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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09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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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印奴 于 16-2-2009 07:20 PM 发表 
哈哈哈。。。
那是所谓的“隐士”为逃避现实的责任而提出的法则。
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负上“现实”的法律责任而信口开河了!!!
我即是我,我的作品亦代表我,好坏个人皆可评,而取不取用还在我!!!
hohoho,
当然这也有选择权于每个人是否要公开自己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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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9 10: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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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gel 于 6-12-2008 06:17 PM 发表 
印象中书法空间少上传作品,
原以后能常见你的大作
對的,期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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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09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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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印奴 于 16-2-2009 07:20 PM 发表 
哈哈哈。。。
那是所谓的“隐士”为逃避现实的责任而提出的法则。
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负上“现实”的法律责任而信口开河了!!!
我即是我,我的作品亦代表我,好坏个人皆可评,而取不取用还在我!!!
原本我是不想参于这些无聊的话题和想法,
因为话题,有提到"草草兄"所以只好说说自己的想法,
第一,过去因为交流的想法,我说过不要有现实的身份来交流,
在网络上大家是平等,在现实生活中是初学者,是大师都可以上来说上几句,
但要基于"礼貌".
但我从来没设什么“遵守網絡規則”,
我何德何能,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来设定这个规则.
第二,要用自己真实名字和笔名,是个人自由.
像准版主就用了自己的名字,而我则选择了一个"逸笔草草"的笔名,
并不是什么“隐士”的想法.
更没有什么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负上“现实”的法律责任而信口开河了.的幼稚思维.
基于"礼貌"更是要各位言论小心而已.
得罪诸方,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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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09 1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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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09 0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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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印奴 于 16-2-2009 12:18 PM 发表 
书法空间。。。
你是???
星???
草草兄不是說過“遵守網絡規則”嗎?
即“網絡有網絡的世界”,不與真實世界拉上關系~
[ 本帖最后由 yayayee 于 16-2-2009 02:3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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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2009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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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yayee 于 16-2-2009 02:28 PM 发表 
草草兄不是說過“遵守網絡規則”嗎?
即“網絡有網絡的世界”,不與真實世界拉上關系~
哈哈哈。。。
那是所谓的“隐士”为逃避现实的责任而提出的法则。
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负上“现实”的法律责任而信口开河了!!!
我即是我,我的作品亦代表我,好坏个人皆可评,而取不取用还在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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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9 10: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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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ayayee 于 17-2-2009 11:50 AM 发表 
首先,先道歉~因为我用错了句子:“遵守網絡規則”
当然我也觉得草草兄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而没有开罪于何人,
我会发表该文章(18#)亦基于想提醒一下印奴兄,
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在网络上公开自己的身份, ...
谢谢 yayayee 兄的谅解,
因为我觉得印奴前辈有些误解了,所以必需要说明清楚,
所以用辞稍为严谨,得罪处,还真的请 yayayee 兄包涵.我也认同要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应该礼貌上先打个招呼,
至少先把自己的真实身份表明,PM 是个不错的方法.至少是尊重对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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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2009 10: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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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逸笔草草 于 18-2-2009 10:15 AM 发表 
谢谢 yayayee 兄的谅解,
因为我觉得印奴前辈有些误解了,所以必需要说明清楚,
所以用辞稍为严谨,得罪处,还真的请 yayayee 兄包涵.我也认同要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应该礼貌上先打个招呼,
至少先把自己的 ...
我覺得不是什么大件事啦~畢竟大家到來佳禮的“書法揮舞”最重要的還是“分享”,
大家搞清楚了,就沒什么大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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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09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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