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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08 0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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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什么(2)
我有道德,一个不曾犯过性道德的道德。一个不赌、不嫖、不烟、不酒也不曾流血害命更不曾违反国家法律而有案底。我是一个计较黑白、是非的人。跟我谈生意,我也用黑白来评价,跟我讲爱情,我谈是非对错,跟我讲道理,我比你更道理,因为我原是乡巴佬,现在依然也是未见过世面,得过且过,孤独终老的单身汉。
我有55#楼所说的电脑实力,除此之外,尚有最新一期的支票的RM1450多。
我已经在得过且过讲明我会怎么做,这里不再重复。
我有道德,我有技能。钱可以慢慢找。
有位笔者说,人文第一,技能第二。道德即人文也,那么我符合了他的说法。现有道德,才来谈生存,生存的技能,以及在合法和合乎良心(上帝的律法在里面)的情况下,用正当及良好的技能,挣些得过且过的钱,只为三餐,以及照顾家人的经济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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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08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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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妹妹的恩怨
在#59楼已经讲了,妹妹要杀我。那么据她本人说,她说是我在她小学5年级开始打她所累积超过16年的怨恨,没有恩,只有恨。那么,当时我的确打她,她本人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也忘记了。只记得1999年那年(请看第一面有讲我的罪状),我击中她的鼻子一拳,不过后来证实我是精神病患,不久后便送入国大医院治疗,住院时她也没有来看我。那么过后在接受圣经教育过后,就没有事了。只是,在2005年那年,我开始没有吃药,所以离家出走,算父亲的帐,当时父亲差一点报警要抓我,因为怕我的精神分裂症发作要打他。后来我回来,除了吃药,多了一样,一直到现在,就是打针。也是在那年,我打了很恨的妹妹第二次印象中记得的。那么,精神病人杀人无罪,我打她而已,那么我是否应该自杀来了解她对我的怨恨?我曾经犯下上帝的过错而庆祝生日一次,也是接受基督教过后唯一一次送生日礼物给她,2006年1月16日,结果她太高兴,甚至在下一次吵架中说其实那一次她‘差一点’原谅我。什么?我破戒,然后她差一点原谅我?还好她没有原谅我,不然破戒后得到人类的原谅,在上帝面前我是洗不脱的罪名了。结果,大家经常发生口角,然后在2008年初,拿刀砍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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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08 0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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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工后欠父亲多少钱(夸大)
为了保守估计,我夸大数目。不算我给的家用,只算我拿的钱。
圣经说,对人不要有亏欠,你们应该亏欠的反而是爱,爱才可以互相亏欠。
所以,首22年的父爱(虽然还是要强调一次,努力地欺负和打我妈妈,甚至在外面有女人,差一点离婚),我亏欠他。他应当算的,是23岁工作以来(照理来说应该是经济独立了,可是还有欠父亲钱),我所拖欠父亲的钱。
首3年直到2003年的3月,我都没有拖欠他,也因为放弃了高薪的工作转去学习硬件工作,所以结束了给家用的习惯。那么,之后失业的几个月,也有些散工,所以还可以自我维持,并且顺利在2003年8月找到全时工作,一直到2004年7月。也在失业两个月后再找到一份新的工作。问题出在,2005年4月过后。算我失业一年,每天RM30,那么我总共拖欠1万1千。我在2006年4月开始做工,并且开始将全部的薪水给父亲,只领父亲的零用钱RM30,所以当时我算过,那10个月,我还完了失业一年的亏欠,只是尚亏欠2005年6月父亲买个我的RM2500的手提电脑和RM500的手机,所以是RM3000。那么,我在2007年2月立刻上班,结果到去年8月,有的收入全部都给了父亲,照样是领父亲的每天RM30的零用钱。问题出在9月到11月3个月,我领了RM30(算高了)的零用钱,所以是3千。11月开始工作一直到今年2月。那么,从3月到今年6月,同样是3个月,我也欠了3千,过后,我不再将收入给父亲,自己自给自足了。所以RM11000+3000+3000+3000=2万。那么,计较一下3辆摩托车父亲买给我坐的(不算他卖掉然后自己收的钱),一辆大约6千,3辆18千。那么从12岁开始的第一部电脑(22岁前的这个要算,因为超越了衣食住行)4千,1994年4千,2000年4千,那么总共是=RM18000+4000+4000+4000=3万。那么,算一下保险费,父亲从1999年连续帮我供了3份保险单,全部每月RM300,那么,RM300X12X10=4万(算多一点)。加上信用卡债帮我还了3千,好算高一点,5千,那么,总结来讲,2万+3万+4万+5千=10万(算整数)。电脑算了,摩托车算了,汽车的供期从收入让父亲保管那边扣了几期,其他的算父亲供了,因为我没有驾,也没有说要驾车,可是却买个我以示对女儿和儿子的公平。那么,我现在住的房间的水电费,房租费(虽然没有跟我算),用30年来x每月250好不好=10万(算多了)。那么,新年买的衣服都给我穿,也算进伙食里面22年x每天RM30=25万。那么,总的说来,10万+25万+10万分别是23岁后的,22年的衣和食,22年的住。总共是45万算50万。=500千。
