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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哲小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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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10: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吉祥 于 4-5-2015 10:55 AM 编辑

在這小棧中,個人將分享個人「品哲」感想,並且會經常更新。歡迎前來指教。

因此,在此樓中不會有一個特殊「主題」但是卻有一個「主體」架構:即是哲學。

在哲學的領域中,極為被重視的是「思維」,因為「思維」是求得智慧的途徑。當一個人決定進入哲學領域時,他/她就是開始了他/她的「求智旅程」。

「智慧」在歷年來的社會/朝代中是被認為是具有高需求的,我相信現在依然是一樣。

以哲學思維看世界,是一種成長,也是一種提升。

歡迎各位常到此嚐嚐品哲之逸趣或是交流,更期待的是交個朋友。但願分享在此樓的資訊能帶給彼此的「智慧」成長提升的啟發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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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15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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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15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祥 于 4-5-2015 03:38 PM 编辑

以下這段是從個人之前在大學三年級時修讀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s,譯漢社會科學哲學,的教科書中節錄出來的一段句子:
“Knowledge does not start from perceptions, observations or collection of data or facts; it starts, rather, from problems. One might say: No knowledgewithout problems; but also, no problem without knowledge. But this means thatknowledge starts from the tension between knowledge and ignorance: No problemswithout knowledge – no problems without ignorance.”
In Search of a better world, Lectures andessays of thirty years, Popper, Karl. ISBN:0-415-08774-0 pg 65

拙譯:卡爾·波普爾:
知識不是從知覺或觀察或論據或證據集聚源起;彼,然而從難題而始起。
你可說無有「知識」沒有「難題」;但也是,無有「問題」沒有「知識」。但這也是代表「知識」始源於「知識」與「無知」之間的「拉力」:無有「問題」沒有「知識」-無有「問題」沒有「無知」。


我的解讀:「知識」的起源不是「知覺」、「觀察」、「論據」、「證據」,而是從「難題」而起。「知識」與「難題」是相互需要彼此而存在。這也代表了「知識」是因「有知」與「無知」間的拉力而產生;即是指「知識」必由「難題」而產生,而「難題」是因「無知」而存在。


在波普爾的句子中,提及了「知識」、「難題」、「知覺」、「觀察」、「論證」、「證據」、「無知」、「始源」這幾項課題。

我認為尋找「知識」的「始源」在哲學中是很重要的,因為「愛智」才會有動力去探索一切事物的「始源」。在探索「始源」過程中,探索者加減會發現「始、中、終」間如何「連貫」起來而這些連貫是怎麼形成了各種不同的「概念」或「觀點」。


當一個探索者在探索旅程中遇到了「瓶頸」或是「關卡」,而這些「瓶頸」或「關卡」是有很大的可能性是自身染上了「偏見」病的症狀。「偏見」是一種會延遲或是阻止一個人接近智慧/真理的因素。「偏見」不會改變「真理」/「智慧」,但是會改變一個人對「真理」/「智慧」的「認知」。我會比喻「偏見」成塞住篩子網間的小東西,導致篩子沒辦法進行篩選的工作。因此,「偏見」會導致人失去把「真理」/「智慧」從生活中的種種層面篩選出來的機會。「探索」「智慧」/「真理」就好比不斷地把泥土放在篩子中篩隔出沙子和塵土。

小分享:
其實偏見Biases)有很多種,但我認為這兩種,即是內隱偏見(Implicit Biases)和外顯偏見(Explicit Biases),比較致命。我對這兩種偏見的了解是:
a.        內隱偏見是一個人在沒有意識到已經被某偏見的影響情況下而使用該偏見來看人看事做決定。
b.        外顯偏見則是一個人很清楚自己的偏見是什麼,然而還繼續用該偏見看人看事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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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03:1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4-5-2015 03:21 PM 编辑
[col哲r=#999999]吉祥 发表于 4-5-2015 10:52 AM


叫化希望自己对你的帖子方向是没搞错的。

当从英译为华文时或会更让人摸不着头,一头雾水。太多联带词语了。
反观,用英文式解法或更易於明白。

反观,华哲的“道”一词若要翻译为英文就更多一大推词汇了。



你的楼,应该是指出:个人对知识的产生,
用华哲而言或者是儒家所说的[格物致知]



其实,你所发表的,有其哲发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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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15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洪七公 发表于 4-5-2015 03:13 PM
叫化希望自己对你的帖子方向是没搞错的。

当从英译为华文时或会更让人摸不着头,一头雾水。太多联带 ...

