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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eniz

最黑暗的十八小时!!(真实案例)(中篇在第7页 151楼)(下篇在第11页 27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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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8 02: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eniz13-11-2008 07:13 PM 发表


警方拥有权力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把任何人当作嫌疑犯而扣留至少24 小时,如果警方在这24小时内,找到任何新的证据,就可以向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令,扣留最长14天!!


警方是最有權力的人。。。而且他們也可以在任何的時間捉一些無辜的人當作嫌疑犯而且還扣留至少24++小時。。。如果他們在那些人的身上找到任何的證據。。他們就可以先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令,延長扣留的時間最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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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8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我要给他们倒在地上抽筋的情形。0:3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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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8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1# leoni 的帖子

你看太多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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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8 06: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去找林伯伯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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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8 06: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oni 于 28-11-2008 05:02 PM 发表
看看我要给他们倒在地上抽筋的情形。0:35-0:43
5sqFambBnAM


原来你也是摔跤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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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8 09: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0# YukiLim 的帖子

那么谁样衰就会无端端masuk lokap 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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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8 1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喜欢看BROCK LESNAR而已,因为我喜欢他的绝招F5。能够给所有的猪中F5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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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09 0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alaysia "BO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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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09 1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eniz 于 13-11-2008 07:00 PM 发表 (下篇)  我们等到睡着了!! 也不知什么时候,那两个卖翻版的回来了。。他们的结果是延长扣留三天!!所以他们早上去录口供和拿延长扣留令。他们说我们因该可以回了!因为,卖翻版的说,如果过了三点还没有来带我们 ...


建议把你的经历发给各大媒体还有民联。
必黑社会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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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7-2009 04: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Quan 于 14-11-2008 10:44 AM 发表
用超过18小时看完你的文章。。。


我用15分钟看完,只看楼主写的,那些灌水的,直接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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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10 08: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賤民賤民,皆因人民支持廢物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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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0 01: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应该懂得保护自己....对于酱的case 。。。我们应该咨询“人权委员会" ....人民对于“人权”的知识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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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0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你lz!有时候老百姓就是不能跟官斗,有你这些经历下次真的轮到我也知道怎么做!
应该搞大他,或者把这些经历给报社或政党的去搞搞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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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0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有点心酸。。。但是却是很愤怒的咯!!!!!!气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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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0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有点心酸。。。但是却是很愤怒的咯!!!!!!气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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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0 07: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幾年前也因為在cambell street打架, 被關進petani road警局扣留室, 吃了一餐早餐, 一餐午餐, 然後上court拿延長扣留3天, 又吃一餐晚餐, 一餐午餐, 然後朋友就搞我出來了..

真的不是人睡的..

大家千萬不要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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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10 0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就是有执照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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