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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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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6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3月1日递交了辞职信,根据合同我需要给3个月的离职通知,所以我应该做到5月31日。
可是因为家里有突发状况,我需要提早1个月离开公司,所以我的最后一天是5月7日。
现在我老板才来告诉我,如果我提早一个月的话,我现在4月份的薪水就要被扣留当作赔偿
我本来已经有心里准备说,5月的薪水不拿了当作是赔偿给公司的,现在一听到老板说连4月的薪水都要被扣留
紧张死了
请问这样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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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6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对,一个月通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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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4-2016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傳說乂熊貓 发表于 20-4-2016 08:33 PM
不对,一个月通知而已

就是说他不应该扣留我4月份的薪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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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6 08: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与条例

1955劳工法令


范围

此法令包含:
• 每月工资 • 以手工操作的熟练与非熟练雇员,不计每月工资
• 从事机械操作或保养的工人
• 监督手工工人的督工
• 家庭佣人


停职通知

雇主或雇员可依雇用合约上注明的停职通知期限呈上停职信以终止合约。 如果在合约里没注明,将根据以下通知期限:

* 通知期限 雇用年限
* 四个星期 少过两年
* 六个星期 两年至五年
* 八个星期 超过五年

任何一方可放弃接受停职通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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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6 09: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合约是写明3个月notice, 你提早一个月走, 自然是要赔5月份的notice给公司。
你自己拿钱赔, 或者用四月份的薪水赔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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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6 09: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遵守合约。这是一个人品质的表现。
其次,和主管谈谈,看能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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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6 10: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找老板谈一谈,为什么四月份会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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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6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老板没错,你要提早一个月走人,那么就必须赔偿公司一个月的薪水
如果你无法拿cash给公司,那么公司自然有权利拿你4月的薪水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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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4-2016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呀,谢谢各位的回复,今天已经找大老板谈了
中间有误会,很多话传不上去,被自己的上司陷害了一轮
好在今天鼓起勇气冲进去找大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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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16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前公司,有一个同事要离职,老板告诉她 ,她需要两个月的notice,她听后告诉老板她收回辞职信, 但他在7号出薪水后,去查到有薪水后,工作半天,Lunch Time后就直接不来做工了, 算起来她只多做几天的工作给公司罢了。 她只亏那几天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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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4-2016 05: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un0723 发表于 21-4-2016 05:11 PM
我前公司,有一个同事要离职,老板告诉她 ,她需要两个月的notice,她听后告诉老板她收回辞职信, 但他在7号出薪水后,去查到有薪水后,工作半天,Lunch Time后就直接不来做工了, 算起来她只多做几天的工作给公司罢 ...

我知道这样做也行,可是人品就没了
也不想搞到这样,一早就知道是我的那个鸟上司在中间煽风点火
今天亲自去找大老板了,他了解了整个情况后,也有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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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Ongss + 5 有人品才有贵人扶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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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16 1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issjm 发表于 21-4-2016 05:26 PM
我知道这样做也行,可是人品就没了
也不想搞到这样,一早就知道是我的那个鸟上司在中间煽风点火
今天亲自去找大老板了,他了解了整个情况后,也有得商量

那就好, 如果大老板那边有得商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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