哈,七公眼明,佩服。

其實,在進入一篇文章或是文獻時,要保持的就是你說的「反觀」態度。

有時清晰中立的思維會在進入一篇文獻時變得不中立,有所偏移,卻不自知。

當一個人一旦熟悉了某學科的技術語言(就如七公你說的那些漢譯的連帶詞語)後,他就比較難突破概念上約束了。因此,北美學校為了解決這個偏見問題,推了一種稱為水平思考(lateral thinking)的思考方式。

我對技術性名詞的追求其實蠻低的,但是基於哲學文獻中都是用這些名詞建立起來的,所以也很難避免去學習這些名詞。剛開始的時候,是蠻吃力的。

基本上,這種思考方式是主攻偏見框框造成的限制。而波普爾說的知識是從難題而起剛好吻合了水平思考的應用。當一個難題被解決了,那就是意味著思考有在運行了。當思考在運行的時候,就是某知識在被探索的時候。在難題的語境(context)中,難題的解決方案或許就是難題的始源了。

非常感謝七公提供的東哲概念 「格物致知」,這與波普爾所提出的「始源」概念非常相似。

格物致知:
全唐文六百三十七卷解释如下:
曰:“敢问‘致知在格物’何谓也?”
曰:“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於物者,是致知也,是知之至也。知至故意诚,意诚故心正,心正故身修,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理,国理而天下平。此所以能参天地者也。“
【英文翻译】:to study the phenomena of nature in order to acquire knowledge; to study the nature of things

【朱熹】: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 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裏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
http://baike.baidu.com/view/301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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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04:2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说哲学就是要用有限的思想思考无限的思想 。求知不求智,应辨不应辩。
可是哲学在论坛不能不辩,不能不吵。没有生气的论坛,将会是死气沉沉…的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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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15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ufus 发表于 4-5-2015 04:28 PM
简单的说哲学就是要用有限的思想思考无限的思想 。求知不求智,应辨不应辩。
可是哲学在论坛不能不辩,不 ...
简单的说哲学就是要用有限的思想思考无限的思想 。求知不求智,应辨不应辩。
可是哲学在论坛不能不辩,不能不吵。没有生气的论坛,将会是死气沉沉…的讲堂。
很有意思的比喻,我看到對比之美了。用有限的思想思考無限的思想,是有思維見解被解放之意嗎?-從有限進入無限。

哲學無論在哪裡都可以辯可以吵,凡事適可而止是允許的。如果可以吵出哲理,而不是吵出謾罵辱罵甚至罵到家中長輩的,這種我想大家應該都可以接受吧。

試問誰願意像我這樣被人罵、被人誤會也不還擊的呢? 開玩笑的,其實大家都對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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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5-2015 04: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想框架與多元思維

我認為不管是那一種深度的哲學入門書,都有其價值,而且,即使讀者無法藉由淺顯的文字,掌握到哲學家們的思想精髓,一樣有好處。因為,哲學知識和科學知識不同,錯誤解讀的科學知識是沒有什麼價值的,但哲學卻非如此。
這是因為哲學本質並不提供任何必須遵守的法則,而是提出一些可供參考的想法。這些想法就算不是原本哲學家的主張也沒關係,任何不同想法都有參考價值,當我們接觸不同想法時,它們會引導我們思考,「真的是這樣嗎?」、「為什麼我原本不這樣想呢?」這個引導作用,將能觸發多元思維,讓我們更容易跳脫原本的思考框架,使思考更為自由。這是哲學可以帶給大多數人的重要貢獻之一,也是每個人都應努力的目標。
資料來源: 消除現代人煩惱的哲學圖鑑 ISBN:978-986-177-891-4 第四頁。
昨天,我到台北信義誠品逛了一下,瞄到一個吸引我的注意力的題目的書,「消除現代人煩惱的哲學圖鑑」,當時覺得蠻有趣的,所以就敗回家品嚐。

