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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登记成为“警察之友”(Rakan Cop)? ---> 【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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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淩晨,隔壁的印度人從午夜1點起,一直吵到3點多還在吵,
忍無可忍,於是突然想到“警察之友” SMS報案方法,
在森州貼找了很久,竟然都沒這樣的帖子出現,
於是選擇使用搜索,只在檳城論壇找到最詳細的方法。
在這裡轉貼,希望可以幫到其他的朋友們。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防止罪案的發生!
原址:[url=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777375]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777375[/url]
民眾可通过以下的SMS方式登记成为警察之友:
键入:rakancop〈空格〉negeri(KL、NS、PK等)〈空格〉daftar〈空格〉nama ,然后传送至32728。
一旦成功登记,你將获得警方之友的登记號码。
徵收費用:RM1
如何將罪案资料传达给警方?
方法一:
SMS
举例:吉隆坡
键入:POLISKL〈空格〉键入罪案相关资料
传送:32728
(其他州属而言,则在POLIS后键入该州的字母简写,如雪州SEL、玻璃市PLS、吉打KD
、檳城PG、霹雳PK、森美兰NS、马六甲MK、柔佛JOH、彭亨PH
、登嘉楼TR、沙巴SBH及砂拉越SWAK。)
方法二:
热线电话
吉隆坡:03-21159999
雪州: 03-20529999
玻璃市:04-9711999
吉打: 04-7392999
檳城: 04-2691999
霹雳: 05-2401999
森美兰:06-7619999
马六甲:06-2851999
柔佛: 07-2212999
彭亨: 09-5151999
登嘉楼:09-6270499
沙巴: 088-318555
砂拉越:082-240800
原帖由 唔嬲就假! 于 5-2-2007 09:00 PM 发表
只要你敢敢發送短訊就可以,當然不要虛報假消息啦。
無論是車禍、打鬥、交通投訴、罪案、半夜吵鬧投訴等等,甚至警方人員做非法路障(躲在樹後面跳出來
那種),都可以用短訊投訴,尤其是非法路障,警方行動室肯定很關注,只要你在信息內注明「有損警方
形象」,他們一定會通過行動室查悉他們的路障行動合法與否。
我曾用為進行的投訴/提供情報包括::
飆摩哆
夜間的非法集會(華人爛仔的集會)
出現可疑者(尤其是針對那種行動鬼祟的馬來仔)
亂泊車(叫警員來開三萬)
車禍後拖車員或車主互相爭執的火爆場面
吸毒者
歌台逾時表演
非法路障
意圖自殺
放心,警方絕對不會傳召你們問話。頂多是打電話給你,以確定更準確的消息情報。
防範罪案,人人有責,往往你的一通短訊,可以阻止罪案發生。
另外,如果投報後,警方沒有在15分鐘內抵達,你可以保留权力,在週四向總警長投訴
;別忘了,發短訊後手機會有記錄留底的證據,因此警方行動室若沒有針對你的投訴採取行動,這些記錄
可做為投訴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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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7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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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07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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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7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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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帖子,我帮你顶一下~![](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veliness.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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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17-4-2007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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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感谢楼上三位朋友的支持,
虽然这样的帖子是不错,
可是支持的人太少。
很多人口口声声说警察不好,警察办事能力慢,
甚至埋怨马来西亚的治安就是不好,
可是自己却从来不伸出正义之手,
看到有坏人犯案,自己却袖手旁观,
电话也不舍得拿出来报警,
害怕自己受连累,害怕麻烦。
警察叔叔们又不是个个有千里眼、顺风耳,
也没有遁地和瞬间移动的能力,
有罪案的发生,也要靠你们的通报或者他们刚好在附近巡逻遇到啊!
现在这个警察之友,超方便的报案方式咯,
又可以发送中文、英文和马来问的短讯,
而且15分钟之内可以抵达现场。
如果迟到,你还可以保留追究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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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7 1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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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你,我要找警察热线电话很久了。。总于找到,谢谢。
我也已经是rakan cop 了,呵呵
不可否认,这个方法的确是帮了不少的忙,在一些无助的情况下,它起了很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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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7 0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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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7 0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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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我拿你的资料放彭亨可以没有。。
不可以也是拿的咯。。呵呵。。
谢谢猪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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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8-4-2007 0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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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07 0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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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8-4-2007 08: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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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7 10: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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