳偉基(花店業者):垃圾不超過2公升不應收費 “花店垃圾每天不超過2公升,不應另收費,門牌稅已經很貴,市議會再收我30令吉也不合理。 這是強制性繳付的嗎?我們不知道市議會用甚麼法令來強制付費。” 李婌翠(手機店業者):垃圾少於1公升收30令吉 “手機店垃圾每天根本少於1公升,也要徵收30令吉,我帶回家才丟可以豁免收費嗎?” 商家認為 市會不應再另收費 1.市議會同時執行徵收商業垃圾費措施,逐步推行機制導致一些商家提早繳付收費,做法並不公道。 2.處理垃圾的服務費已包含在門牌稅,市議會不應再另收費。 3.州議員陳漢祥指少於60公升的垃圾無需繳費,商家理應可提出上訴,取消收費的講法比較公道。 商家:陳漢祥曾透過報章指出
垃圾少於60公升無需繳費 這批進行集體投訴的商家指出,德倫敦區州議員陳漢祥曾於4月18日在透過報章指出,只要商家的垃圾量少於60公升,他們就無需額外繳費。 向市議會上訴無下文 無奈的是,受訪商家說,當他們拿著報章和該本“商業垃圾收費固本”向市議會上訴時,當局只讓他們填表了事,至今仍無下文。 “州議員指稱我們可向市議會上訴,然後取消收費,於是就依照說法去做,不過等到現在也沒消息。 官員指陳漢祥說法不正確 市議會官員也指陳漢祥的說法不正確,低於60公升的垃圾仍然需要收費。” 至截稿時為止,《東海岸》未能聯絡上陳漢祥。另外,由於市議會辦公時間已結束,故也無法聯絡上當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