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yberjaye 于 14-10-2017 06:43 PM 编辑
8万就是中型廉价屋,可見房屋部長把可负担房屋定義為包括中低型廉价屋
你的建議很好!那些謊話精不只該絕子絕孫,還應該馬上5馬分尸  
房政部长解释定义 可负担屋30万以下14-07-07 10:38:04 南洋商报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说,价格30万令吉以下的房屋,为“可负担”房屋的定义。 他说,根据大马统计局2012年家庭收入研究,约80%中低收入群,家庭月入在6954令吉以下,因此在房屋贷款扣除不超过净收入30%,及基准贷款利率6.6%计算法下,这个收入群能够负担的最高房价在30万令吉范围内,供期30年。“因此,30万令吉为国内80%上述收入群家庭的最高负担房价,也就是可负担房屋的定义。”
5.4万人申请购可负担房屋 他接受《南洋商报》的访问,解释可负担房屋单位的定义。
阿都拉曼说,政府推出“私人可负担房屋计划”(MyHome),鼓励私人界兴建更多可负担房屋,并为私人发展商提供每单位3万令吉的补贴。他说,这项于去年推出的房屋计划,深受发展商和
购房者欢迎,截至今年6月5日,房屋局已接获37名发展商申请发展40项涉及7581个单位的房屋。 他也说,这方面的发展申请,当局还在考虑中,如果符合条件,发展商可以在“私人可负担房屋计划”下展开工程。 “房屋局也接到5万4000项来自购房者的申请。一般上,兴建1万个单位可负担房屋的工程需要2至3年的时间,所以这些房屋计划将在今年年杪开始出售,并在有关时间内竣工。” 买卖合约附10年禁售条件 阿都拉曼指出,“私人可负担房屋计划”的购房者,其申请将受到审核,然后交由房屋局的“私人可负担房屋计划”购房者遴选委员会去作出批准。 他补充,为了确保这些房屋10年内不会脱售,发给购房者的献售书、买卖合约及产业地契上将附上暂禁10年条件。 他说,此举是为了确保需要房屋者从政府这项心意(MyHome)下受惠。 他强调,“私人可负担房屋计划”的目标为,在大马半岛兴建8万令吉至20万令吉,沙巴及砂拉越兴建9万令吉至25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