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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案(请大家踊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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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强暴案频发生,而且还发生命案。要怎样严惩那些歹徒,以让社会更安全? 欢迎进来讨论。。。
[ 本帖最后由 edmidnight 于 7-8-2006 01:00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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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06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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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midnight 于 2-8-2006 12:52 PM 发表
近年来,强暴案频发生,而且还发生命案。要怎样严惩那些歹徒,以让社会更安全? 欢迎进来讨论。。。
稳定的国家,强壮的政府,富裕的经济,严格的警队,高深的教育!
更重要的一点:好好呵护你们的下一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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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06 0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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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06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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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06 0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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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06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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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06 07: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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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06 09: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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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从下一代开始让他们明白性教育吧!
至于这一代的,我也想不到什么办法了!!
所以女生们自己要小心,不要穿得太暴露以免.......发生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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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06 0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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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06 0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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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在先進國…
讓妓院合法化,所有妓女定期作健康檢查。
如果是在馬來西亞…
曾經有一個男部長醬說過,
「女生被強暴時,就當作是一種享受咯!」
(備註:部長言論非Babu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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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06 0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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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06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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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06 1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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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ckyTJH 于 3-8-2006 10:55 AM 发表
我可没有针对女性哦
我只是打个比喻吧了
而是要他们有自我安全意思
和自我防范措施
而你说源头.........
这种事会有源头嘛
你没看连知识分子也会干这种事
连亲人也是其中之一
如果你学会如何 ...
你一味儿的叫女生如何防范,如何保护自己,为什么你都不会叫男生自我控制呢?强奸犯,我觉得最好的惩罚就是被判处死!尤其是那些衣冠禽兽,强奸自己女儿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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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06 1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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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爱情来了 于 3-8-2006 11:14 AM 发表
你一味儿的叫女生如何防范,如何保护自己,为什么你都不会叫男生自我控制呢?强奸犯,我觉得最好的惩罚就是被判处死!尤其是那些衣冠禽兽,强奸自己女儿的人!
]
我都说了,那是我的看法
如果我说了,那些禽兽会自我控制的话
你还会在报纸看到狼父,色狼的字嘛...
不要一直针对我的贴
把你的看法也写出来
如过只是.....
你有罪,我判你死刑
就没有罪案的话
你还会看到
运毒,强暴等等的事嘛
有的时候不是说杀一个罪人就能kaotian一件事的
[ 本帖最后由 JackyTJH 于 3-8-2006 11:47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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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8-2006 1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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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们有何办法制止这些歹徒呢?腌掉,死刑还是有别的办法吗?因为往往都是哪些手无寸铁的女子,不觉得她们很可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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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8-2006 1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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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一个网页上看到的一则新闻,看完后,你们有何见解?
27日傍晚,省城明光路附近,一持刀歹徒闯进出租房内,对一独居女孩实施抢劫强奸。女孩机智与歹徒周旋,与其拉起了家常,使歹徒放松了警惕。次日凌晨,趁歹徒熟睡之机,女孩逃出房门,协助警方将歹徒擒获。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抢劫、强奸被刑拘。
27日18时左右,小娟(化名,18岁)下班后回到戴安桥巷出租房内,准备休息。突然,“轰”的一声响,房门被踹开了,一名手持匕首的小青年冲进房内,低声呵斥:“抢劫!”并迅速用房内的“热得快”电线将小娟双手捆绑住。小娟吓蒙了,只好按照小青年的要求,将身上仅有的几十元现金、银行卡悉数交出。
小青年抓住小娟的头发向墙上狠狠撞去,并挥舞匕首,提出要跟小娟发生关系。“如果我不从,他肯定会杀了我。我只好假意顺从,寻找逃脱机会。”事后,小娟对民警说。
就这样,小娟强忍泪水,任凭歹徒糟蹋。之后,小青年再次提出要求,要和小娟“做朋友”。为了保全性命,赢得逃脱的机会,小娟假意答应了歹徒的要求,并与歹徒拉起了家常。“我都做你女朋友了,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你的父母啊?”“以后你怎么养活我啊?”
