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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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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06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代的口赋

汉代的口赋、算赋,对人征收,属于人头税性质。按人头征税,最先开始于秦代。据史载:秦代曾使税吏挨家挨户按人头数收税,用一种竹制的箕收敛,充作军费,至于是否有男女老少之别,收多收少之差,史无记载
  汉代的口赋又叫口钱,征收对象是七岁至十四岁的少年儿童。汉代规定,凡适龄的少年儿童,不论男女,每人每年要交纳口赋钱二十,充作皇室收入。汉武帝时,随着军费开支的增加,为了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加重口赋的征收,纳税年龄提前到三岁即要负担口赋,征课额也增为二十三钱,增加的三钱作为车马兵器之用,即作为军费开支。由于口赋的加重,人民难以负担,致使有些民户生子辄杀,制造了很多惨剧。但这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却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一直维持到汉元帝元年(公元前48年),由于贡禹的建议,才又恢复到七岁起征。但口钱数额并未减少,每人每年仍征二十三钱。

  对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征收口赋。如东汉时,对武陵蛮夷地区的儿童,每口收 布二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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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更赋

更赋是对按规定应该服役而未能服役的人所征课的代役钱。汉代规定,每个成年男子都有服正卒、更卒和戍卒的义务;但不是一到服役年龄就要去服役,服役的人数也不需要那么多,当不需要服役或有钱不愿去服役时,可以按规定出钱代役,这种代役金叫更赋。
  汉代的更赋,其征收标准是:(1)正卒:如不亲自服役,可纳钱二千,由政府雇人代役。(2)戍卒,如不服役,每人每年纳钱三百。由于戍卒的人数因国家劳务的多少和用兵情况不同而有增减,特别是东汉时,戍卒多征发犯罪之人充当,更赋的交纳和使用,不同时期有多少差别,这就使充作徭役的基金(更赋)有一部分余额,这个余额即归国家财政收入。

  汉代的徭役,还有一项重要的措施:买复,即出卖免役权。买复始于西汉文帝,当时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买到五大夫以上的爵位,就可取得免役的权利。汉武帝时多次许民买复,如元朔(公元前124—前123年)年间,因军费开支过多,府库空虚,于是允许人民交纳一定数量的奴婢后,免除终身服劳役的义务。元封(公元前109—前108年)年间,允许交粮食买得免役权。武帝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又卖武功爵,分十七级,这次是收钱或黄金,凡买到规定的爵位后,可终身不服徭役,不纳更赋。

  买复措施的实行,虽然国家可暂时获得一笔收入,但从长远看,对国家是不合算的。几十年后,元帝永光三年(公元前41年),因服役的人少了,给国家带来了困难。当然买复这一措施对富豪、权贵之家是有利的,但富豪之家免除了徭役,封建统治者就会把它加在劳动人民身上,使劳动者不胜其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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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郎和侍郞

郎:帝王侍从官的通称。“郞”即古“廊”字,指宫殿的廊。郞官的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时始置,秦、汉相沿,有议郞、中郞、侍郞、郞中等名。秦、汉时最初属于郞中令(后来改光禄勋),无定员,出身或由任子、资选,或由文学、技艺。东汉时,以尚书台为政务中枢,分曹任事的人通称为尚书郞,职责范围与过去的郞官不同。后世以侍郞、郞中、员外郞为各部的要职。《狱中杂记》:“而十四司正副郞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清代初年,刑部设十四个司,各司长官正的称郞中,副的称员外郞,总称“郞官”。
  侍郞:官名。秦、汉时郞中令的属官有侍郞,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初任称郞中,满一年称尚书郞,三年称侍郞。隋、唐以后,中书门下及尚书省所属各部都以侍郞为长官的副职,官位渐渐提高。明、清两代,递升至正二品,与尚书同为各部的堂官。唐代韩愈曾任刑部、兵部、吏部侍郞。《出师表》“侍中、侍郞郭攸之、费袆、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董允是侍郞。《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如见袁世凯,特赏侍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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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专卖

汉代对酒实行专卖,始于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御史大夫桑弘羊建议“榷酒酤”。但只实行了十七年,因在盐铁会上遭到贤良文学的坚决反对,不得不作让步,改专卖为征税,每升税四钱。东汉时,因所属统治区缩小,又常遭水旱之灾,所以一再禁止私人卖酒,可见一般情况下实行的是私人经营国家征税制。

  西汉的专卖政策,是同汉代的国策相适应的,特别是汉武帝时,为了满足其安边扩土的需要,广开财源,所以,对盐、铁、酒实行专卖,以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汉代的专卖政策确实为国家财政带来了好处,解决了战争带来的财政困难,有助于增强力,有助于国防建设和边境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对汉代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盐铁在专卖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弊病,主要是价格太高,民多不便;铁器质量粗劣,又无选择的余地;有时还征调人民去服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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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代的车船税和缗钱令

