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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店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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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4 1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年前租了间店铺,也续了几次合约,不久前合约到期没去签名。现在打算不做生意了是必须提早通知店主以压底金用完为止还是能要求取回压底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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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4 1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屋主同意用抵押金来清还最后几个月租金,最好白纸黑字写下来,并让双方签名。
如果屋主不同意,你必须根据合约行事,提前给他通知并做好交收手续,再向他拿回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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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14 1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请问如在租店的期间,可过了半年,发现有阻塞得现象。是否由本人自己承当,否则是
屋主本身应该承当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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