当晚,歹徒再次兽性大发,与小娟发生了关系。不过,歹徒以为小娟真的顺从自己了,渐渐放松了警惕,竟在小娟房内呼呼大睡起来。
28日凌晨6时许,小娟见歹徒已经睡着,悄悄溜出房门,随手将大院的铁门反锁,跑到附近电话亭报警。合肥市公安局201号巡控车迅速赶到,在小娟的带领下来到出租房楼下。“就是他!”小娟尖叫一声。民警循声望去,一名穿黄色T恤的小青年拿着一把钥匙正准备开门。民警迅速冲下警车,将该男子控制住,并从其身上搜出一把匕首。经当场审讯,嫌疑人叫小强(化名,17岁),长丰县人。
“你们抓我干吗?”当民警将黑洞洞的枪口抵住其脖子时,小强还镇定自若,“她是我女朋友,跟她发生关系,怎么算是强奸呢?”对于入室抢劫的事实,小强解释:“我和她闹着玩的,只是想吓唬吓唬她。”
“他完全是个法盲。”这是民警对他的第一印象。据小强介绍,他还有一个比他大5岁的女友。目前,小强因涉嫌抢劫、强奸被刑拘。
小娟与歹徒周旋12小时,并协助警方将歹徒绳之以法,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清白被玷污。她的这种做法合适吗?安徽大学社会系一位教师认为,她很赞同小娟的做法,因为人身安全高于个人名节。
目前,社会上对“面对色狼,女孩到底是否该反抗”也有争论。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也认为女子的名节比生命更重要,主张女孩面对色狼应该殊死搏斗。不过,这位老师认为,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远远高于个人名誉。“面对歹徒,小娟能沉着冷静地面对,并设法与对方周旋,这本身就是难能可贵的。社会应该给予她更多的关心和爱护,不应该去谴责她”。
小娟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而被歹徒玷污,读者有何见解?万一碰到歹徒,女孩该怎样保护自己?是冒死反抗还是选择沉默?欢迎拨打本报热线0551—2813442发表你的看法。(方冰 倪成 冯兰友文)
本报讯( 夏姜)近日,宁国、南陵警方联手行动,破获了一起杀人抛尸案。嫌犯张超对一女孩施暴不成,竟下手杀人。
6月27日,张超与表弟李某来到宁国市区一网吧上网,正好遇到朋友郭某。张超见郭某身边坐了个女孩,便让郭某晚上把女孩带出来吃宵夜。次日凌晨2点,宵夜过后,张超和郭某在网吧旁的宾馆开了两个房间。
凌晨4时许,张超欲对女孩行不轨,女孩拼死反抗。被激怒的张超凶相毕露,一把掐住她的脖子,女孩很快倒在地上。张超不肯罢休,坐在女孩身上继续掐她的脖子,又抓住女孩的头发,将她的脸浸在水里,直到她停止呼吸为止。
为防事情败露,6月29日一大早,张超买了一只大旅行箱,将女孩的尸体塞进箱子里。6月30日17时许,张超拎着箱子出宾馆后,拦了一辆出租车,朝南陵方向驶去,路上抛尸后逃逸。7月11日,警方在南陵县一宾馆内将张超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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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06 1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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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midnight 于 3-8-2006 12:32 PM 发表
这是我在一个网页上看到的一则新闻,看完后,你们有何见解?
27日傍晚,省城明光路附近,一持刀歹徒闯进出租房内,对一独居女孩实施抢劫强奸。女孩机智与歹徒周旋,与其拉起了家常,使歹徒放松了警惕。次日 ...
我看完了......
你放的含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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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8-2006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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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则新闻有两个情况,一个是顺从,一个是反抗,那你们认为哪个做的对?是拼死不从或是忍辱求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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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8-2006 0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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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正的问题所在,要怎样杜绝强暴案的发生?因为总不能全怪女生的穿着暴露或性感。要有怎样的刑法来维持着社会的治安。死刑,不是办法,因为他们会认为不是你死就是我死,那他就会杀人灭口。你们不认为我国的奸杀案越来越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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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6 05: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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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midnight 于 4-8-2006 02:09 PM 发表
那真正的问题所在,要怎样杜绝强暴案的发生?因为总不能全怪女生的穿着暴露或性感。要有怎样的刑法来维持着社会的治安。死刑,不是办法,因为他们会认为不是你死就是我死,那他就会杀人灭口。你们不认为我国的奸杀 ...
我也是这样认为
我国的奸杀案时常发生
如果人民合作点的话
是能减少的,但要杜绝就有点难。。。。。
恩。。。。应该是很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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