看了前幾頁,感覺上,選擇沒錯,作者用了蠻親民的言語來述說他的哲學的觀點:
1.哲學遠離法則的約束
2.哲學提供參考的想法
3.哲學引導思考
4.哲學觸發多元思維
5.哲學使人跳脫思考框架
6.哲學使人思考更自由

哲學與科學不一樣的地方是,哲學不需要像科學那樣每一個說法需要科學實驗結果的報告來做論證,而哲學所需要的是各種不同的看法來協助對某課題進行深入了解。
當一個人對問題還沒有了解前,他是不可能找出對症下藥的解決方法。因此,再為問題尋找答案前,應該先從各方面或是各種角度切入理解問題。對問題的每一種程度的理解都可以引導出不同形式的解決方法。在篩選這些經過「哲思」而找到的解決方法時,就需要科學方式來確認其有效性、實用性、完整性。

估計由於現代的社會的發展進度太快了,所以教育制度都比較推崇學習「問題解決的方法」,多於「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便節省時間,讓大家直接學以致用。這樣的趨勢看起來是蠻實際的,但是這會導致大家的思考能力受限或是被限。學習怎麼用別人解決問題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和 學習解決問題的方法是有差別的。前者比較傾向填鴨式思考,而後者則是啟發式思考。填鴨式教育比較容易讓思考中出現框架現象。思考框架不好嗎?我認為,思考框架不是不好,只是思考框架是不能獨用的,必須配合多元思維才能把人類的文明推到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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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15 10: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rntan 于 28-5-2015 10:49 AM 编辑
吉祥 发表于 27-5-2015 04:52 PM
昨天,我到台北信義誠品逛了一下,瞄到一個吸引我的注意力的題目的書,「消除現代人煩惱的哲學圖鑑」,當時 ...

这是很好的分享,除了分享『想法』,还分享如何去想。思想框架就是前人经过思考而得出来的想法,有一定的作用,毕竟是思考的成品,然而要进步就不能停留在享受前人的成果,要继续思考才有进步,更何况可能世界已经不同了,以前管用的未必代表现在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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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5-2015 1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高兴有这么一个小栈,有时候有些想法想要分享,但又不算什么大课题,开个主题好像很浪费资源,有了这个楼正好可以分享一些。

近来思考对错,让我想到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对”呢?我们在生活中真的凡事都要做对吗?回想我自己可是经常明知故犯地去做错的,例如在路上驾驶我坦诚我并非100%奉公守法,最普遍的就是超速(相信驾驶者中没几个不曾超速),在环保责任这方面也做得不足,知识产权更直接安心去“偷”了!那么我算是坏人吗?这只能让大家去评论,而我自认不是100%的好人,然而100%的好人又存在吗?不要误会,我说了这么多不是为自己犯的错找借口,所有人都会犯的错不代表就可以合理化成对,就好像成龙的那名句『我只是犯了天下间男人都会犯的错』是犯众憎的说法。我想有时候我们真的会明知故犯,但不要连自己都骗说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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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闭乐 + 5 我觉得你大可以去开个自己的楼号分享你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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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5-2015 0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於錯

burntan 发表于 28-5-2015 11:41 AM
很高兴有这么一个小栈,有时候有些想法想要分享,但又不算什么大课题,开个主题好像很浪费资源,有了这个楼 ...