车船税:对车、船所有者征收的税。此税始于西汉武帝年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冬,“初算商车”。征收的对象为商人和除官吏、三老、北边骑士以外的其他车、船所有者。凡商贾的轺车(由一匹马驾驶的轻便车)每辆二算;其他人有轺车者,每车一算;如属官吏、三老、北边骑士,其占有的车不征税。五丈以上的船征一算。
  汉武帝的缗钱令,首先针对当时的商人和手工业主,对他们所有的钱、物征税,其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又扩大了征收范围,凡豪家及中产之家的财产,包括缗钱商货、车、船、田宅、牲畜、及至奴婢等,均在征税范围,需要一一评定,汇总征税。这种做法,必须遭到豪富巨商的抵制;或以多报少,或匿而不报,不愿分财以应国家之需。其实,汉武帝早已估计到这个问题,颁布税法时,即有罚则规定。所以,当豪富巨商争相匿财时,汉武帝于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颁布告缗令,并任命杨可主持告缗工作,鼓励大家揭发检举偷、漏税之人;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还出赏格,对告缗者赏给查出财的之半。其结果,“杨可靠缗遍天下”,中层以上之前大抵皆被告,国家因此而得到大批财物。抄没来的财物上亿,罚没的奴婢千多万,没收充作公田的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房宅亦相应没收。不过,算缗、告缗也有它消极的一面,因为商贾中产以上大多数都被告受罚,以至于破产,造成商民讲究吃喝的多了,从事蓄积的少了;同时,从事车船运输贸易者也少了,导致商品供应紧张,物价上涨。总之,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从长远看,势必影响国家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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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汉年号

以下安年号,庙号,名字,即位时间,即位年龄,在位年数,死时年龄,世系,备注排列

  建武、建武中原世祖刘秀25,32,33,64。南阳蔡阳人,汉高祖九世孙,父刘钦为南顿令新莽末年起兵,公元25年称帝,定都洛阳

  建武中原、永平显宗刘庄57,30,19,48。光武帝第四子以皇太子嗣位

  永平、建初、元和、章和肃宗刘75,18,14,31章帝第五子以皇太子嗣位

  章和、永元、元兴穆宗刘肇88,10,18,27。章帝第四子以皇太子嗣位

  延平孝殇皇帝刘隆105,1,1,2。和帝少子即位时,生仅三个月,在位时间实际八个月

  延平、永初、元初、永宁、建光、延光恭宗刘gu106,13,20,32。章帝孙,父清河孝王刘庆殇帝死,邓太后策迎刘gu进宫,为和帝嗣

  延光、永建、阳嘉、永和、汉安、建康敬宗刘保125,11,20,30。安帝子原封太子,后被废为济阴王,安帝死,宦官孙程立以为帝

  建康、永嘉孝冲皇帝刘炳144,2,1,3。顺帝子在位时间实际五个月(以皇太子嗣位)

  本初、永嘉孝质皇帝刘zan145,8,2,9。章帝玄孙,父渤海孝王刘鸿冲帝死,梁太后与大将军梁冀密谋迎刘zan进宫,封建平侯,即位

  本初、建和、和平、元嘉、永兴、永寿、延熹、永康咸宗刘志146,15,22,36。章帝曾孙质帝死,梁太后与大将军梁冀密谋迎刘志,立为帝

  建宁、光和、中平孝灵皇帝刘宏168,13,22,34。章帝玄孙桓帝死,无子,窦太后与窦武迎刘宏即位,窦太后临朝

  光熹、昭宁(废)少帝刘辩189,15,1,16。灵帝子189年九月,董卓废刘辩为弘弄王,190年使郎中令立儒zhen杀之。

  永汉、中平、初平、兴平、建安、延康孝献皇帝刘协189,9,32,54。灵帝中子由董卓拥立即位,220年十月,曹丕代汉称帝,废献帝为山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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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代地方献贡和纳酎金

汉代,除了向人民征收财产税、消费税,并通过专卖取得收入外,还让地方贡献和纳酎金。贡献,是指各诸侯王、郡国把他们本地生产的特产,定期或不定期地贡纳给帝王。贡献数量,由各诸侯、封君自定。但除了重灾之年经特许免贡外,每年都要贡献。
  酎金,指皇帝在每年八月祭祀宗庙时,各诸侯在参加助祭时所献的金钱。从原则上说,酎金不具有税的性质。史载汉武帝制定《酎金律》,规定以正月旦作酒,八月始成,叫酎酒。此时,皇帝亲率群臣祠祭宗庙。诸侯必须献金助祭,交纳数额,诸侯、列侯各以其辖区的人口数计算,每千人献金四两,人口不足千口的也交四两。在参加助祭时,将金交少府。至于九真、交 、日南则用长九寸以上的犀角及 瑁甲一,郁林用三尺以上象牙及翡翠各二十,代替金四两之数。汉代黄金一两为六百二十五钱(黄金一斤值万钱),四两为二千五百钱。当然,这笔钱真正的负担者不是诸侯,而是人民。按规定,千口人分担四两,则每人为二个半钱,就这点来说,负担不算重。如果同别的负担在一起,那么人民的负担就重了。

