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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誤闖民宅,少婦被屋主打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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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于中国报April 4, 2009 17:48
愛犬誤闖民宅
少婦被屋主打昏
(馬口4日訊)溜狗期間狗兒突然鬆綁,闖入民宅,連累少婦慘遭橫蠻屋主毆傷。 此事于今早約9時,在馬口萬樂鎮第13巷1間民宅外發生。 一名華裔少婦事發時帶著愛犬出外散步,步行至上述地點時,愛犬突然鬆綁,闖入一間巫裔住家範圍。 扯衣籐棍敲頭 巫裔屋主不滿,竟對站在籬笆門外呼叫愛犬的少婦動粗,揪其衣服辱罵,還使用籐棍毆傷少婦。 事主為居住在萬樂鎮第9巷的林佩玲(29歲),她在事發后據情報警,過后在馬口區州議員特別助理鄭瑞坪陪同下,到仁保中央醫院驗傷。 林佩玲說,事發時,剛巧巫裔屋主打開籬笆門欲駕車外出,從她手鬆脫的狗兒見到籬笆門敞開,就往屋子跑去,她只好站在屋前呼叫愛犬出來。 她說,此時已駕車離開住家大約10公尺的屋主,突然把車子倒退回來,步下車子即對她破口大罵,她試圖向對方解釋不果,對方竟出手揪她的衣服,並出言辱罵她。 她說,當時她拚命掙扎,導致身上衣服也被扯破,惟對方意猶未盡,從車上取出籐棍敲打她的頭部,造成她前額被擊傷。 “頭部遭對方的籐棍擊中后,我突然感到一陣昏眩,身子也站不穩,而摔倒在民宅前,當我在半分鐘后嘗試站起來時,只感到手腳麻痺。” 她說,行兇的巫裔男子約50歲,身材魁梧,並蓄有鬍子,對方致傷她后,即駕車離開住處。 屋主搶先一步報案
警曹建議3方式解決惡人先告狀? 遭橫蠻無理的巫裔屋主毆傷的華裔少婦林佩玲,事發后前往馬口警局投報時,發現對方已搶先一步到警局報案。 她說,對方向警方報案時,除了指稱遭她掌摑外,其頭部的傷痕也是由她本身造成,簡直豈有此理。 她說,其妹妹之前溜狗時,也曾因狗兒在對方住家範圍外的路上小便,而遭警告。 目擊者施援 佩玲說,當她到警局報案時,一名警曹告訴她,馬來人向來對狗比較敏感,應該要小心處理,也告訴她可以3種方式解決此事件,包括和解,聘請律師起訴,或報案解決。 另一方面,一名尾隨林佩玲一同溜狗的印裔回教徒瑪芝娜(60歲)說,她親眼目睹行兇者使用籐棍毆打事主,事主跌倒在地后,不斷高聲求救,她馬上趨前施援。 她說,事主當時要求她到其家中通知母親,該名行兇的巫裔男子,過后駕車離開現場。 住同一區何必傷人溜狗遭巫裔屋主以籐棍毆傷的林佩玲認為,花園住宅區三大民族都有,而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也有異,因此一般上居住在花園的居民,都會有一定的心理準備。
她說,狗只在籬笆門敞開的情況下走進屋內,原本就是一樁小事,豈料屋主竟會因此動手打人,確實令她始料不及。 馬口區州議員特別助理鄭瑞坪勸告居民,有關事件只屬小事,只要大家稍微忍讓,就不會發生爭執,更何況大家都是同住在一個住宅區內,應該互相照顧,守望相助,不應該為了小事而動手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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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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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这个屋主有够狠毒,竟然先一步报案诬赖受害者潘他巴掌 :@
幸好有个印度证人目击案发经过,不然女事主受伤还不说,还可能被诬赖,
谁有案情后继发展一定要更新啊, 我要看这种人怎么死, 伤人一条罪, 报假案在加一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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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1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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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有种族歧视,长期怀恨在心,借故发难。。。偏激的思想!
我为这一种“人“长叹一口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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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7: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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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这样的。。。。半夜猫叫到鬼这样没事的。。。如果你的狗吠下。。我看完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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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8: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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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4-2009 1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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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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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4: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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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裔男子約50歲,身材魁梧..
怎可能被少妇掌掴啊?
哎...总之溜狗尽量不要溜到马X区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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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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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为这种原始人感到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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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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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种事就特别生气~~
他们就是这样,难道开明,开通一点的思想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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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5: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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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4-2009 0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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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09 0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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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09 07: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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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那個狗主都沒有任何想動粗的行為并好言解釋在先的話,我覺得那個馬來人不分青紅皂白就動手打人很不對,深山野人都沒那么野蠻吧?
那位議員助理講的其實也有道理的,但請問互相忍讓是不是也包括了被人毆打也不出聲?狗意外的跑了進去,屋主也沒什么損傷吧?
因為一只狗意外的跑進去自己的家園,屋主為了保護家園而不分青紅皂白的毆打狗主
那假如之前我被人打劫過的話,試問以后是不是只要有人經過我家門口我都可以拿糞去潑那些經過我家門口的人?我也是出自保護自己的立場...
[ 本帖最后由 don97162 于 6-4-2009 07:1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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