謝謝光臨小棧。

關於對錯方面,我認為無論是怎麼辯論、怎麼思辨、怎麼哲思,對與錯很難被究竟定義出來。
即使是有了精密或精湛,甚至天衣無縫的定義,也很把這種理想化的對錯觀念難實施在生活上。
原因是什麼呢?我認為原因就是出在大家都是不同的思想個體,而這些不同思想個體的思流是很難達到共識。
如果大家憑著自己的思維來定義對錯,那是幾乎不可能得到統一的「對錯定義」,但是卻可以潛移默化式形成「贊成什麼可以稱為是對的定義」和「贊成什麼可以是稱為錯的定義」。
一旦定義沒辦法統一,也就是說100%的對和100%的錯是很難存在的,那麼對錯的標準就會出現爭議了《-這是自古以來的情況。

關於,對/錯,我目前看到的是:
1.我們不可能24小時,分分秒秒互相監督,人都有犯錯的傾向式慣性,然後人也會選擇隱瞞錯誤,甚至把錯「對」化來逃避責任或是達到目的。

2.對與錯的判定是按照大家對事情的接受度和拒絕度來進行。
例如:
大部分的人不喜歡自己的財物被強佔搶走,所以這部分的人會拒絕接受「強佔搶走」的行為/現象出現在他們的生活當中。
在這個情況中,「強佔搶走」是被認為/定義是「錯」的,不「強佔搶走」被認為/定義是「對」的。
這種屬於用接受度判定出來的對錯,會因時間、情況或人類文明進步而改變,例如:在戰爭時,自己國家的軍人掠奪敵國的人們,之前說到的,「對/錯」定義就模糊掉了。這是很無奈的事情。

3.對與錯都是條件性存在的,而非絕對性存在。
判定誰對誰錯不能代表絕對對絕對錯的存在。一個人做錯事,他不是因為「絕對錯」而錯,而是因為做了些符合了被公認或歸類為是「錯」的事情/理。

因此,如果要談論「絕對」的「對與錯」,恐怕要先放下很多刻板印象式的傳統習俗/思想了。

你覺得呢?歡迎交流。

備註:回覆慢了,不好意思,我思考的比較慢,寫也比較慢,所以花了很多小時來寫這個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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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5 03:1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太热,他说: 能穿多少就穿多少。
天气太冷,他说: 能穿多少就穿多少。

一样的话,有不同的解释,
不一样的人,却要求相同解释,行吗?

怪不得,佛曰:  不可说,一说即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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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5 07: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時候,我很不明白,講話是屬於一種溝通方式。主要但求清晰,理解。
爲何每次總是聽見人家說:你誤會我的意思
每當整句句子從你的口中吐出,一字一眼的,還要說人家誤會你。我覺得自己本身要負起一定的責任咯。

其實爲何你不這麽講呢 ?
天气太热,他说: 能少穿多少就少穿多少。
天气太冷,他说: 能多穿多少就多穿多少。

這兩句轉達消息清晰無比,何須多加解釋?
許多人都以爲身旁的人都很了解自己,
但世界上,除了自己,還有誰會更了解自己?
再加上人在表達表達上的語氣,態度,舉動,往往都是牽連在一起。
若語言與外表舉動塔佩不好,往往都不能把真正的意思帶出來。
明明是對的,別人還是覺得是錯的,明明是錯的,別人還是覺得是對的。

舉例:當身邊的人有心事,你會說:
你怎麽了?
or
你怎麽了!!!!
第一個,你會覺得這句話來自慰問
第二個,這來自不耐煩。
若你當時心情欠佳,又要說這句,人家怎知道你這句話是來自慰問還是不耐煩?
不過看表情,你皺眉,臉沒有愉悅,當然會直接判斷你是不耐煩的。
當這句話讓人覺得不舒服而作出譴責你錯的時候
這時候你才來説這不是代表你的意思。試圖要把錯的誤解糾正為對
那你的表情舉動又是代表什麽意思呢?
這種情形在社會人與人相處的時候發生太多太多了。
爲了免掉不必要的誤會與麻煩
每說一句話你都要為自己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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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 + 10 「每說一句話你都要為自己承擔責任」
burntan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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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1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30-5-2015 01:54 AM
謝謝光臨小棧。

關於對錯方面,我認為無論是怎麼辯論、怎麼思辨、怎麼哲思,對與錯很難被究竟定義出來 ...

