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學者彭渰雯之 《你家小孩跟誰的姓?子女姓氏選擇的家庭政治學》一文,讓社會對子女姓氏的選擇有更多了解。根據作者,在臺灣,「從2007年到2013年11月止,新生兒約定從母姓的比例平均僅有1.55%,且過去幾年以來並無增加跡象。」換言之,讓子女從父姓仍是主流。而選擇從父姓家庭的前三名理由是:「因為一般家庭都是如此」(69.8%)、「為了父方傳宗接代或祭祀需要」(35.0%)、「因為母方家庭並無此需求或要求」(18.0%)。
我不清楚馬來西亞的情況,但相信跟臺灣差不多一樣。周遭朋友,乃至自己,多是從父姓。從小到大,我也沒有特別質疑這「傳統」。或許,這也是父權社會的特徵。「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等俗語耳熟能詳,女性在傳統的父權社會結構裡,似乎只有依附丈夫的次等地位。因此,出生的孩子歸夫家,傳承夫家宗嗣,似乎也變成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但,世界不應該是這樣的。天生萬物平等,兩性在身體構造上存有差異,卻是互補不足,並不能說一方較為優越,而佔有支配另一方的地位。讓兩性在日常生活結構與地位存有差異的,是其身處其中的社會文化。社會文化決定了不同性別在生活舞台裡所扮演的角色。
是誰決定妻子注定得夫唱婦隨、相夫教子?是誰決定孩子只能冠上丈夫的姓?是我們自己——每一個身處文化結構裡,遵從結構條規,並不斷透過實踐而強化條規約束力的每個人。
如果我們認同兩性平等,就得打破父權社會的角色定位迷思。妻子並不依附丈夫,兩性於家庭與社會裡擁有同等的地位與機會,孩子也不一定得從父姓,從母姓也是一個選擇。
如果從父姓是對為母者的忽略,那從母姓是否也可能是對為父者的忽略?我認為,孩子從父或母姓,非硬性條規所能決定,而應該視情況而定。如為夫者有兄弟姐妹的孩子冠家族姓。而為妻者則無,那麼,為夫者在沒有傳承宗嗣的壓力下,讓孩子冠妻姓,以讓為妻者之家族宗嗣得以傳承,是一個善解人意的舉動;反之亦然。
彭渰雯的研究顯示,有些家庭在首胎讓孩子從父姓,第二或第三胎則讓孩子從母姓。這也是一個方法。只是,雖說是同一對父母,但不同姓氏,是否會因此而讓具血緣之親的兄弟姐妹,產生心裡上的距離?
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情況。在兩性平等的社會結構裡,從父姓並非必然,從母姓亦是一個選擇。在子女多為從父姓的社會裡,這個議題有著更多的討論和發展空間。
東方日報「八方論見」,2014/1/27
本帖最后由 Cherish_Ying 于 28-1-2014 11:3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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