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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收錢不辦事遭嫖客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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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5: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綜合報導

妓女收了錢卻不辦事,嫖客一氣之下開槍殺死對方,竟然獲判無罪?這樣的真實案例確實存在。美國德州日前有一名男子,他花錢找妓女解決「性需求」,對方收了他150美元(約新台幣4460元),結果對方卻「收錢不辦事」,男子一怒之下開槍打死對方。法院陪審團認同他「收錢應辦事」說法,判他無罪。

這名開槍殺死妓女卻獲判無罪的男子名為吉爾伯特(Ezekiel Gilbert),他在09年的聖誕夜當晚,在美國貝克薩斯縣(Bexar County)花錢找了一名妓女芙蕾果(Lenora Ivie Frago),當時他先付了150美元給對方,當中還包括性交易,但2人啥事都沒發生,芙蕾果就先閃人。

吉爾伯特不滿對方「收錢不辦事」,一氣之下開槍射穿了芙蕾果的喉嚨,導致她全身癱瘓,幾個月後不幸身亡。這起案件日前開庭審理,吉爾伯特辯稱自己並非蓄意殺人,他提出性行為應該是服務的一部分,但芙蕾果拿了錢卻沒做到協議事項,這樣的行為簡直是一種「搶劫」。

德州當地的法律,允許居民如在夜間遇到竊盜時,得以使用致命性武器防衛,因此吉爾伯特的案件,陪審團認為他的說法和做法完全合理,判決他無罪。吉爾伯特得知獲判無罪後,興奮地與律師相擁,並且情緒激動地表示「假如被判有罪,我可能下半生可能都得在牢裡度過;感謝上帝、律師、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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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6-2013 05: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妈妈的。。。。。。。。。。。。
都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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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樣的行為簡直是一種「搶劫」??
大不了是欺骗罪或是失信吧。。。。这样也可以开枪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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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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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6: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杀人太夸张还无罪= =
不过 收人家钱就应该给与人家的报酬,不然就别收,但也不至于杀人吧?告他然后拿回钱就算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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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7: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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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7: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陪審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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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vR33 + 5 陪審团明显是鸡虫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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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8: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不用偿命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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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8: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要生气!我也觉得他没错!因为如果那个女的不要服侍他,那就不要接他的生意呀!真的!如果是我也会气的!
居然接了就要做到,不要就说不要!(只是个人想法,不代表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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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8: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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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9: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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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09: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怜。。。
有问题的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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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3 03: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怕 ~~ 那法官也是叫鸡同道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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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3 03: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起妓女吧,所以才说拿钱应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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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3 03: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应该这样,还好我没遇过服务差的服务员。

(话说大家看看9楼的头像,我觉得蛮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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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3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时真的资料的话,这个世界病的很严重,人命变得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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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3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开枪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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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3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点小事就开枪杀人
那么高利贷因为不还钱而杀了人
是不是也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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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3 08: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收钱不服务真的有错, 可是也不用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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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3 10: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21 世纪。。 最贱的就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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