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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五篇上万章章句上1(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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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25 1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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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话题:《孟子》第五篇(上)万章章句上
第一章之(二)、——【三】
(续)——迷信者易于作表面文章而扮演角色,衣冠兽畜者便会假借神品而为所欲为,男人娶妻而如同主子收养奴才而那妻子如果假称神奴升登于一家霸主之位便成为水性杨花之淫妇,于是乎子女为其父母办丧事便够不上解释为孝道;神主富有赦罪赐福之资本和能力,衣冠兽畜者便会假借神品而为所欲为,主子因富有神品而拥有其私家天下,于是乎子女为其父母办丧事便够不上解释为孝道;主子贵为先天通神之使者,衣冠兽畜者便会假借神品而为所欲为,奴才贵为后天通神之门徒,于是乎子女为其父母办丧事便够不上解释为孝道。如果士子人品自甘卑贱于取悦神权、迷信者易于作表面文章而扮演角色、神主富有赦罪赐福之资本和能力、主子贵为先天通神之使者,那么不该够成子女为其父母办丧事而解释为孝道之理由,如果子女发自内心尽孝道便应该顺随其死去之父母而殉葬那么才可以因此解释子女为其父母办丧事之实际意义。衣冠兽畜者缺少自主之人品,依照动物王者法则乃幼下者仿效其亲缘长上者之纵欲;王法等级制度之所谓管理便是迷信者易于作表面文章而扮演角色,依照神仙修者规则乃教徒仿效教主轻视肉体而自虐及割剪情感而戒欲;丈夫占有他人妻子而诞下孩子,依照治与反治准则乃妻子仿效偷情而与他人丈夫生出孩子;官员依照等级制度乃大奴才仿效大主子而充当二主子,即便是大奴才在大主子面前不适合充当二主子乃依照上行下效原则也是醉心于追逐名利权势。最大之孝道者便是结束自己之生命而仿效其亡父亡母躺在棺材里。王法等级制度所表现出伍列排序其多种杂样之繁文缛节所仿效者,实乃称赞大奴才蔓延其私欲使见著于二主子地位了。”


如果把赐恩施宠幸骄作为主子之德,那么主子必缺德;如果把忠孝悌贞节烈作为奴才之德,那么奴才必非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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