  汉代,对违反《酎金律》规定的,要给予程度不同的处罚,包括经济制裁和刑罚。汉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因诸侯所献酎金成色不好,重量也不足,结果,汉武帝命令“王削县,侯免国”,被夺爵者达一百零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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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代的财政官

汉初,负责全国财政的主管官仍叫治粟内史。景帝时改为大农令,武帝太初时改为大司农。王莽时改为羲和(后改为纳言),东汉时仍称大司农。一切财政税收事项,都由大司农汇总。年终造册报皇帝。大司农之下,又分设若干职事官,分管收入、储存、调度等工作。汉代在地方设太守总管一切,下有专管财政的丞,县有县令(长),管一县之事。县下设乡,乡有啬夫,他要了解全乡民户的贫富、丁壮的多少,土地的肥瘠和占有状况,然后按户等差、劳力强弱,评定各户应负担的赋役。史载“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至于乡佐,属乡的员吏,其职责则是具体办理赋税征收事务。
  汉代还规定:凡郡县出盐多者设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的地方置水官,主收渔税。所在诸县,均设置官吏办理有关事项。可见,盐官、铁官、工官、水官皆置于郡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盐铁、手工、水产等项进行管理和征税。设官置署的原则是随事置吏,即根据需要设置机构。

  汉代少府,其职责同秦代相同,在税政方面,主要是掌管对山林、园囿、江湖,以及大海等出产物的征税,这些收入专供皇室及封君生活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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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代的寺庙:普彤寺

西汉初置县,因西周“八士”之一“南宫适”曾隐居此地,取名南宫县,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现为南宫市。普彤寺、普彤塔始建于东汉永平十年(公元67年)。坐落于翼洲,即现代的河北省石家庄两百里的南宫市。普彤寺是河北乃至全国最早的寺庙,它比号称“中国第一寺”的洛阳白马寺的建寺时间还早一年,距今已有19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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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汉党人魁首:杜密

苟利国家生死已,岂因福祸趋避之”,东汉党人并不矫情,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用生命而非笔墨去诠释道义!面对杀身之祸,党人所表现出的坦然赴死的气节与风范,绝非常人所能为。东汉党人的代表人物李膺和杜密皆因舍生取义而名垂青史。
  杜密,字周甫,颍川阳城人也。为人厚道,少有厉俗志。

  杜密少时就显露出了特有的才华,怀有改革时弊的雄心壮志。成年后,因才华出众,杜密受到朝廷重用,被派到河北北部任代郡太守。随后,杜密又几经升迁,先后任山东泰山太守、北海相、尚书令、河南尹、太仆等官职,最终位及人臣,相当于现在的省部级官员,成为权高位重的封疆大吏。

  杜密为官一向清正廉洁,执法严明,且知人善任。在“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社会,“官官相护”之风盛行于官场,官家子弟违法犯罪后由于无人愿意去得罪,往往逍 遥法外。杜密却从不徇私情,对官家子弟有为奸做恶行为者,“皆加收捕”,与庶民百姓一视同人,严厉查办。在担任泰山太守、北海相时,杜密就以捕治作恶多端 的仕官子弟而闻名全国。

  对于人才,杜密又是一位慧眼识得千里马的“伯乐”。北海高密(今山东高密)人郑玄,虽然家境十分贫寒,却勤奋好学,很快就在经学上有了一定造诣。然而成年后,郑玄不得不为生计奔忙,18岁时弃学出仕,充任乡里主管收税、徭役等事务的小官,其间始终刻苦攻读不辍。

  郑玄21岁时,杜密任北海相途经高密,发现郑玄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诵经求学,其虔诚认真的精神,让杜密极为赞赏。杜密认定郑玄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即召署郡职,遂遣就学”,为郑玄提供了学习深造的机会,使他能够专心致志地学习。

  在杜密的大力扶持下,郑玄结束了乡吏生涯,踌躇满志地踏上了游学之路,足迹遍及山东、河南、河北等地,还就学于名儒马融多年。郑玄学成返回故乡时,马融对 弟子们说:“我的学问都随着郑玄东去了。”至40岁,郑玄以“博极群书,精历数图纬之言,兼精算术”而闻名遐迩,“山东(太行山以东)学人无有出其右 者”,成百上千的人投其门下,拜他为师。郑玄对经学的研究兼收并蓄,博大精深,著作等身,“凡百余万言”,学者无不叹服,称其为“经神”,其学说被称为 “郑学”,郑玄成为著名的经学大师。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身正气、心系天下黎民苍生的杜密被人们口碑传诵,时人称誉其为“天下良辅杜周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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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盐铁官营均输平准

