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w12 于 27-9-2017 12:08 AM 编辑
这个帖还真不错,感觉非常脑激荡。。。。
近些年江湖上有一行人士,攻击不投票或投废票等于放弃公民权利这荒谬说法!
我也想来说说民主选举的看法。。。。
每五年一次,21岁以上有权投票,如果平均可以活到75岁,每个人生中有11次投票机会,错过一次后还有10次机会,错失率不到不到百分之十。 这还只是从一个选民的角度来看待,如果升级到国家层面来看,一个国家的岁数肯定不止有75年,会是几百年或千年以上,在这个未来澷长的历史上,5年一届的选举对一个国家发展进程来说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过程。所以把区区一届民主选举看成是关乎生死存亡的结果绝对是夸大之词。
另一个要说的是比烂思维。。。。。
即表示选民首先自己先放弃了自我标准,以迎合政客的比烂政治模式,然后又指望通过比烂模式,换政府以拿回人民自主权,呃~~~~
是否在这当中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呢?自己先放弃了自我标准迎合政客,等于让上层政治人物作主,制定江湖秩序,然后指望这种由上而下的政治秩序中恢复人民自主权?
实在有够搞笑, 既然承认是由上而下的政治秩序,那就等于承认大政府,大政府模式跟人民主权是对立的,这是比烂人士的一大矛盾,可能比烂人士自己没有察觉到。
还有就是‘人民是老板’的说法
在现代意识中,人民和政府是国家的组成,在国家宪法下行使各自的权利,人民通过选举授权组织政府,政府则透过权力管理人民,这全都在宪法下鉴明的权力运行,人民和政府的关系是宪法中的合约关系,谈不上有什么主仆关系,人民不是老板,政府也不是老板,国家宪法下没有人是老板,一切根据合约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个合约就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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