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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eapchingtw 于 16-11-2020 10:2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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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16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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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vilpky 于 2-6-2016 03:53 PM 编辑
丑话说在先,这是我了解的知识,不一定正确,如有错误,请勿怪。
在你renew车险时,可以加其他人的名字,第一个不用钱,第二个开始,每一个需要RM10费用,第3个也是RM10,第4个也是RM10,以此类推。增加名字的作用是:例如你女友驾着你的车发生意外( touch wood) ,可以claim保险,如果你女友名字没有在你的车险内,也可以claim保险,但是要额外付 RM 400。(如我有错误,请勿怪)
在下一年,当你需要renew车险,到时候可以选择是否要继续放你女友的名字,如果选择不要放,不需要任何费用来删除女友名字,只是跟你的车险说不需要加就可以了。你女友名字在车险内,并不会拥有这辆车的拥有权,所以她是不能与你争车的拥有权的。当claim车险时,都是claim你的车险,除非是别人撞到你而你去claim他的车险,酱就不会影响你的车险的NCD/NCB ( no claim discount / no claim bonus )
温馨提醒:如果你其他家人有跟你share车用,你也可以考虑加他们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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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16 1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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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负责车保险的,大大所分享的资讯很好,保单上多加的驾驶员(driver)确实是为了避免要claim保险时所付的RM400,如果当时驾着车的不是车主而是其他人。
这个多加的驾驶员(driver)并不会影响原本车主对于车的一切决定。毕竟假如车还是在贷款着,银行什么事还是只是找原车主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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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16 08: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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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eapchingtw 于 16-11-2020 10:2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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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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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想到车子拿来当商业用途,已经违反条例?
除了事,保险是不赔的,到时会有民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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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6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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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想到车子拿来当商业用途,已经违反条例?
除了事,保险是不赔的,到时会有民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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