汉初,盐铁为私人经营,国家仅设官收税而已,特别是文帝时,对盐铁经营采取放任政策。汉武帝采纳大商人孔仅和东郭咸阳的建议,决定把私人垄断的冶铁、煮盐、酿酒等重要工商部门收归国家垄断经营,在全国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署,并任命当地的大盐铁商为盐、铁官,管理煮盐、制造铁器和买卖盐铁等事务。不产铁的地方设小铁官,以熔化废铁作农具或用具。盐铁官营后,严禁私人铸铁和煮盐。自从盐铁官营后,汉政府大大增加了收入。但是管理盐铁的官吏多为盐铁商人,经营不善,往往产品质量低,价格昂贵,贫民购买不起。

  汉武帝死后第六年,即公元前81年,郡国所举的贤良文学,曾议罢盐铁官营事。会议的结果,取消了酒的专卖和关内铁官,对官营政策作了很大的调整。

  汉武帝在实行盐铁官营的同时,推行了均输平准政策。公元前110年(元封元年),汉武帝采纳大农令桑弘羊的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政策。所谓均输,就是调剂运输;平准即平衡物价。原先汉政府各部门常常抢购物资,引起物价上涨,地方上交中央的贡赋,往来烦难,“或不偿其费”。而且富商大贾囤积居奇,操纵物价。于是由大农令统一在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调度、征发从郡国征收来的租赋财物,并负责向京师各地输送。又由大农令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全国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做为官家资本经营官营商业。“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调剂物价,并获取收益。实行盐铁官营、均输平准政策后,“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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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代禁止铸私钱

汉初,听任郡国自由铸钱。这一方面造成币制混乱,阻碍了商品的正常交换,另一方面,一些贵族官僚、富商大贾操纵造币之权,富比天子,威胁中央。吴楚七国之乱时,铸币便为其提供了重要财力支持。
  公元前113年(元鼎四年),汉武帝下令宣布禁止郡国铸钱,把全国各地私铸的钱币运到京师销毁,把钱币大权收归中央。成立了专门的铸币机构,即由水衡都尉的属官钟官、辨铜、技巧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这次新铸的五铢钱(也称上林钱或三官钱),重如其文,钱的质量很高,便于流通,成为当时唯一合法的货币。

  综上所述此时铸造私钱,假币都是违法的,只能暗箱操作,如果公然宣扬,甚至另铸他币,并且还上缴中央政府只能是公然造反了,如果再加上此时不是在董卓乱政即190以后,只能是死路一条。而且,老百姓也不会认得,此事可以用解放前边区票不如袁大头通用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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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汉的专卖事业

两汉的专卖事业,包括盐、铁和酒三类。
  盐铁产品,为山川、井、池所出,汉初,采取放任政策,任民采铸,官府只向他们征收少量的税,作为皇室收入的来源;如系在皇族、王侯封地之内,盐铁税为封君征收,作为封君、公主的私奉养。

  盐、铁是人们生活必需品,在自由放任政策之下,利之所在,豪富权贵争相竞取,致使公私受困。汉武帝时,改为专卖,由国家控制经营。

  实行专卖的原因。

  西汉对盐铁实行专卖,原因很多,主要有如下两个:

  第一,边防经费开支过大,国家财政困难,需要筹集财政资金。汉武帝时代,由于对外多年用兵,人力、物力消耗很大,一年费用动辄是数十万、数百万,国家蓄积不几年即被用完,财政发生困难。实行盐铁专卖,收取专卖利益,是为了巩固国防的一项长远之计。这项收入不需要向百姓别外征税,是“有益于国,无害于人”的办法。

  第二,将商人之利收归国家,限制商人的兼并活动。汉初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对盐铁也采取放任政策。一些贵族、豪商趁机垄断盐铁经营,只向官府交纳很少的税甚至不交税,因而积累了巨额财富。例如汉高祖的侄子吴王濞,通过冶铜铸钱,煮海为盐,成为巨富,并蓄谋夺取中央政权。对于这个问题,在《盐铁会议》上,桑弘羊等作为一条教训进行总结,他说盐铁放任的结果,“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所以,实行盐铁专卖,也是为了重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兼并,是削弱地方割据势力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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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汉代尚书

“尚书”在秦汉时期原是皇帝身边的小官,原属少府所管,一直由宦官充任,到汉成帝时才改用士人,一般人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后汉书*百官志》引《决录注》说: 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光武帝刘秀)始改用考廉为郎,以考廉丁邯补焉。邯称病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世祖怒曰:"虎贲灭头杖之数十!"诏问:"欲为郎不?"邯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
  士人宁死不做尚书郎,可见其地位的低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东汉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提高尚书的地位。据谢承所著《后汉书*郑弘传》中所载:"尚书郎旧典秩满迁令长,郑弘为仆射,奏以台职任尊而赏薄,人无乐者,请使郎补二千石。"这样,尚书的职位一下子提高了好几级。

