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2217|回复: 47

失散多年的父亲原来是狼! 少女惨遭强奸11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3-4-2018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6岁少女飘洋过海到首都吉隆坡学院念书,结果,所谓的“学院”根本不存在,还惨遭失散15年的生父强奸高达11次!


根据马来先锋报,少女6个月大时,就已经和父亲失去联系,直至她长大成人后,两人才重逢。2016年8月26日,刚满16岁的少女从东马砂拉越远赴吉隆坡念书,而负责接应她的生父把她带到了位于首都Lorong Haji Taib 1某所租借的房间。


随后,少女才发现,父亲所谓的学院根本不存在,而她还在2016年8月27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惨遭强奸11次。更甚的是,狼父还曾经逼迫她肛交。


少女最终难忍父亲蹂躏愤而报警,父亲随即遭警方逮捕。法庭最终宣判,被告强奸罪名成立,判处相关罪名的最高刑罚,即80年监禁和鞭笞24下。


然而,被告因为不满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被告指出,他和女儿分开了整整15年,因此并不知道眼前人就是女儿,才会做出这种行为。他也表示,父母在他13岁那年就过世,他是由毒贩抚养成人,因此,并不知道强奸是必须坐牢的。


但上诉庭三司星期二(3日)聆听被告求情后表示,被告指不懂受害者就是亲生女儿的说法太不合理,因此决定,维持高庭原判。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3 收起 理由
AMOS5566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4-2018 03: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指出,他和女儿分开了整整15年,因此并不知道眼前人就是女儿,才会做出这种行为。他也表示,父母在他13岁那年就过世,他是由毒贩抚养成人,因此,并不知道强奸是必须坐牢的。
衣冠禽獸  鑒定完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3:1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解決這kl後遺症真的不容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3:4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什么人说:tak tahu或mana tahu就可以过关的!要高官才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理由根本就是弱智!鞭死他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3: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判那么轻而已,不是要切 鸡鸡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3-4-2018 03: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4鞭,恭喜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4-2018 03:5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什么人说:tak tahu或mana tahu就可以过关的!要高官才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4: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强奸是必须坐牢的。"




谷精上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4: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进去墫也不用找这么烂理由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4:5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儿傻还是父亲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5:1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那少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5:1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马山番?花华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ot-B 发表于 3-4-2018 03:45 PM
判那么轻而已,不是要切  鸡鸡的吗?

傻瓜,24鞭足够让你一辈子不用硬起来了。像你这样的,一鞭下去都够你痛几个星期。

再加上坐牢80年,那个废物等于完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nglt 发表于 3-4-2018 04:57 PM
女儿傻还是父亲错?

女儿是错信她的父亲,不是傻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4-2018 05: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人道毁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5: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只畜生死100次都不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5: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送他一程就对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8 06: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畜生,真丢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4-10-2025 09:32 PM , Processed in 0.131314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