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69|回复: 2
|
熟悉劳工法令的进来看下。
[复制链接]
|
|
大家好,本人是在shopping mall里打工的,做餐厅服务员。本人在该公司做了6年多了。职位也在主管了,但本人对公司薪金计算很不满意。首先让你们了解下公司对员工工作的细节。公司制定要每位员工1天要做10小时,10小时候的算OT,1个月定要有260个小时,如此类推260以上就算OT。、这是基本的,但当升上“主管”的职位后一天工作时间最少10~15个小时。也是一样一个月也是定要有260个小时。但公司说主管不能只有260个小时,一定要260小时以上,不能少于低多你职位以下的员工工作时间。“主管”工作时间1个月的工作时间260小时以上是没有OT钱的,意思说白白做给公司。之前小弟有问过为什么,因为公司说底层员工的Basic才RM1050所以有OT钱,我的Basic是RM2000所以超过基本工作时间以上是没有给OT钱的。请问这合理的吗??如果不合理,请问大家如该如何做。可以去劳工部投诉吗?需要什么资料或证据。
我也听讲说,我做了6年多Basic才RM2000也是可以去投诉的,请问真的吗?
希望大家能帮到我,谢谢。感激不尽
|
|
|
|
|
|
|
|
发表于 10-11-2018 1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換工吧 過去隔壁問看有沒要請人的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0-11-2018 12: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要打算了,打算做到明年4月。把全部花红都拿完才走。这里出花红分2期的。1月第一次,4月第二次。supervisor一下分3期。1月第一次,4月第二次,10月第三次。
我就是很不爽了,本来这些工资小事情。我没关系,但是现在公司的条例越来越过分。我提到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还有很多小细节。因为公司就看准我们这些员工做那么久了,生活定下来了。买了房,车,结婚生子了。就知道在多夸张条例你们都不会离职,因为不能离职。但我不同,我没房,车不需还贷款,没结婚生子。可以说走就走。所以若是可以投诉的话我一定去投诉先。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