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11地点捣两集团捕35男女 阿窿开“当铺”诱人借贷
沙克里(前排右)与立功警官手持阿窿的“当铺”放贷海报,以及出示起获的各种用在放贷活动的工具,前排左起林国钦与高翊添(左3)。
警方在行动中充公14辆各类车子。
(吉隆坡25日讯)阿窿开“当铺”,吸引借贷人向他们借钱,从而让后者陷入还债无底洞深渊!
警方日前瓦解两个在南马崛起与甚为活跃的阿窿集团,拘捕35名男女,揭发其中一组阿窿的其中一种放贷方式,以典当广告的方式,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这组阿窿集团在海报上刊登“当”字,以及在海报下面注明联络号码,让借贷人联络他们借钱。
利息每两周15% 落网者除了涉嫌恐吓、朝欠债者住家泼红漆及喷射红料等手法催债,同时,债务利息以每两个星期10至15%来计算,数额令人咋舌。同时,落网者被指以“先付手续费后提供贷款”的方式诈财,要借钱的公众依据指示缴清手续费,过后却没有收到贷款。
全国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副总监(情报与行动)沙克里高级助理总监周五在记者会说,警方自8月初开始对18宗阿窿案件展开调查,证实这两个阿窿集团,涉及非法放贷与欺诈活动,欠债者分别欠下高达160万令吉债务。
“本月21日起4天,警方分别在柔佛、马六甲、吉隆坡与吉打4州的11个地点,捣破这两个集团;在这11个地点里,其中4个地点是非法放贷公司。”
15岁辍学生落网 “共有35名年龄15至44岁的男女,其中20人是在甲州落网,另外7人是在柔佛落网,还有8人在吉隆坡落网;15岁落网者是一名辍学生。”
沙克里说,落网者分别是25名华裔男子、两名印裔男子与8名华裔女郎。
充公14轿车 他说,警方起获多项与非法放贷活动有关的1393令吉现金、各种记录簿、手机、银行提款卡、手提电脑、银行存折、支票、14辆各种轿车、广告册子与漆料等。
警方除了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第427因恶作剧而导致廿五令吉以上之损失条文与第506刑事恐吓条文查案,也援引1951年放贷法令第5(2)非法放贷条文、第29(A)(A)协助非法放贷条文、以及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对付这批疑犯,同时,也会从反洗黑钱角度查案。
目前,35名男女疑犯被延长拘留4天助查。
拿督级首脑落网 沙克里说,落网者当中,有一人是40岁拿督级华裔男子,他操纵其中一个阿窿集团。
他说,警方是在这名拿督级疑犯位于柔佛州的住家,拘捕这名疑犯。
他补充,警方会调查这名名男的“拿督”头衔是否合法取得。
出席记者会的警官,包括该局行动组主任高翊添助理总监、情报组主任余根贵警监、情报组高级警官林国钦副警监等。
借贷还债越陷越深 “优惠”原来是“陷阱” 欠阿窿债务无法偿还,另一阿窿伺机提供贷款“优惠”,令欠债者坠入“放贷陷阱”。
沙克里说,这两个集团于两年前崛起,分别在柔佛州与马六甲开始非法放贷活动,而随着“生意”渐大,而将“业务”推广到全国。
他说,阿窿集团分别以社交媒体、传单与广告册子,宣传放贷活动。
另一方面,警方发现,这两组阿窿集团虽没有连系,但欠债者往往不知觉坠入阿窿放贷的陷阱。
比如,欠债者欠下第一组阿窿无法还清,另一组阿窿“偶然”得知后,趁机向欠债者提供放贷服务来还清第一组阿窿的债务,却欠下第二组阿窿更多的债务,以致债务越滚越多。#
转自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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