  光武帝刘秀"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措施,使尚书台的职权日渐其重,地位也随之提高,乃至于"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避车豫相避。台官过,乃得去。"⑻特别是其中的吏曹(按,后改称吏部),负有选举士人任命官吏的职责,更是重要的职位。整个东汉时期,吏部尚书一职几乎为世家名儒所垄断,一般人是无法染指的。

  御史中丞本来是御史大夫的属官,职位也不高,仅千石。御史大夫改为司空后,御史中丞便成了御史台的主官,原由御史大夫所执掌的监察纠众官的职责便由御史中丞承担。实际职权的提高,使这一职位越来越重要,人选也越来越严格。当时的人把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台合称为"三独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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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汉出酒率

新汉王莽当权,恢复西汉时期酒的专卖,为此,制定了详细的酿酒原料的配比,即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出酒率220%,这个比例与现在的也很接近。从中也可看出,酒曲的用量很大(占酿酒用米的50%),这说明酒曲的糖化发酵力不高。
  东汉末期,曹操发现家乡已故县令的家酿法(九酝春酒法)新颖独特,所酿的酒醇厚无比。将此方献给汉献帝。这个方法是酿酒史上,甚至可以说是发酵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补料发酵法。这种方法,现代称?quot;喂饭法 "。在发酵工程上归为" 补料发酵法"(Feed-batch fermentation )。 补料发酵法后来成为我国黄酒酿造的最主要的加料方法。<<齐民要术>>中的酿酒法就普遍采用了这种方法。

  "九酝春酒法"就是在一个发酵周期中,原料不是一次性都加入进去,而是分为九次投入。<<齐民要术>>收录了此法,该法先浸曲,第一次加一石米,以后每隔三天加入一石米,其加九次。曹操自称用此法酿成的酒质量很好。故向当时的皇帝推荐此法。

  <<齐民要术>>中的补料法除了上述的"递减补料?quot;外,还有"递增补料法" 。如"法酒第六十七"国的"__米酒法",第一次加料3斗三升,第二次加六斗六升,第三次加一石三斗二升,第四投加料二石六斗四升。最重要者应是根据曲热强盛决定加料量。

  汉代开始采用喂饭法,从酒曲的功能来看,说明酒曲的质量提高了。这可能与当时普遍使用块曲有关。块曲中根霉菌和酵母菌的数量比散曲中的相对要多。由于这两类微生物可在发酵液中繁殖,因此,曲的用量没有必要太多,只需逐级扩大培养就行了。喂饭法的方法故在本质上来说也具有逐级扩大培养的功能。<<齐民要术>>中神曲的用量很少,正说明了这点。

  据<<西京杂记>>:汉制:宗庙八月饮酎,用九酝太牢,皇帝侍祠,以正月做酒,八月成,名曰酎,一曰九酝,一名醇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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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汉畜牧业

畜牧业在古代农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秦汉时期,西部、北部边郡,地广民稀,水草丰美,具有发展畜牧业的良好条件。如《史记.货殖列传》说:“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天水、陇西、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然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汉书.地理志》亦说:“自武威以西……地广民稀,水草宜畜牧,故凉州之畜为天下饶。”汉代在西、北地区,除大量官营畜牧业外,也有民间的私营畜牧业。随着畜牧业基地扩大,畜牧经济普遍发展,当时有些地方涌现出了以畜牧经营为主的个体专业大户,如据记载:“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戎王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汉书》卷91《货殖传》。)“班壹避坠于楼烦,致马牛羊数千群……故北多以‘壹’为字者。”(注:《汉书》卷100上《叙传》。)“(桥姚乘官府斥开边塞之机,恣其畜牧)已致马千匹,牛倍之,羊万头,粟以万钟计。”(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卜式者,河南人也……式入山牧十余岁,羊致千余头,买田宅。”(注:《汉书》卷58《卜式传》。)“(马援)因地处田牧,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万斛。”(注:《后汉书》卷24《马援传》。)
  汉代畜牧业户生产有几个特点:首先,地区分布不断扩大,由西北逐渐向中原延伸。受周代以来的长期影响,使中原的一些地方亦开始发展畜牧业。如史称:冀州“畜宜牛羊”,豫州、兖州“畜宜六扰。”即适合于马、牛、羊、猪、犬、鸡等六畜的牧养。二是畜牧生产的品种、类别有发展。除马匹之外,还有牛、羊、驴、骡等。驴、骡是秦代之前中原所没有的品种,被视为“奇畜”。西汉中期后,乃“骡、驴、馲驼,衔尾而入,騨騱騵马,尽为我畜”(注:《盐铁论.力耕篇》。)。再者,当时畜牧专业户生产的规模大,数量多。有的“畜至谷量牛马”,有的“马牛羊数千群”,有的“马牛羊数千头”。汉武帝太初年间,为征伐大宛,发兵六万人出敦煌,“并有牛十万,马三万匹,驴、骡、橐以万数”(注:《汉书》卷61《李广利传》。)。这众多的牲畜,除官养的之外,有不少当是来自民间的私养。还有一点,就是专业户经营的目的明确,它不是生产自给,而是为了出卖,通过交换获利。如乌氏倮,擅长“畜牧”,将其牲畜“斥卖”之,购“求奇缯物”,乘间以献戎王。卜式畜养“羊致数千头”后,再“买田宅”。可见,他们的畜牧经营是一种商品生产。当时有“马侩”“牛侩”等畜牧经纪人,也说明畜牧的商品化走向业已明显。

