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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代表处的好与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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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5 10: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代表处主要是一家外国公司代表其母公司在香港进行宣传和联络活动类所成立的香港公司。香港代表处直接代表其母公司的情况,不得从事经营,签订合同,提供收费的咨询服务,承接货物,或转运或转付任何信件。香港代表处将直接以母公司的形体方式在香港处理业务,但此香港业务是不能够从事任何有盈利的商业业务。而设置代表处的目的是代表其母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和发展。

香港代表处的优势
1.代表机构不需要向公司注册处登记
2.没有最低资本要求
3.无类似报税或需要维持任何法定文件。
4.无任何财务报告或做账文件的需要,也无需提交任何的文件给香港的任何政府机构
5.允许从母公司委任一位成员来管理香港办事处
6.到办理营业登记证书就行了。



香港代表处的劣势
1.不能从事任何营利活动或进入与第三方商业利润的合同等等情况
2.代表处不具有法律地位,母公司承担代表处的一切行动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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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请致电至马来西亚登尼特:603-21418908;电子邮件:tannetinfo@gmail.com。你也可参考www.tannet.com.mywww.3737580.com 以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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