感谢您的回复,我很认同您对于对错的看法,但是我那个帖关心的不是何谓对错与如何分对错,而是探讨明知故犯的心理建设,也就是说当我们有时刻意地选择去做一些自己都认为错的事情时,最好不要为自己找借口去合理化,也不必自责与内疚,就接受这个事实好了。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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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15 04: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1-6-2015 12:45 PM
感谢您的回复,我很认同您对于对错的看法,但是我那个帖关心的不是何谓对错与如何分对错,而是探讨明知故 ...
感谢您的回复,我很认同您对于对错的看法,但是我那个帖关心的不是何谓对错与如何分对错,而是探讨明知故犯的心理建设,也就是说当我们有时刻意地选择去做一些自己都认为错的事情时,最好不要为自己找借口去合理化,也不必自责与内疚,就接受这个事实好了。您觉得这样的想法怎样?
我想蠻多人都習慣性用這個想法來過日子。
「做錯的事,不必內疚和自責,接受事實就好」,我覺得這個想法不合適用於所有的情況中。而且,只有毫無選擇的時候,才能用上,不過,因為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所以在判定那種是毫無選擇或是逼不得已的情況,往往會引起爭議的。
請容許我說個故事,來解釋我為何會那樣認為:
911事件發生的時候,我正好在恐怖份子的事先計劃要攻擊地標之一的地方。雖然過了那麼多年,但是有些情節和人的表情還是歷歷在目的。
當時,大家都亂成一團,因為那時新聞已經報導紐約的雙子星已經受攻擊。還有好幾台飛機正往某幾個地標前進準備攻擊。
美國政府當時就派了軍機去尋找這些被恐怖份劫持的飛機,準備找到後,如果必要時擊落處理。事實上,有沒有擊落,我就不知道了,或許可以查詢當時的媒體報導來了解更多。
當時情況是:
1.飛機上有不少無辜的人。
2.軍機準備擊落這些飛機。
3.無辜的人將會因此喪失性命。
軍機上的軍人都知道軍人是保護國人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中,他們必須服從及執行軍令,即使殺害無辜市民也要達到任務。
對於軍人來說服從軍事命令就是他們的所有了,即使是錯的(不人道)命令,他們也要硬著頭皮執行。
在以上的情況中,我想軍機上的軍人都會知道把載有無辜市民的飛機擊落是錯的,但是他們為了保護更多的市民,所以只好選擇做這樣的錯事。然後,執行任務的軍官們或許會接受心理輔導來平復自己的心情來接受事實繼續生活。如果沒有心理輔導上的協助,大部分的人會精神奔潰,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堅強,那麼理智。當時,我想航班上的乘客,已經有心理準備為國捐軀壯烈犧牲了,會不會真的是這樣,也只有天曉得了吧。

但是,如果這些軍官以類似的舉動來處理疑似被劫持的航機,理由是防止恐怖襲擊再次發生,那麼就不合適了,而且必定受到國際譴責。因此,當年的軍機

在於這種國家級的大事,在慎重的考量下,或許可以「做錯的事,不必內疚和自責,接受事實就好」,但是,條件是愛國意識/情操必須要很高,要不然也會出現官逼民反的副作用。
在於個人私事上,「做錯的事,不必內疚和自責,接受事實就好」,如果在社會的角度來看,我覺得很難引一致性的認同感,還是會受到批評的,而且還會被認定為是自私行為。
就好比,某天一個開軍機的軍官覺得無所事事就找一台飛機來擊落來打發時間,然後很正常的說理由是懷疑被恐怖份子劫持一樣,有誰會認同呢?

