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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间屋子收不到租金,已经有两个月了。想问下各位意见,有什么对策?
我打算叫他搬走,问题是不知道何从下手?我要的方法是文明方式的。
请问下,如果写一封信给他,内容是叫他在指定日期内搬走,不然我就采取行动。例如剪锁报警。
这方法行得通吗?
有没有这封信的TEMPLATE? 英文我不会写!
以下是我想写的内容,有人可以帮我做翻译吗?还是有更好的FORMAT?谢谢!
这是一封通知信。
在这里我要通知你,在3月15日开始到今天,总共欠的租金是RM800。也就是等于两个月的租金。
现在我已经决定了要回收你所租的屋子,地址是【 地址】。
扣除了之前所给的租金抵押RM400,你需要偿还给我的数额是RM 400以及所欠下的水电费。
我给你最后的宽限期是在这封信的14天内你就要搬走。不然我就会采取法律行动。
谢谢你的合作。
[ 本帖最后由 takezhiro 于 17-6-2008 08:0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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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8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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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takezhiro 的帖子
拖欠租金房東傷腦損金
買了房子投資出租,房東最忌碰上一位又拖又欠,又趕不走的混蛋爛租戶。房子找到“中意客戶”之前,房東或許會天天發惡夢,天天祈禱,但只光祈禱,倒不如學會幾招“防拖術”,到底預防好過治療。
合約上清楚列明,抵押金或押租(Security Deposit)及水電押金是不允許被用於支付租金或費用的,因此,一般租戶用繳交的押金來作為遲交有關應付款項的藉口是不應默許的。
須互相遵守合約
屋主一開始就應該讓租戶知道遵守合約是雙方面互相尊重的基本,也可通過經紀傳達房東處理“拖租”的一貫方式,及對其他租戶一樣進行著的公平原則。事先聲明可避免雙方關系鬧僵。
房東千萬別來開始於仁慈,隨便,到中途發現租戶有問題時才來一個態度大轉變。當一個租戶已經習慣欺負軟弱的房東(這種情況相當的普遍),房東轉而採用一個強硬的態度有很大的可能會讓自己損失更重,到底我們的整個產業暫時“落”在他手中。
房東應該事先聲明他會在租金到期的第7天發出提示通知書,並實行欠租14天後付加10%利息的措施。而租金若被拖欠近2個月,則必須發出律師信追討。
別為了省本費惹滿身蟻
房東必須了解,這一切事發之前的準備工作都是必要的,因為即使合約允許屋主在拖欠的“罪名”下收回有關房屋,但事實上卻非常困難、複雜,那必須勞動警方、律師及上法庭申請才能進行,而且必須付出很大的其他代價,這一切的麻煩肯定讓我們成為最不快樂的“窮”房東。
當然,要租戶准時繳租,房東也必須是一品房東,千萬別為了省卻了一些基本費用而惹得滿身蟻,這包括經紀佣金、合約費用以及維修屋子的基本設施及結構。房東絕對不可怠慢租戶的緊急要求,這包括屋頂漏水,廁所功能失調等。
房東本身若是九品貨色,則再好的租戶也會變樣,很多主賓關係都是因為一口氣鬧得兩敗俱傷。切記,一品房東即為“富”房東。(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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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8 06: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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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8 07: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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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讓租戶知道
房東會給他14天的搬家通知書。
之後14天後會發律師信追討。
先禮後兵。
試試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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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8 07: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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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cyc6211 的帖子
我已经写信通知他了,刚刚拿信给他的时候,他还发脾气!
恐吓我说欠了800块的电费,他是不会还的。因为是我逼他搬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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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6-4-2008 07: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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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c6211 于 26-4-2008 07:08 PM 发表 
先讓租戶知道
房東會給他14天的搬家通知書。
之後14天後會發律師信追討。
先禮後兵。
試試看了。
我没有立约,律师信有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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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8 1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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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takezhiro 的帖子
這要請高人指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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