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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态度不佳生意下滑解雇,要求索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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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销售的,也是营运经理,在这家公司做了11年,也算是开国功臣。
自从GST开始至今几个月公司生意都下滑(至70%),公司流动资金也慢慢开始出现问题,公司也开始实行一些节俭政策,甚至作出一些不平等的政策以逼员工自动辞职,以下是公司做出的政策:
1)工厂职位比较低的员工减少出席一个月4天,扣除四天薪水
2)门市销售员工工作时间从11am-7pm调整11am-8:30pm*几年前的工作时间
3)所有经理级的员工底薪on hold 20%-50%,理由是帮助公司度过难关,当员工不服公司以公司新政策为由必须服从,当以后公司有赚或稳定退回员工
4)大老板去年开始介入公司运作,有时因为开会观念提出不一样有争执或口角,甚至直接当yes man老板说什么我们就跟着做,最后近期的谈判(说服我们经理接受以上条件,因为怕基层员工造反或引起罢工),谈判过程老板以工作态度不佳或不积极甚至说身为营运经理需要为业绩下滑负责任,公司有理由给我警告信和最后叫我离开
谈判之前我去了解了马来西亚劳工法律,简单的解说
a)公司没有权利扣除员工的薪水或者因为生意下滑需要扣除员工薪水以帮助公司度过难关
b)工作时间拉长一天多1.5小时,薪水并维持一样(理由薪水超过1500以上,公司有权不给OT)
c)如果公司解雇,工作超过五年以上的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如果直接解雇需要赔两个月的薪水,而且需要当天付薪水
d)如果五年以上的员工被解雇,公司需要赔一年20天的薪水,比如:薪水乘12,除365,(20 x 11 =110的薪水)再乘110,等于需要赔的金额
总结:
公司想要省下索赔的钱想逼员工自动离职,以工作态度不佳没有创新,只当yes man,身为营运经理业绩下滑需要负责,和老板威胁说以上法律不保护底薪1500以上员工的理由,请问公司如果用以上的理由发出三张警告信要求离职,我还可以受马来西亚劳工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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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15 0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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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15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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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你在这边问你一下,penang或butterworth的劳工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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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15 0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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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的我这里是东马区,我不熟悉你们那里,不过建议你上网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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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15 03:04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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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wong. Penang 劳工部在bangunan Tuanku Syed Putra,靠近standard charted bank。 北海的在kepala batas, wisma persekutuan, 土地局旁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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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9-2015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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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回复,我想要到下个星期才能去了,休息!
但是还是想在这边问看这里有没有人遇过这样的case,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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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5 04: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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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1-2015 0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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