我認為當一個人知道他做的事是錯的時候,他應該不是一個不懂對錯的人。如果他選擇錯的事情來做,然後「不必內疚和自責,接受事實就好」是屬於他自己個人如何管道社會或是自己良心對自己錯誤行為的譴責壓力而已,這不能代表他不需要負責任。這種想法只是解決了事情的其中一方面而已,在另一方面卻帶來了許多可以或難以解決的事情。因此,我個人是不鼓勵用這樣的構思來做生活的中樞思想,除非有生活上的需要,例如劊子手或是死刑執行官之類的吧。

小分享:人的思想是自由的,也沒有人可以清楚看得到某個人究竟在想什麼,甚至連思考者自己也未必有這樣的能力看得清甚至理解自己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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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8: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1-6-2015 04:33 PM
我想蠻多人都習慣性用這個想法來過日子。
「做錯的事,不必內疚和自責,接受事實就好」,我覺得這個想法 ...

当然在大是大非之前怎么可以明知故犯,我研究的是一些生活里面的琐事,例如买翻版DVD,非法下载,稍微超速,无人的时候闯红灯,弄脏公厕之类的小过,这些都是普通人常犯的一些小错。需要自责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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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9: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2015 09:17 PM 编辑
burntan 发表于 1-6-2015 08:32 PM
当然在大是大非之前怎么可以明知故犯,我研究的是一些生活里面的琐事,例如买翻版DVD,非法下载,稍微超 ...

人生处理事情有三件事要考虑:一个就是属于世俗的对错观(多数人认同的道德伦理观),第二是因果观,第三是责任观

我们做任何选择和考虑都是同时应用这些规则的,虽然我未必经常意识到自己那么做。就举观看盗版光碟的例子来说吧。

1. 从对错来看,这样做是错的。

2. 从因果来看,这件事的后果轻微,虽然不对,被捉到只是罚款,并没对社会造成太明显的伤害和冲击,除非你是那个盗版从业者,那就构成商业罪案就不同了。

3. 从责任来看,我们有必要遵守条例,尽量不要支持盗版行业。

这样综合来看,我们就可以理解,虽然很多人知道从对错和责任来看是错的,但是所涉的因果不大,即便有人犯了,也不需要当作罪大恶极的事。

再看另一个例子,如果有人拿刀要砍一个路人,你是否该救他:

1. 从对错来看,你应该挺身而出,去救护他。

2,从因果来看,万一被砍伤,会冒上性命危险,所以代价太大。

3. 从责任来看,你对家人的责任多过对那个路人的责任,你万一出事了,家里可能就失去经济支柱了。所以你对路人的责任相对没那么大。

这样综合来看,你就知道了,虽然你应该帮他,但是你也有不应该冒险的理由,所以你即使不要挺身而出,大家虽然不会认为你是对,但是可以理解你的不愿冒险。

同样的例子,换个身份就不一样了。如果那个路人是你的母亲,你的责任就很大了,从因果来看,母亲被砍伤和自己被砍伤的代价是同等的,所以你要是不挺身而出去救护,就会不被大家理解了。再换个情况,仍然是陌生的路人,但是你是警察,那么从责任来看,这本来就是你的职守,更何况你受训过,手上也有武器,你不出来帮忙那就说不通的。

我提这几个例子的目的,是给大家指出一个盲点,就是大家喜欢钻单一角度来辩论问题,然后根据那个观点来钻牛角尖,实际上这样的思维对处理我们的实际生活的帮助不大。实际上,分析事情是要多项因素同时考虑的,不能约束单项因素去做纯理论的辩论,因为这样的辩论重复多了,会混淆我们的实际判断,让我们左右为难,陷入某个单项议题的矛盾。

哲学辩论之所以有时侯会很天真,就是因为哲学辩论希望简化议题,把各种因素剔除于外,限制你只可从某个单项来议论事情的正反,这本来就不合生活现实的情理,而且脱离现实。就是种错误的逻辑训练,往往造就很多哲学天才,但是实际上,他们连生活上最简单的事情都不能处理好,因为他们活在一种单纯理论化的逻辑世界,而这个理论世界是跟现实脱钩的。

