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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拉萨

冒充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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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pectator 于 21-8-2008 12:40 AM 发表



勿玩火自焚

有一个版主说。。。版规不一定是对的!
你这个公告可能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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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pectator 于 21-8-2008 12:37 AM 发表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__^*)

各位小朋友千万别模仿哦!这位叔叔是有练过的噢!!

万一 / 如果 / 不幸 / 就这么巧
话说有一天~
有一个ID跟我现在的ID百分之99%接近,头像跟我的一模一样,签名档的内容也照抄 ...

那个是每一个人的言论自由,会有人这么做是因为他们认同,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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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規對論壇而言不就是如同憲法對國家而言么?
還可以不對哦?
要就修憲(修改版規),要就撤走,別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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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wbylawbsm 于 21-8-2008 11:30 AM 发表
版規對論壇而言不就是如同憲法對國家而言么?
還可以不對哦?
要就修憲(修改版規),要就撤走,別佔位

版主说不对就不对,版主就如国家正义又公正的警察。

版规如国家宪法,但是言论自由比版规(宪法)更重要。
好像很奇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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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根究底,为什么这个版规会存在?

仔细想想,为什么有网友要刻意注册个相近并会让人感到混淆的ID,还要用同样头像同样签名同样回帖方式等等刻意模仿的举动?

其用意如果不是为了捣乱,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原因了

一个为了捣乱而注册的帐号,存在也没有什么意义

封了,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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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6連帖應該只可以在嘰喳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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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论坛有问题
也给我点时间删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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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該下
你的名字有register copyright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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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1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纠缠在专利权这个点上

这根本不是这个版规存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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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pectator 于 21-8-2008 12:40 AM 发表



勿玩火自焚

本座不怕,本座的真身早就被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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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04: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lawbylawbsm 的帖子

要修改宪法(版规)酱不是要有超过2/3的版主投赞成票?难度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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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04: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无敌敦拉萨 的帖子

很快了!你的帖子跟你的积分不成正比,可见你也是一个爱闹事的问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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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三分之二?
我看只有超级版主有权力投票吧,版主应该没这么大权利

不懂,纯粹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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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05: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战神蚩尤 于 21-8-2008 12:19 PM 发表
追根究底,为什么这个版规会存在?

仔细想想,为什么有网友要刻意注册个相近并会让人感到混淆的ID,还要用同样头像同样签名同样回帖方式等等刻意模仿的举动?

其用意如果不是为了捣乱,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原因了 ...

这个是那个人的自由,不能藐视他在论坛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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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自由?怎么说呢?

自由也要有个限度吧,没有限度的自由,会带来很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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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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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8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才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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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08 09: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无敌敦拉萨 的帖子

難怪版主的。。。。

因為這么多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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