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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四篇下离娄章句下3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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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6-2025 07: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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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话题:《孟子》第四篇(下)离娄章句下
第三十章之、——【二】
(续)——即大公无私之殉教徒问:“丈夫之父母畏惧外界说闲话,乃把家族领地内部之翁媳通奸谎称为儿媳色诱之不孝。儿子如同服劳役之奴才而参与袒护父母之游说,那龟儿子宽恕且顺从父母乃貌似依礼行事之样子,其怎敢因诘问父母而担负不孝之罪名呢?”
孟先生讲:“世系家族之风俗所说子女不孝敬父母乃大致体现为五种情况:子女四肢懒惰,不以赡养责任去照顾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之亲缘长辈,此不孝之其一;嗜瘾于赌博酗酒,不以赡养责任去照顾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之亲缘长辈,此不孝之其二;致力于货物金钱之事业,专注于私营妻儿之小家,不以赡养责任去照顾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之亲缘长辈,此不孝之其三;依从旁侧条目之辈分伦理乃为满足贪欲而自甘于卑贱之身份,因此给亲缘长辈带来羞辱,此不孝之其四;喜好兽性勇武于残忍争斗,以致仇家危及亲缘长辈,此不孝之其五。翁媳通奸却以所谓孝道拘囿丈夫之反抗意识乃其情状同一于以上五种形式之一吗?丈夫以服劳役之奴才身份去孝敬其父母,奴才儿子感恩回报主子父亲之施舍恩赐乃如同欠债还钱之亲善而不会对其投合天伦之情。欠债还钱之亲善,乃同类伦比而如兄弟交往之道理;父亲主子以施舍恩赐而图儿子奴才之感恩回报便如同欠债还钱之亲善,感恩一说乃情感讹诈与道德绑架之强盗逻辑而把父亲变成主子。丈夫以服劳役之奴才身份去孝敬其父亲,难道不是要连带占有丈夫之妻子儿女及母亲而都归属于父亲之私产吗?儿子因为感恩而被网捕于父权之中,如果不感恩便会被指摘为平庸浅薄之人,丈夫让出妻子且掩护其翁媳通奸生子,终于妻子有了身孕而依照孝道所培养者却不是儿子而是弟弟。丈夫处心积虑把那弟弟当作自己之儿子乃不顺从老父亲之意愿,丈夫之意愿乃依照感恩回报原则网捕弟弟兼儿子而使自己成功登上主子之位。丈夫之心病乃依照纳孝为父原则而被翁媳通奸孽生之子以抬高辈份所治愈了。”


孝顺或乱伦而孝经无辈分。
定孝焐被窝似伦理乱纲常。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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