所以我强调可以实践的哲学,就是为了避免这个盲点。纯逻辑理论性的人往往不能实践他的道理,就是因为无法意识到简化的纯理论世界观和多元复杂的现实的这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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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15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1-6-2015 08:32 PM
当然在大是大非之前怎么可以明知故犯,我研究的是一些生活里面的琐事,例如买翻版DVD,非法下载,稍微超 ...
当然在大是大非之前怎么可以明知故犯,我研究的是一些生活里面的琐事,例如买翻版DVD,非法下载,稍微超速,无人的时候闯红灯,弄脏公厕之类的小过,这些都是普通人常犯的一些小错。需要自责内疚?
曾經劉備對劉禪這麼說過: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惟賢惟德,能服於人」,看似微不足道的錯誤,一個人做當然看不出什麼奇怪的地方,但是,如果大家都抱著這樣的想法來做這些小錯誤,那麼事態就嚴重了。

生活瑣碎的事情,看似個人私事,但是牽連的卻是整個社會的風氣。按你提出的這種情況而言,是需要自責內疚的,畢竟星火燎原。
因為自責內疚的存在,才會有自我制止和導正的作用。

有時候,自己是很難接受別人的勸解的。在關鍵時刻,這種自責內疚心態往往可以在千鈞一髮的情況中,起懸崖勒馬之效益,救己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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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9: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1-6-2015 08:32 PM
当然在大是大非之前怎么可以明知故犯,我研究的是一些生活里面的琐事,例如买翻版DVD,非法下载,稍微超 ...
当然在大是大非之前怎么可以明知故犯,我研究的是一些生活里面的琐事,例如买翻版DVD,非法下载,稍微超速,无人的时候闯红灯,弄脏公厕之类的小过,这些都是普通人常犯的一些小错。需要自责内疚?
人們有時認爲内疚就是自己讓心靈受到懲罰而做出的手段。身邊的人爲了要讓你振作起來,往往會這樣安慰你
哎呀,买翻版DVD罷了嗎,何須内疚?我也有買啦,小事啦
哎呀,无人的时候红灯罷了嗎,何須内疚?我也曾闯過啦
哎呀,弄脏公厕罷了嗎,小事啦,幹嗎内疚?

其實内疚是悔改的推動力,通過内疚,讓人大徹大悟,若每次一遇到事就内疚,而内疚的過程很短,過後就沒這囘事,那這種的内疚就沒意思了。
内疚雖是痛苦,但卻能讓人成長。
不過内疚太過深,導致你振作不起,反而是對自己是個傷害。如果是這樣,我寧願讓你遇到上面我所說的人安慰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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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2015 08: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問的藝術

哲學的40堂公開課:從蘇格拉底到電腦之父圖靈,與大師一起漫步的哲學小旅程
ISBN 978-986-5671-09-9

問出理解的極限
蘇格拉底一再顯示,他在市集中碰到的人其實並不知道他們自以為知道的事。一位軍隊指揮官在跟他剛開始對話時,會自信滿滿地宣稱知道「勇氣」是什麼意思,但二十分鐘以後,他會在徹底迷糊的狀態下離開。這種經驗想必讓人心神不寧。蘇格拉底樂於揭露世人對事物真正理解程度的極限,質疑他們賴以建立生活的種種假設。如果對話結束時,人人都領悟到自己知道的事情何其稀少。對他來說就是一大成功;這樣總好過於你繼續以為自己懂的事情其實根本不懂。- -Pg 10
今早,在吃早餐時,翻了一下這本書,覺得頗有意思的,因此與各位分享分享。

一般,大家都會對自己的「理解」能力其實沒什麼質疑,一般都會很容易就認為自己已經很會「理解」了。自己認為「理解」的事情,往往是自己「理解」不完全的事情。

要突破這種理解的極限,比較實際的解決的方法就是:
1.先不自我信心滿滿地認為自己已經完整理解
2.從各方角度來看事情
3.從各角度來質疑自己的理解
4.經常與別人討論
5.對自己的偏見框框有一定程度的瞭解並可以自由從中跳脫

或許,你我就如蘇格拉底說的那樣,活在自己的假設中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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