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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戶口給朋友結果遭到警方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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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我犯了一個自己也覺得不能原諒的錯誤。
我把戶口借給了一個朋友。
該朋友對我說只是拿來借錢還along.
在他求了第五次時候我就借給他了。
於是,在上個星期,HLx凍結了我的戶口。並要求我到附近的分行去重開戶口。
誰知道在等著他開的時候,警察到來把我拷起來帶去警察局。說我涉嫌多宗欺詐案。
在錄口供的時候,警方不斷的問我是否有從戶口裡面拿過錢。我否認了。還對他們說了。因為我HLB戶口裡是沒錢的。我只是開來借給那個朋友用。
過後警方問我是否有從中獲取什麼利益?我說完全沒有。然後重申我只是開來借給那個朋友用。
警方不停的辱罵我包括說我在欺騙他們,拿起鐵撬,水管之類說如果我再不合作就會用這些東西來打我(但是沒打)
我說我現在是連發生了什麼事請我都一知半解。只是知道我朋友應該是用我戶口做了些壞事。然後連累我現在坐在這裡協助調查。
於是他們一直用這幾個問題來查問我。
在過程中,其中一個警察不斷的開關我的電話,拔sim card,拔sd card(後兩個動作都是在電話開著機時候做的)
到了傍晚六點五十分,警方要求我簽一張看似口供的紙。
我重複看了兩次,發現沒什麼不妥。完全都是我說的事情。於是我簽了。
然後他們又拿另外一份文件給我錢,說我當天晚上得要住在扣留所。
他們說我還沒脫離嫌疑。
第二天早上,我家人來保釋我了,警方對我說要我在這個月22號回到警察局去報到。
在離開時候我檢查了我的物品。包括了錢包裡的錢,背包,一枚金戒指,和手提電話。
全部都齊全。唯獨是我的手提電話完全開不了了。我以為是沒電。於是就要求充電一下,因為要回電給我的顧客。
誰知道完全沒反應。他們對我說昨天我電話已經是這樣了。可能是電池壞掉。
我不疑有詐。就跟父母離開了。
在離開了的期間,我不斷的跟警方聯繫。給予我所找到的資料。包括了,該銀行戶口從誰的戶口進賬,過後轉賬到誰的戶口。還有依據警方的要求把那個朋友約出來(但是那個朋友已經不知所終)。我每天都跟警方聯繫一次和給我所能給的資料以便協助調查。
好了,事情就到現在這樣子。
以下是我想詢問的事情。
1)警方在跟我錄口供的時候不斷在口頭上說若我再不合作就會用武力來對付我。請問警方有這個權利嗎?
2)能否要求警方根據transaction record去銀行拿cctv record?(因為我要證明我完全沒有動過所有的進出過我銀行戶口的錢)
3)我是不是算是留有案底了?這樣會不會影響我往後的貸款和出國?
4)我的電話是在警察手中被他們弄壞的。我能不能跟他們claim回?
5)如果我朋友就這樣失踪了的話,我是不是會被定罪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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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4 1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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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嫌犯一直以来都是警察办案的手法,在马国是很平常的事,法官还没判你有罪所以不会有案底的,如果还是找不到你的朋友和对你有利的证据,最后你还是会被定罪的,毕竟户口是你的,最好找一位律师谈谈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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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5 04: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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