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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可以在大马打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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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訊)根據移民局發出的“本地國際學生兼職指南",外國學生只被允許在餐廳業、油站、迷你市場及酒店4個領域兼職,而且每星期的兼職時間,不可超過20個小時。
此外,外國學生也被規定在學期假期或公共假期期間,不可工作超過7天。
這項誌期1月18日的國際學生兼職指南,已分發給各國立與私立高等學府。移民局宣佈,外國學生可兼職的措施已正式生效,惟正式執行日期是2月1日。
根據指南,在上述4領域工作的外國學生,是嚴禁擔任出納員(cashier),只可任如服務員、售貨員或在廚房內工作。
須通過學府提出申請
所有申請兼職的外國學生必須持有合法的學生准證,並且必須通過本身所就讀的國立或私立大專學府提出申請。
移民局表示,任何來自私立大專的外國學生,必須到移民局總部提出兼職申請;而國立大學或大專學府可向州級移民局申請,而移民局總監有權力批准或不批准有關申請。
在申請程序方面,外國學生必須獲得本身就讀的國立或私立大專的推薦信,並且跟有關學府代表一起到當局提出申請。
有關推薦信中必須列明其學期假期時間表。
護照列明兼職期限
一旦獲得批准,有關當局將會在申請者的護照上蓋章,列明兼職的期限。
移民局強調,不管國立或私立大專學府,一旦他們允許本身的外國學生兼職,就有責任通知移民局,並且每3個月向移民局呈報學生的報到情況與學術成績。
同時,一旦有關學生曠課多天,有關大專學府必須立即通知移民局。
當局表示,為了配合大馬政府希望大馬發展為卓越教育中心的目標,以及順應全球化的改變,政府決定讓本地國際學生兼職。
但是,當局也不希望外國學生因工作而荒廢學業。
因此,根據指南,外國學生必須確保本身的學術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凡成績差強人意者,其兼職申請一律被拒絕。
移民局也強調,若發現任何大專院校或外國學生濫用准證,他們將會在1959/63年(2002年修正)移民法令下,第9(1)(a)條文下被控上庭。
http://community.tigtag.com/community/27/4420106_1.asp
中国学生在马可以打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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