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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规定每家香港集团公司必须有一名香港秘书,法定秘书由香港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任。 提供法定秘书的同时,一般还提供注册地址以便处理政府来往文件。香港秘书相等于海外人士在香港的代言人,香港秘书对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但如果公司发生问题,香港秘书是要担当一定责任的。 香港秘书的服务功能有别于商务秘书。香港秘书是在注册集团公司时法律要求必须存在的,不可以把香港秘书当成每天为我们处理商务的商务秘书。
香港集团注册公司介绍秘书的责任与功能
在香港注册的香港集团公司,都需要根据香港公司法委任董事及公司秘书,以便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及维持公司基本的运作。公司秘书乃法定职位,其职务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的结构、任何主要人事的变动;亦需为董事局拟备公司的会议议程、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
香港秘书的责任取决于其与公司的安排。一般来说,香港秘书应确保公司的运作符合公司条例的要求。香港秘书通常有以下几项责任:
(1) 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编写会议记录;
(2) 在董事会的指示下,发通知给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所有人员;
(3) 秘书有时应加签档和盖章;
(4) 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5) 保存会议记录、股东名册、董事和秘书名册、抵押名册;
(6) 按规定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有关文件, 例如年度报表,更改董事或股东的通知等。
来源:http://www.tannet.com.my/vip/315/5365/2015102005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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