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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受促负起责任 餐馆内遵守禁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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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25 08: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隆坡19日讯)餐馆顾客受促必须负起责任,在餐馆内遵守禁烟规定。

据《大都会日报》(Harian Metro)报道,马来西亚穆斯林餐厅业主协会(Presma)发表声明指出,他们对日前发生一名男子在餐馆被劝阻吸烟后,对一对夫妻态度粗暴的事件深表关注。

“类似事件不仅破坏餐馆内的和谐氛围,也打扰了其他顾客的安宁,尤其是携带孩子与家人前来用餐的顾客。”

声明提到,作为代表全马逾3500名穆斯林餐馆业者的非政府组织(NGO),PRESMA重申全力支持卫生部及政府落实《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及吸烟管制法令》(852法令)管制,特别是全面禁止在餐馆内吸烟的条款。

“这项法律旨在保障人民的健康,确保每一位顾客都能在安全健康、无烟的环境中享用美食,不会暴露在烟雾危害之下。”

“这项规定不仅仅是一条法律,更是一份责任,要保护自己、家人及周围的社会大众免受烟雾所导致的疾病危害。”

声明强调,顾客与餐馆业者之间的互相尊重,是营造和谐用餐环境的关键。

PRESMA承诺,将继续与卫生部、政府机构、地方当局及其他组织紧密合作,以进一步强化该法律的执行。

“我们也会持续教育旗下的业者与餐馆员工,勇于以礼貌的方式劝阻顾客吸烟,以保障所有人的健康与舒适。”

声明还呼吁各界应共同发挥作用,把马来西亚的餐馆打造成家庭友善、无烟、并且对所有社会阶层安全的空间。

根据记录,自今年1月1日起,已有28个场所(包括餐馆及洗衣店)被列为禁烟区,依据《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及吸烟管制法令》(852法令)正式实施。

此前媒体曾报道,一名男子因在莎阿南第13区一间餐馆内抽烟被劝阻,而袭击了一对夫妻。莎阿南警区主任莫哈末依克巴依巴欣透露,该事件发生在晚上约11时50分,受害者是一名怀孕女子与其丈夫,两人因嫌犯抽烟感到不适,结果引发冲突。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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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25 08: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有个名人说,一日不读书,面目可憎,现在一分钟不吸烟也可能面目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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