  马牛在畜牧类中有特殊地位和重要的经济价值。史称:“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注:《后汉书》卷24《马援传》。)“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也。”(注:《太平御览》卷837引《风俗通》。)又云:“匹马,匹牛,居则以耕,出则以战。”(注:《晋书》卷26《食货志》。)当时,由于边郡长期战争,发展骑兵需要马匹;驾车运输和使用犁耕需要“服牛”;而祭祀肉食需要用羊。所以马、牛、羊等成为汉代的大宗商品,买卖现象极为普通。如据《汉简》记载:“元延二年七月乙酉,居延令尚丞忠,移过所县道河津关遣亭长王丰以诏书买骑马酒泉”(注:《居延汉简甲乙编》1703A。);“□书曰:大昌里男子张宗责居延甲渠收虏隧长赵宣马钱凡四千九百二十”(注:《居延汉简甲乙编》2291,2292。);“已校左部中曲候令史黄赏以私财买马一匹”(注:《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31页。);“建设丞行为郡买马”(注:《湖北江陵凤凰山9号汉墓木牍、竹简》,见李均明等《散见简牍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64页。);“□昭三年三月中卖牛一肩水金关□”(注:《居延汉简甲乙编》);“出二百五十买羊一”(注:《居延新简》)。从《居延汉简》所见,当时市场上“买马”、“买骑马”、“买牛”、“买马牛”、“买羊”的记载不少,说明买卖频繁。

  汉代,有关马牛等畜牧的市场价格记载不一,往往因时因地各异。就总体而言是边郡价格低于内地。边郡马价,据《居延汉简甲乙篇》记有“用马五直二万”,“其平宗马直七千”。《流沙坠简》有“一马直九千”(注:《流沙坠简》卷2《屯戍丛残考释簿书类》简五十六考释。)者。是知,每匹马在4000至9000之间。而内地马价,在战乱或灾荒年间,乃暴涨至一匹数万到数十万钱,甚至“马一匹值百金”,事见《史记平准书》、《汉书武帝记》、《后汉书杜林传》、《后汉书灵帝记》等文献记载。牛的价格,一般比马价较低。《居延汉简》记有“用牛二,直五千”,“服牛二,六千 ”每头2500至3000钱。而《九章算术》记的牛价,乃分别为1200、1800、3700钱。羊价,据《居延汉简》记有:“羊二头,直五百”,“出羊一头大母子种从君巨买贾泉九百”,“出羊一头大母勒君兄买泉千”,“出二百五十买羊一”。《九章算术》:“羊一直金二十一分之二十”,“羊价五百”,“羊价一百五十”等,每头分别为250、500、150钱。从马牛羊的价格观之,各地相差悬殊较大。

  为便于衡量畜牧专业户的经济效益,现依中等价格计算,假若马一匹为7000钱,牛一头为3000钱,羊一头250钱。则有“马千匹,牛倍之,羊万头”的桥姚,共计收入可达1650余万钱。其资产多到惊人!至于有“马牛羊数千群”的班壹和“畜至用谷量马牛”的乌氏倮,其畜牧出售后,获利当更为可观。此外,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做了另一种测估方法。他说,拥有“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者,“与千户侯等”,即除去成本百万,年利收入20万钱。在其中的价格测算上,虽然和我们上面列举的例证略有不同,但这同样说明畜牧专业户的马牛羊,通过市场经销扣除畜牧税后,仍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即投资100万能获利润20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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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弓弩

大约在3万年以前,我国就发明了弓箭,这是机械方面最早的一项发明;说明人类开始使用复合工具,弓是利用人在拉弦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力量,以瞬间爆发的形式将箭弹射出去,这说明人类已经具备了机械储存力量的知识。正如恩格斯所说:“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弓和箭是使用时间最长的古老兵器,弓箭可以远射,原始人有了弓箭,就比较容易获得猎物,也可以制服那些凶猛的野兽了。后来,部落之间发生战争,弓箭就成了重要的兵器。最早的弓是用单片的木头或者竹子做的弓背,用动物的筋制成弓弦;箭是一头削尖了的木棍或竹竿。

