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ake25 于 26-1-2015 10:06 AM 编辑
小弟去年在槟城威南区买了一间单层排屋, 价钱在RM230K左右。现在正面对一个问题,想请教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些疑问。 之前给bookingfee之前找了 MANAGER谈过,他同意给10千折扣。 签了s&p之后,afterstamping,发展商把s&p交给我的同时他们出了一张 CN给我,CN上显示的是发展商给了10千折扣。当时他们要求我签那一张CN。 跟着procedures签s&p的时候byright是要先付10% 由于我是cashbuyer,签s&p前跟manager商量接下来的90%是否可以分4期付款,因为当时屋子的progress已经到70%了,manager跟老板谈过后才同意。屋子是我和姐姐联名,当下一切谈好后我们才签下s&p的。当时我方要求他们出一张信,然后双方签名以示同意。当时他们说程序上他们会寄billing给我们,可是最后都没收到。 后来他们只是寄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显示的数目是扣除签s&p付的10%后剩下的balance 我方跟着之前答应下来的分4期付款,7月sign s&p,9月做afters&p的1stpayment (20%),10月2ndpayment (25%),12月3rdpayment (25%),现在在等oc然后再settle剩下的20%
现在问题出现了。由于这家发展商salesoffice是在槟城,但是admin是交给KL HQ处理。PAYMENT都是HQ 的跟我follow up。据说我的屋子的OC预测会在今年6月,跟着PROGRESS剩下的20%应该是UPON OC才付的(s&p也是这样写的),可是HQ这个月寄信来要我们还清其余的20%.最不可思议的竟然是之前CN的10千竟然加了进去!于是我拨电去salesoffice问到底怎么回事,会不会是他们搞错。后来他们说去问了再拨电给我。隔天HQ拨电给我,那个staff就是一直以来followup我的case的那一个人,她说manager说要撤销那个10千,理由是他说因为我们没有按时在12月还清剩下的20%(问题是之前说好是uponoc obtained才付最后的20%)我拨电给manager,想问他怎么回事,为什么HQ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是他叫我几点后再拨给他,之后我拨了3次他都没接!我打算明天再打回去。Beforethat去年那个staff也曾经强迫我们byright他们公司的rulecash buyer必须在sign了s&p后的21天内settle剩下的90%,重点是manager已经同意我方分4期。
我想再确定的是20%upon oc obtained的意思是什么?我问过在发展商工作的朋友,他说是发展商拿到oc了可以交锁匙了才会claim的。以我的情况应该要怎样处理这个问题?
请问如果明天我拨给manager,他真的说要撤销那个10千的折扣,我是否可以拿那一张CN去tribunal上诉? (CN上面并没有注明discountonly valid upon什么什么的)没理由就这样妥协,有CN就是black& white。
在此我先向各位帮我解答疑问的人致以万二分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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