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逃避(spiritual by-passing)指的是以靈性觀念掩飾逃避的防衛機制註 1(Brant Cortright。2005。P268)。 特徵: 一、「壓抑自己的不滿和憤怒,因為我不想要傷害別人。」 許多修行人以佛教高度靈性的術語「不害」(ahimsa)、「正語」來詮釋自己的逃避不滿和憤怒,也以此藉口逃避人際關係的密切互動。但是,壓抑的不滿和憤怒,常常會在無意識中間接的以嘲諷、冷漠、疏離等方式表達出來。 二、「我要放下過去,活在當下。」;「我只想原諒某人,不計較。」 許多人把創傷的恐懼隱藏在受人讚賞的「活在當下」。經過長期的壓抑,一個人很難看見自己的過去並沒有真的過去,而是以「有缺憾的完形」(incomplete gestalt)生活。 「寬恕」在心理和靈性上都是健康的,但如果努力或強迫去寬恕,卻沒有真正的處理創傷、憤怒、痛苦……等負面情緒,就如同在已經受感染的傷口上貼護創膠帶,傷口依然會化膿潰爛。 處理過負面情緒後,自然會產生原諒,原諒是處理之後的副產品。這種原諒是來自深層的真誠反應,而非埋藏真實感受的虛偽做法。如果勉強要原諒,就是拿「放下」之名義而否認有負面情緒之事實。 三、「我專注於靈性修持(靈修、禪修、學佛…)後,越來越不會執著。」 在經歷了許多內在修煉之後,靈性上的確會漸漸產生不執著,但「不執著」經常被用來遮掩自我與真實需求之間的決裂,或是否認別人在自己情感生命裡的重要性。許多人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時,美其名為「不執著」,事實上卻是退縮,不肯面對現實或挑戰突破困境。 靈性的理想是不執著,超越人類的需求,這種理想對許多受到創傷的人有甚大的吸引力,也使他們找到了逃避親蜜和自己對他人需要的正當理由。 四、「心懷慈悲,獻身於慈悲行動。」 大愛和慈悲服務的另一面就是相互依賴(codependence),把重心放在別人的身上,很容易失去自我,不再注意自我的需要。當慈悲服務被用來否定自我的需要時,很容易產生怨懟和耗竭。 五、「全心投入靈性的探索和追尋」 從靈性的觀點來看,探索和追尋人生更大的意義和目標是值得讚賞的,但過度急切的追求,也可能是逃避眼前痛苦的轉移方法。 六、「壓抑自己,嚴格遵守教規,生活上厲行清心寡慾。」 通常宗教的基本教義派用僵化的信念壓抑自己的需求,從而產生與社會生活上的脫節與逃避。 處理: 剛剛進入信仰和體驗到靈性開啟的人,恐怕是最容易出現靈性逃避的現象,在靈性逃避中,我們會選擇一種符合自己心理需求的靈性道路來達到心理目標,而這樣反而會助長神經質的衝突。 靈性逃避和心理結構糾結在一起,常常難以個別區分,而靈療師能同時掌握和肯定案主所面臨的兩難困境。 如果把案主的信仰或靈修歸類為靈性逃避,可能會導致案主認為治療師暗指案主的信仰或靈修不好,而不再相信治療師能以同理心來了解案主的觀點。相反地,謹慎的探索這方面議題,能增加彼此同理心的連結,有助於將靈性逃避轉變成面對生活上的困境。 治療師大部分時候只需要看見靈性逃避,然後於心理治療過程中以間接的方式去處置,當案主防衛機制減輕,在安全的治療環境下浮現潛在的需求及感受時,靈性逃避就會隨著心靈的轉變而改變。 自我診斷: 自問以下的問題:信仰和靈修是否能擴展我們的世界、增添自我的肯定與價值感、幫助我們與他人及大自然的連結與溝通、並滋養我們的身心靈?還是恰好相反,使我們的世界變小、減損自我的肯定與價值感、限制我們與他人及大自然的連結與溝通、消耗我們的身心靈能量?如果是後者,當信仰和靈修使一個人的世界變小,就可能有靈性逃避的傾向。但亦不能過於武斷。 價值: 從心理學的觀點看來非常健康的情況,在靈學的觀點卻可能相當不健康,甚至於是在浪費生命。靈學所談的生命狀態比心理學更為崇高,所以有可能為了靈性的成長而壓縮自我,靈學的觀點認為美好的生活不只是慾望的追逐和滿足,不論慾望的追逐是多麼的符合心理健康,都不可能滋養提升我們的靈性。微細的覺知如果被慾望的滿足或壓抑,就不太可能產生靈性經驗。 認識靈修對心靈可能會產生的潛在作用很重要,靈學的觀點不只注意靈性逃避的危險,也很重視因心理執著可能導致的危險。例如,在一段時間減少社交活動、性生活,可能對個人的內在成長很有幫助,此外,如果上述作法使這個人對自我的內在有更好的感覺且加強自我價值感,這樣在心理上也是健康的。 若在靈性和心理兩方面都健康,就是最理想的情況,但有時兩者會有所衝突,比如在靈性上獲益,卻在心理上付出相當的代價,如何知道靈性上獲益比心理的代價更重要?目前沒有判斷這種情形的衡量標準,因為個人靈性成長的某一點可能得到某種答案,但不同時候的答案卻可能不同。只有親身經驗,不斷的學習,才能得到分辨的智慧和能力。 分辨某件事在心理上是否健康、對靈性成長是否有益、二選一或兩者皆是,在在需要高度的自我覺察。靈性逃避的概念最有價值之處,可能就在了解靈性道路上的大多數人雖然看到了微細之處,卻又不夠微細(Brant Cortright。2005。P274)。 註1:防衛機制:當自我失去調節的功能而在人格上產生焦慮不安或挫折時,為了能讓自我所承受的傷害減少,於是個體會發展出一些「心理防衛機制」(defense mechanism)的防衛策略,以減少內心爭執和不安,保護人格的完整及維持行動的平衡(郭靜晃。2002)。例如:壓抑、轉移、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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