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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男屢拍兒童性影像、索取裸照恐嚇遭訴16罪 一度獲釋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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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25 11: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徐姓男子專挑兒童偷拍、索取裸照恐嚇,上月被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16個重罪起訴,在押的徐男移審法院後,法院以徐男覓保無著,當庭釋放僅限制住居,檢方不服處分提準抗告,合議庭認有理由,撤銷發回原受命法官另為妥適處理。

台中地檢署偵查期間,發現徐男有多項性騷擾紀錄,多次違反兒童意願拍攝性影像,抑或是引誘兒童自行拍攝,不少人受害,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


全案起訴後,台中地院受命法官以徐坦承犯行、供詞與證人相符,過往不曾被通緝,無逃亡具體事實,認為可透過其他方法替代羈押,裁定5萬元台幣交保,限制住居,因徐覓保無著,最終改以僅限制住居,檢察官不服提準抗告。

台中地院合議庭調查,檢察官補充說明、起訴書接押意見欄都表示,徐男犯罪次數、被害人不少,可預見罪責不輕,後續還有鉅額民事求償,若貿然釋放有相當逃亡可能。

檢方則指出,徐男有反覆實施之虞,先前給予法治教育、觀護輔導都沒用,應透過監所矯正教化,認有續押必要,建議法院應繼續羈押,避免徐男反覆對其他人恐嚇、詐欺或犯兒少性剝削等嚴重行為。

合議庭審酌,徐男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徒刑,被害人數多,堪認任何人基於徐的立場,都存有逃亡以規避刑責的強烈動機,且徐男曾違反兒少性剝削被判刑1年6月,緩刑兩年,之後又接連兩次對兒童性騷擾、在書店對兒童偷拍,最後雖因和解對方撤告,但足見其不知謹惕、一犯再犯。

合議庭指,徐男違反兒少性剝削被起訴多達16罪,又變本加厲在網路尋找對象,施以詐術取得性影像、恐嚇取財3萬多元台幣,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危害社會治安,原處分僅限制住居,對如何預防其再犯理由,付之闕如,認為檢方提準抗告有理由,撤銷發回原受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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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7-2025 04: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 可教化的  `台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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