  春秋时期出现弩,控制射击的弩机已是比较灵巧的机械装置。弩弓的发射原理是相同的,比弓箭射得远,杀伤力强,并克服了拉弓时体力受限制而不能持久得弱点。到汉代,弩机的加工精度和表面光洁度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宋应星(1587~1644(?))的《天工开物》在卷十五《佳兵篇》中记述了测试弓弦弹力大小的方法:“凡试弓力,以足踏弦就地,秤钩搭挂弓腰,弦满之时,推移秤锤所压,则知多少”,方法十分巧妙。该书在我国失传300年,于1926年才由日本找回翻印本

  汉代的远射兵器以弓和弩为主,但使用的箭已大量采用铁制的镞,从西安汉长安城武库遗址出土的兵器观察,箭镞中铁镞的数量超过1000件,同时出土的青铜镞的数量,只及铁镞的1/10左右。在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中出土的箭镞,共达四百四十一枚,其中只有七十枚是青铜镞,其余均用钢铁制造,钢铁镞与青铜镞的数量之比,为5.3∶1。用钢铁制造消耗量大的箭镞,也表明当时钢铁兵器生产的规模是相当可观的。至于青铜镞,也还沿用到东汉时期,主要是三棱锥状的镞,常装有铁铤,当时习惯称为“羊头镞”。

  弩在汉代军队中,其重要性超出弓箭,特别在边防的烽燧守御军队中,强弩是主要的远射兵器。汉弩的弩机,由弩弓、弩臂、弩机三部分组成。弩机由青铜或铁制成,包括牙、牛、悬刀三部分。在弩机外面加装了一个青铜机匣,称为“郭”,可以承受更大的张力。同时,为了提高命中的精确度,在一些弩的望心上加有刻度,用于瞄准,具有近代步枪的表尺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改进。

  根据操作方式分为:臂张弩、腰开弩、蹶张弩。臂张弩是仅依靠人臂力张弓置箭的弩; 腰开弩是以坐姿同时利用臂、足、腰之力张弓的弩。使用时将身平坐地上,以弩平放面前。左右脚掌俱揣入拇内,紧接弩劈,撬上腰钩,钩住弩弦。两手拉腰钩索,两脚掌往前一蹬。劈体往后一倒,一齐用力,其机自起,挂住钒构;“蹶张弩”又称“踏张弩”。一种依靠臂力和腿力结合,来张弦发射的强弩。他的形体比擘张弩大,弩弓长约1.6米,木臂长约70厘米,弓干较厚实,一般由多层木片或竹片复合胶粘而成。弩弓的强度较大,光靠臂力是无法拉满弓的,需要靠臂的拉力和脚的踏蹬力结合来张弦。为 了让腿脚参与张弦,在它的木臂中段,系装有韧绳。张显示,将绳套在脚上,两手拉弦上机扣,站立、坐都可以。战国时期蹶张弩已在战场上出现,它的射程超过830米,在射程内,蹶张弩发出的件都能穿透敌人的胸膛。当时,用这种弩装备的韩国士兵,能以一当百,称雄一时。汉代至明代,蹶张弩有较大发展

  汉弩有一石至十石等规格,这些规格的形成表明机械制造标准在汉代已初步确立。弩机上留下了作工、锻工、磨工等的名字。汉代的弩强度按石来划分,其中大约引满一石弩需27-30公斤的力量。而十石弩最强又被称为黄肩弩,大黄力弩。只有十分强壮的人才能使用。

  曾经李广被围,李广令士兵们引弓不发,他自己以大黄连续射杀匈奴裨将多人。匈奴兵将大为惊恐,纷纷被李广的神勇所镇住而不敢妄动,直到第二日,汉军主力赶到,李广军得以解出重围。加之李广射虎的故事,可见李广的神勇和汉代弓弩的利害

  有关诸葛连弩的早期记载主要集中在《三国志》及其注释之中。

  《诸葛亮传》"亮性长于巧思,损益连弩,木牛流马,皆出其意。推演兵法,作八阵图,咸得其要。"注引《魏氏春秋》曰:亮作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皆有条章,以训厉臣子。又损益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皆出其意,即指诸葛亮的创意、构思、设计,而由他人具体制作。

