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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法空间

我的临作.....请狠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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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09 1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印奴 于 16-2-2009 07:20 PM 发表


哈哈哈。。。

那是所谓的“隐士”为逃避现实的责任而提出的法则。

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负上“现实”的法律责任而信口开河了!!!

我即是我,我的作品亦代表我,好坏个人皆可评,而取不取用还在我!!!




hohoho,
当然这也有选择权于每个人是否要公开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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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9 10: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gel 于 6-12-2008 06:17 PM 发表
印象中书法空间少上传作品,
原以后能常见你的大作



對的,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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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09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印奴 于 16-2-2009 07:20 PM 发表


哈哈哈。。。

那是所谓的“隐士”为逃避现实的责任而提出的法则。

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负上“现实”的法律责任而信口开河了!!!

我即是我,我的作品亦代表我,好坏个人皆可评,而取不取用还在我!!!



原本我是不想参于这些无聊的话题和想法,

因为话题,有提到"草草兄"所以只好说说自己的想法,

第一,过去因为交流的想法,我说过不要有现实的身份来交流,

在网络上大家是平等,在现实生活中是初学者,是大师都可以上来说上几句,

但要基于"礼貌".

但我从来没设什么“遵守網絡規則”,


我何德何能,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来设定这个规则.

第二,要用自己真实名字和笔名,是个人自由.

像准版主就用了自己的名字,而我则选择了一个"逸笔草草"的笔名,

并不是什么
“隐士”
的想法.

更没有什么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负上“现实”的法律责任而信口开河了.的幼稚思维.

基于"礼貌"更是要各位言论小心而已.

得罪诸方,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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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09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空间。。。

你是???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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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09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印奴 于 16-2-2009 12:18 PM 发表
书法空间。。。

你是???

星???




草草兄不是說過“遵守網絡規則”嗎?
即“網絡有網絡的世界”,不與真實世界拉上關系~

[ 本帖最后由 yayayee 于 16-2-2009 02:33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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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09 07: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ayayee 于 16-2-2009 02:28 PM 发表




草草兄不是說過“遵守網絡規則”嗎?
即“網絡有網絡的世界”,不與真實世界拉上關系~


哈哈哈。。。

那是所谓的“隐士”为逃避现实的责任而提出的法则。

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负上“现实”的法律责任而信口开河了!!!

我即是我,我的作品亦代表我,好坏个人皆可评,而取不取用还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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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9 10: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ayayee 于 17-2-2009 11:50 AM 发表




首先,先道歉~因为我用错了句子:“遵守網絡規則”
当然我也觉得草草兄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而没有开罪于何人,
我会发表该文章(18#)亦基于想提醒一下印奴兄,
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在网络上公开自己的身份, ...



谢谢  yayayee 兄的谅解,

因为我觉得印奴前辈有些误解了,所以必需要说明清楚,

所以用辞稍为严谨,得罪处,还真的请 yayayee 兄包涵.我也认同要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应该礼貌上先打个招呼,

至少先把自己的真实身份表明,PM 是个不错的方法.至少是尊重对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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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9 10: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逸笔草草 于 18-2-2009 10:15 AM 发表



谢谢  yayayee 兄的谅解,

因为我觉得印奴前辈有些误解了,所以必需要说明清楚,

所以用辞稍为严谨,得罪处,还真的请 yayayee 兄包涵.我也认同要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应该礼貌上先打个招呼,

至少先把自己的 ...



我覺得不是什么大件事啦~畢竟大家到來佳禮的“書法揮舞”最重要的還是“分享”,
大家搞清楚了,就沒什么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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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09 10: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ayayee 于 18-2-2009 10:44 AM 发表



我覺得不是什么大件事啦~畢竟大家到來佳禮的“書法揮舞”最重要的還是“分享”,
大家搞清楚了,就沒什么大問題~


是的,在网上言谈就是要有你这样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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