我欠父亲父爱,也欠父亲钱。所以,父亲,我不会步你的后尘,就自讨苦吃,养孩子。因为我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爱给妻子。
500千,不是我做工三两下就可以赚回。不是冒着冒犯上帝的诫命去赌博中多多首奖300万就可以一次过厘清。现在,不讲这个500千,我还要算父亲买给我的车3万,和屋8万,虽然两个都有放我的名,但都不是我驾和住。房租刚才在上面已经算了。
所以,实际的方式是,500千不谈,谈现在父亲也帮忙供着的两间屋,一辆车。我会帮忙先供我的名的车剩下15千,然后供那个虽然父亲和我联名但是妹妹一个人住的RM600每月的共拖欠5年的=4万。
那么,除了50万,我现在应该实际点,还5万5千,分担父亲的重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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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8 1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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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人说孩子是父母前世的债主,现在来讨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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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8 1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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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目录
今天开始,我想延续楼主的生活楼。
新目录:
[ 本帖最后由 kmboo 于 19-12-2008 11:43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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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8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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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状况
我深深了解到,要达到自立,就必须强而有力的心理。我的心理可不是自夸,因为心和脑都是基于圣经的熏陶。但是,脑又多了精神分裂症。我还有3项罪状:
1. 玄秘术
2. 色情资讯
3. 激进或狂热分子的主张
第1项是从小到大都习惯跟随民间信仰,当然充斥着各种迷信,甚至跟灵媒扯上关系。
第2项是从8岁到近几年来的手淫习惯,当然期间也看色情影片,甚至全身按摩。
第3项是从15岁到近几个星期来的嫉妒和好胜的精神,使到妹妹成为受害者。
根据我在哲学板块所发表的构思,除了心和脑之外,还可以将生活点滴归类于5大类:人、事、物、时、空。
人方面,我只会问候:握手、微笑、道谢。我只会捐款----有限的爱。我比较差于安慰。我比较差于见面:副首相、拿督、丹斯里----最低限度的沟通。我不会交换眼神。我不会自动自发帮助家庭成员、同事。
事方面,我会Microsoft Windows、Microsoft Office、Microsoft Visual Basic、Microsoft SQL Server、Crystal Reports,守时、开支票、存支票、文件夹管理。
物方面,我有小房、小车。
时方面,我有1992和2005两个据点。
空方面,我到过新加坡、古晋(东)、槟城(北)、马六甲(南)、吉隆坡(中)、巴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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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09 05: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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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看我越有狂傲的心理。
我是否应该延续这个生活楼,从‘巫健鸣’到kmboo(k=健,m=鸣,boo=巫)到kmboo2,看来我是一个善变的人,无法承担生活的压力,包括工作的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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