  《三国志&#8226;杜夔传》 注引傅玄序曰:"马先生,天下之名巧也……。先生见诸葛亮连弩,曰:‘巧则巧矣,未尽善也。‘言作之可令加五倍。"……今若马氏所欲作者,国之精器,军之要用也。费十寻之木,劳二人之力,不经时而是非定。难试易验之事而轻以言抑人异能,此犹以己智任天下之事,不易其道以御难尽之物,此所以多废也。马氏所作,因变而得是,则初所言者不皆是矣。其不皆是,因不用之,是不世之巧无由出也。夫同情者相妒,同事者相害,中人所不能免也。故君子不以人害人,必以考试为衡石。废衡石而不用,此美玉所以见诬为石,荆和所以抱璞而哭之也。‘于是安乡侯悟,遂言之武安侯,武安侯忽之,不果试也。此既易试之事,又马氏巧名已定,犹忽而不察,况幽深之才,无名之璞乎?后之君子其鉴之哉。马先生之巧,虽古公输般、墨翟、王尔,近汉世张平子,不能过也。公输般、墨翟皆见用于时,乃有益于世。平子虽为侍中,马先生虽给事省中,俱不典工官,巧无益于世。用人不当其才,闻贤不试以事,良可恨也。"

  西晋镇南将军刘弘是中国史载"观亮故宅"第一人。他曾亲眼见过"损益连弩"是不容置疑的。 刘弘在"观亮故宅"时却有"物应机,大器无方,通人靡滞,大德不常。……英哉吾子,独含天灵。岂神之祗,岂人之精?何思之深,何德之清。……推子八阵,不在孙、吴,木牛之奇,则非般模,神弩之功,一何微妙"(《诸葛亮传》注引《蜀记》) 的感叹。

  宋代《玉海》卷一五十《唐静塞弩》条说:张云《咸通解围录》:南蛮有执旗者傅城发静塞弩,贯之。西蜀弩名尤多,大者莫逾连弩,十矢谓之群鸦,一矢谓之飞枪,通呼为摧山弩,即孔明所作元戎也。此资料说的是唐时西南民族中还在使用一种弩,当地百姓叫他摧山弩,据说就是当年的诸葛连弩。唐宋时期,西南民族中涉及诸葛亮的类似传说甚多,可信度较差。

  从以上文献中可初步受到以下六点启发:1,诸葛亮曾创制了一种连弩,在当时十分先进。这连弩有两个基本数据,一是能连发十矢,二是矢长只有八寸。2,陈寿给诸葛连弩定了一个性,即"损益"。后面本文将进一步讨论此问题。3,马均为著名科学家(曾改进前人所造织绫机、百戏木偶,曾再次发明已失传的指南车、发明翻水车),当他看见诸葛连弩时,首先是大赞其"巧",可见它与以前的连弩实有大别,其次是认为还可演进为连发五十矢。希望朝廷立项,让他试验并推广,结果未引起重视。这就为后人研制诸葛连弩提供了极重要的线索。4,傅玄(217--278)为魏末晋初的 的著名思想家,官至荼骑常侍,封子爵。他认为,"马氏所欲作者,国之精器,军之要用也。费十寻之木,劳二人之力,不经时而是非定。"从侧面可看到对诸葛连弩的高度评价。5,傅玄还认为:"马先生虽给事省中,俱不典工官,巧无益于世。用人不当其才,闻贤不试以事,良可恨也。"对朝廷未能批准马均立项,重新研制诸葛连弩感到非常遗憾,甚至非常气愤。这或许是诸葛连弩在诸葛亮身后不久就失传的主要原因。6,刘弘身为大将军,对兵器非常熟知。弩机的发射功能由二矢齐发,到三矢齐发,再到十矢齐发,只是量的变化,无质的飞跃。从战国至晋,二矢或三矢齐发连弩已广泛使用了几百年,刘弘应为司空见惯。而刘弘看见诸葛连弩时,却有耳目一新的感觉,称其为"神弩"。这说明诸葛连弩是一种不同以往的新的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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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0-2006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汉之关税

在汉代,关税属于通过税性质。包括内地关税和国境关税两种。内地关税是指对通过主要关卡的货物的征收;国境关税则是指同匈奴等民族通商贸易所征的税。

  秦汉以前,设关的主要目的是检查行旅货物,以纠察违法行为。但是关卡之多,为各国商旅所不便。秦统一全国,为商业交往开通了道路。汉初,为了促进经济的恢复,“开关梁,弛山泽之禁”,使“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以沟通各地财货,活跃城乡经济。文帝时,把关也撤掉了。景帝四年春,因吴、楚、赵、胶西、济南、淄川等七国联合发动叛乱,又复置诸关,但没有说明收税之责。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才有明文记载,在武关设官收税,不过税率不高,所收的钱,也不列入国家财政,仅供“关吏卒食”,所以财政意义不大。发展到东汉,关税日显重要,征收也较繁苛。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曹歪上台时下了一个诏文,指出关津加重征税,于商民不便,今后要减轻关津之税,恢复十一税率。可见,东汉末年,关税税率已超过百分之十。至于同匈奴设关贸易,主要是为维护民族关系,是否课税,如何课税,税率高低,有无优免,等等,史籍没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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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6 04: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阴谋师 对汉朝相当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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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06 04: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阴谋师 对汉朝相当有研究。
让在下获益不浅。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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