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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武之人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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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06 10: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叶问宗师曾经跟他徒弟说过:“我们不要那么虚伪,说练武只是为了强身健体,武功就是用来打架的”。如果你只想强身健体,你千万别练武,你去搞其他的体育锻炼,去健身,去练气功,免得到时候真动起手来给中国功夫丢脸。练武第一是为了拥有实战格斗的能力,强身健体是为实战服务的,而并不是目的!最烦一些“练武”人士一边吹说自己练的拳如何好,一边又躲避实战,总是拿精武英雄那句“击倒别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枪”来说事。如果街上真是人手一枪,你说这话是合情合理,可实际情况摆在那里,要真有两三个小流氓跟你干上了,你倒是拿把枪来击倒他们让我看看。不要一直跟我说什么修养忍让!当歹徒威胁到你亲人的生命,你给我忍忍看,我看你怎么有“修养”地去解决。精武英雄最傻的就是说什么练武是为了把人的体能推到极限,那还不如去练铁人三项,说是把人的搏击能力推到极限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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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BertT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4-5-2006 10: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ttat 于 24-5-2006 10:31 AM 发表
叶问宗师曾经跟他徒弟说过:“我们不要那么虚伪,说练武只是为了强身健体,武功就是用来打架的”。如果你只想强身健体,你千万别练武,你去搞其他的体育锻炼,去健身,去练气功,免得到时候真动起手来给中国功夫丢 ...

哈哈...!其实,还颇有道理的!

顶你,楼主。

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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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5-2006 0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我也决的不错,不能沉,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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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011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没错~~练武就是打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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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011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说得不错!不过,这真的是叶问宗师本人说过的话吗?还是楼主你本人的一番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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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11 08: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泰迪罗冰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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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1 12: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只认同一半。对,练武是为了能打,这是无可否认的了。但是出手前也要看状况及对手。如果对方只是个声大大但是没有练武的,你出手就等于是打人而不是打架。换句话说,你是在以你的武力在欺负人。当然如果威胁到性命的就不能相提并论了。我师傅也常告诉我,要是我们的生命受到威胁的话,就出手重创对方吧!但是切记不能杀人,因为杀了人就要负上法律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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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11 0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arlosmak 于 27-8-2011 01:03 AM 编辑

这些话是黄淳粱师傅讲的。

学武功是为了打人,宁可在那几秒钟做世界最坏的人,总好过在ICU里醒来,或者永远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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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1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孫立人將軍 于 29-8-2011 08:06 PM 编辑

對付強盜路霸當然是和他們打過

但如果是解決個人恩怨。 。 。武力放到最後才使用吧! 。 。 。要至仇人於死也可以用別的方法。 。 。
或借他的仇家嫁禍去對付他。 。 。 。

氣憤打鬥時很難控制 ,殺了人就要負上法律的責任的,就算是判個誤殺。 。 。人生就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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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1 05: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贊同,練武本來就是為了打架。
不論是以武力欺負人或者抵禦欺負。

古代平民練武主要的目的就是在遇到某些勢力的欺壓時能有一絲玉石俱焚的能力,
帝王一怒,血染千里;匹夫一怒,血濺五步
荊軻刺秦,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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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1 06: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练武,X喜欢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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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1 06: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练武第一是为了拥有实战格斗的能力,强身健体是为实战服务的
我不喜欢打架  but
顶你,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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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1 06: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武力的确可以帮我们抵御外敌,防止我们被欺负。但是还是得适可而止,因为好人与坏人;有罪或无罪,是由法律跟法庭来判决的。不是就凭你一句:"我只是自卫。"就可以理所当然的为所欲为。

我一位印度同事的好朋友就是很好的个案!他是一名空手道教练,某次在大道收费站前遇上路霸。对方是一名华人,一下车就拿着锁方向盘的铁锁冲他走去!车子的挡风镜也被砸破,对方还想把他拉下车来打。

他最终是被拉下车,但是却没被打到。因为他趁对方举起铁锁时,一个刀手往对方的颈边砍去。就那么一招,对方倒地,昏迷,后来送院抢救无效,死了。

而那名印度人兄呢,被警察抓回警察局,送上法庭,被判以一个误杀罪!到现在还在监狱里。

就你们的想法,他捍卫自己的性命安危有错麽?为什么自卫的那个好人要被送进监牢?

所以奉劝各位武者,每次想动手前,先想一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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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1 05: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o 飞天马骝,

你讲的这个,个案有存在疑点。 如果对方拿可致命的武器而他空手被攻击过程,他不小心打死拿武器的人,误杀罪是不能成立的。 除非你打官司不要请律师,或这打了人,那人倒地,就走开不报警。 那人就可能被那被杀的家属反诉。

如果他是从背后攻击 ,正在拿可能不是用来伤人的物件的人,那么那人被他攻击了而死掉,那么他是要背负误杀的罪的。  

我想这里应该有我们不知道的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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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1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千军 于 30-8-2011 02:43 PM 编辑

回复 13# 飞天马骝


    在这个case里关于法律的问题可以去请教carlos兄,不然就请当事人直接去询问专业律师关于这方面的专业意见,然后再回来跟我们分享下,好让我们也有个咨询 。飞天兄要小心佳礼有许多不懂装懂、懂少少扮代表害群之徒,不懂的人真的会被其言论误导,到时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就冤枉了 由于不想认识的朋友被误导,因此小弟特意的提醒,希望飞天兄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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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1 03: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白千军


谢谢千军兄的提点。不用那么客气,什么见谅不见谅的。大家都是好朋友嘛!我虽然一直在找人切磋跟讲手,其实都不是要证明我有多厉害。我只是想真正的达到"以武会友"的宗旨!真的就以武术来结交各位江湖豪杰。不管是我被打还是不小心碰到对方,我都没HARD FEELING及诚心道歉的。

SO FAR我也很高兴可以在武坛里结交一班志同道合的同好!不管是见过面或没见过面(神交)的,我都很高兴的。像见过面的AHTIAN兄,CARLOS兄,TESCOPUCHONG兄,大力鱼兄,ONIKING兄,STREETFIGHT兄,VICTOR兄等等的(我要是漏了某些朋友的名字请多多包涵)。虽然我们不是很常见面,但是我相信只要机缘一到,我们又可以再聚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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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1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JMLOU


JMLOU兄,是的。里头可能真的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内情。我所知道的就如上面写的一样,可以补充的一点就是他把对方打倒后,基本上没有去察看对方的状况就走人。第二点呢,他也没报警。听说他是晚上在家时被警察上门逮捕的。应该就是民众报警然后记下他的车牌吧~~~

我知道的就是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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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1 04: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武 = 止战
把敌人打败制服,阻止进一步的战斗。
不是叫你好勇斗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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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1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MLOU


JMLOU兄,是的。里头可能真的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内情。我所知道的就如上面写的一样,可以 ...
飞天马骝 发表于 30-8-2011 03:10 PM


如果这你说的这样,就很可惜了。 据我所知,一旦自卫伤人的事件发生后,一定要主动投案并配合警方查案。 不可当没事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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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11 05: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JMLOU


    此话当真?但是如果案发地点是以马来人为多数的集聚地而言,那个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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