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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我老公的堂哥(马来西亚人 38岁)与他的老婆(瑞士人 38岁)想领养小孩。结婚5年. 因老婆卵巢肿瘤而切除了子宫,因此无法怀孕。
本来他们是按照马来西亚政府的管道想领养小孩,但是他们必须在马来西亚居住两年,才能把孩子带回瑞士。 但是双方目前是长期住在瑞士,工作也是在那儿。所以无法符合政府的要求。
原本想在瑞士领养,却得等个5至6年,因为太多人排队领养。所以堂哥就想在马来西亚领养带回瑞士。 请问有任何方法可以让他们领养小孩吗?他们不介意小孩的种族。只要是3岁以下的小孩。
他们的经济能力是足以照顾这个小孩,也能给与小孩完好的家庭,爱和呵护!
他们双方都是瑞士专业的室内设计师及多媒体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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