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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和大家讨论的话题是关于我国互联网的市场潜力互联网现在可谓是如日中天,世界上最敏锐的人都已摩拳擦掌,希望能在这一个新兴市场分一杯羹,更有甚者早已插入一脚,正在与各路诸侯拼个上下高底,而这种情况在马来西亚更是有增无减,大家都希望能凭借这个时代做成一番事业出来,说作是现代互联网的群雄逐鹿时代也不为过,而在近期内,相信还会有更多的人进入这里面,而竞争还会继续变得更加激烈的吧,那么,让我们进入今天的正题
(1)我国互联网的市场潜力
要看一个市场的潜力,有个简单方式参考,(一)未开发的市场需求(二)已开发的市场份额
(一)很简单,以电商打个比喻,也就是那些没有网购习惯但有一定的消费能力消费者占总消费者的比例,而可以简单理解为比例越高,潜力越大,当然其中可能还会有许多其他的因素影响,不能以一个标准概全,比如一些国家地区可能技术落后,没有电供或网络覆盖,政治动荡等问题导致这个标准失真,不过这在我国还是行得通的的,而之前说过,我国的市场还很年轻,电子商务占总贸易值不过5.8%,全国零售占市场不过3%,这与中国的12.7%,美国的10.6%还有有一定的距离的,而中美的电子商务每年还在以一定的比例增长着,也就是说,我国的未开发市场有着相对高的比例,而这比例所拥有的潜力还是不容小觑的
(二)已开发的市场份额
同样,以电商来作比喻,也就是说那些有网购习惯的消费者们,哪个平台更吸引他们购买商品,比如有lazada,zalora,logon等,或有些更倾向于自己熟悉的微商,或facebook上的一些网红或专页购买商品,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是否建立起一套相对统一的消费习惯而使得单一的公司/企业占了其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也就是我们说的垄断,很显然的如果你要在这个以google为普遍搜索引擎的马来西亚建立一个新的搜索引擎与其竞争,那么你是肯定要失败的,同样的道理,其他互联网业务都是一样,在这项标准里,可以简单理解为消费者的习惯越繁乱,市场越有进军的价值,而我国正是处于这种状态
不难推测,我国互联网在很多地方还未能站得住脚,许多还需要更多的人进来完善体系,而这之中肯定还隐藏着许许多多的商机,等待人们来挖掘,另外,欢迎对互联网有兴趣的小伙伴们来一起交流,若希望能更加深入的探讨互联网课题的欢迎联系我,让我们一起交流交流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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