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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里弟兄姐妹们我的罪孽滔天像我这样的人还能得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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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8 10: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会喝酒抽烟心不圣洁,这样的日子已久,我还能得救吗,我吸毒,赌博,淫乱,曾经把人送我的圣经毁灭掉.现在自己去福音书局买了本圣经读,看了看我真是个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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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0-2018 10: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圣经看了耶稣爱我,我要为耶稣死了,安眠药预备了很多打算全服完,我不想再放罪了,我留在世间只会犯罪,没人安慰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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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8 06: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etertiong 发表于 11-10-2018 10:59 PM
我圣经看了耶稣爱我,我要为耶稣死了,安眠药预备了很多打算全服完,我不想再放罪了,我留在世间只会犯罪,没人安慰我吗,,,??????

路加福音 18:9-14
耶稣​也​对​那些​自​以为​义、轻视​别人​的,说​了​个​比喻: “有​两​个​人​上​圣殿​祷告,一​个​是​法利赛派,一​个​是​收税人。法利赛派​站​着,心​里​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其他​的​人,敲诈、不义、通奸,也​不​像​这个​收税人。我​一​周​禁食​两​次,所​得​的​全都​交纳​十​分​之​一。’ 收税人​却​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我​是​个​罪人,求​你​开恩。’我​告诉​你们,这个​人​回家​去,要​比​那个​人​正义,因为​凡​显扬​自己​的,必​贬​为​卑;谦卑​自​抑​的,必​受​显扬。”

请问这两个人谁比较正义?没错是那个收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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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8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etertiong 发表于 11-10-2018 10:59 PM
我圣经看了耶稣爱我,我要为耶稣死了,安眠药预备了很多打算全服完,我不想再放罪了,我留在世间只会犯罪,没人安慰我吗,,,??????

无人有权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也无人有权掌管死期。[传8:8]
人的生死应当由神来决定,自杀是不被神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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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8 0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0-10-2018 01:29 AM 编辑
petertiong 发表于 11-10-2018 10:59 PM
我圣经看了耶稣爱我,我要为耶稣死了,安眠药预备了很多打算全服完,我不想再放罪了,我留在世间只会犯罪,没人安慰我吗,,,??????

弟兄,請容我簡要的回覆:

(1)我們都是罪人,既是罪人,就沒有不會犯罪的,就算是已經信主的人,也難免會犯罪。

(2)因此,神給我們預備了耶穌的血,這血是有無限的功效,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無論我們的罪有多深。
約 翰 一 書1:8 我 們 若 說 自 己 無 罪 、 便 是 自 欺 、 真 理 不 在 我 們 心 裡 了 。
約 翰 一 書1:9 我 們 若 認 自 己 的 罪 、  神 是 信 實 的 、 是 公 義 的 、 必 要 赦 免 我 們 的 罪 、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不 義 。

(3)只要我們向祂認罪,按着祂公義的血,祂就不得不赦免我們的罪。一旦我們的罪得着了赦免,我們就是得救的人了!

(4)只有耶穌才有資格為我們眾人死,因為祂是無罪的人;但我們都是有罪的罪人,沒有資格為任何人死,更沒資格為耶穌(自殺而)死,因此死了也是白死。

(5)神要我們留在世上,並沒有立即把我們提到祂的同在裡,目的就是要叫我們經歷祂的豐富,好好讀祂的話語,享受祂的同在,好叫我們能彰顯祂,並叫我們在祂再臨顯現時可被接到祂的榮耀裡,與祂一同享受祂回來時的快樂。這就如同一個人進入大學之後,必須修完所指定的所有學分才能畢業,在他戴上四方帽的那一時刻,就是他得榮耀的時候。倘若他沒有修完學分就離開了,他就永遠不能畢業,並且永遠得不到榮耀,除非修完這間大學所指定的學分。同樣,神把我們留在世上,目的就是要我們修完祂所指定的「學分」(如:讀經禱告、享受祂的同在和餵養、在生命裡長大、過教會生活、活在祂的同在裡、憑靈生活行動。。。等等)。倘若自殺,就等於還沒修完神所指定的這些「學分」就離開了這間學校(人間),那麼,當主再臨顯現時,我們就必無分於祂再臨的榮耀和快樂,甚至要被丟到天國的外面,在那裡就要哀哭切齿地「補修」我們活著時還沒完成的「學分」,之後才可以有分於主再來時的快樂--這種的「補修」可能要一千年!

(6)倘若有勇氣自殺,何不憑這勇氣再精彩地活在與祂的同在裡?

(7)人生本就是一場賭博,但我們有主和祂的話(聖經)作引領,按這引領的話去行(賭),就必贏得祂大大的奬賞,就是在祂榮耀顯現時,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不像那些為錢財而賭的賭徒,十賭十輸,且傾家蕩產,甚至賠上性命。我們的「賭」只在這短短的幾十年,卻換來永遠的奬賞。並且我們不是盲目的賭,而是有祂的話(聖經)作引領,因此是十賭十贏,並要得着祂的奬賞,且這奬賞是有永遠的價值!不像世上的錢財,那是暫時的。且世上的賭,是十賭十輸!既然這樣,何樂不為?

(8)以前我也曾經想要自殺,但自從接受祂作救主之後,自己就在想:何不按着祂的話(聖經)賭他一場大的?既有勇氣自殺,倒不如就用這勇氣按着聖經的話好好「賭」他一場。因為祂的話是真實的,且祂所說過的話都必應驗,甚至百分之九十七都已經一一應驗了,只剩下百分之三尚等着應驗罷了;因此,這贏面是絕對的大,且必要得着祂的奬賞,並且祂的奬賞是大的,是有永遠價值的,並非暫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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