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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长推介枪械指南 11执法机构特定情况可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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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7 09: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于星期五(21日)为国内11个执法机构推介枪械(执行任务)指南,让执法人员了解需要遵守的使用枪械作业程序。


东方日报引述阿班迪的谈话指出,执法人员唯有在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才可以开枪,而开枪前也必须先发出警告。


他说,有关指南即日起生效,希望未来不会发生有执法人员因对开枪感到犹豫而惨死的案件。


11个执法机构包括了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马来西亚移民局、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公园局、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内政部、陆路交通局、马来西亚边境安全机构以及马来西亚监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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