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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阿都拉:杜绝藐视皇室 建议制定“叛君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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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6日讯)继“报复论”,上诉庭前法官拿督诺阿都拉今日建议制定“叛君法令”(Akta Derhaka),以杜绝藐视皇室现象。
他说,虽然现有1948年煽动法令可概括类似的行为,但它是不同的行为,所以应制定特别法,阐明何为背叛君主的罪行。
“这项法律合时宜,因为一些阶层的人民没有真正了解君主的权力。政府现在是时候针对叛君罪制定法律,而不是将之归类在煽动罪名下。”
他今日出席王室论坛后,在记者会上指出,这套特别法需从行为、演词、讽刺及图形的角度,划定叛君的定义,以及施以重刑,即至少坐牢两年。
“这是要让人民知道,他们犯下叛君罪,将无法获原谅。”
不过,诺阿都拉说,在制定此法律时,社会特别是年轻一代,需先获讲解我国所沿用的君主立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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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3 07: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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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首相坏话算叛君吗?
那苏丹?最高元首坏话?王室?亲戚?
看起来这个很多漏洞哦...
搞不好你讲苏丹的朋友的坏话也算是叛君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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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3 07: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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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不代表就一定得认同君主所说过的话,只要不去质疑他的身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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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3 07: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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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6-2013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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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三天 发表于 7-6-2013 07:04 PM 
讲首相坏话算叛君吗?
那苏丹?最高元首坏话?王室?亲戚?
看起来这个很多漏洞哦...
总之讲话要小心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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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6-2013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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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yliaozs 发表于 7-6-2013 07:51 PM 
君主立宪,不代表就一定得认同君主所说过的话,只要不去质疑他的身份就好。
总之讲话要小心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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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6-2013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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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y28 发表于 7-6-2013 07:54 PM 
那所谓的第一夫人。。。。。
那也算在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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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3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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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3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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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民主将会直接宣布死亡!马来西亚可能会出现叙利亚的影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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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3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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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么之前挑战废除柔佛州苏丹御林军兵权的草泥老马...是否也算是触犯此法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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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3 1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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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将死
文明倒退 ...... 重回 1613 ?
制定叛君法对付藐视王室者 诺阿都拉力倡最低两年监禁
继“报复论”之后,前上诉庭法官诺阿都拉(Mohd Noor Abdullah)今天再抛出具争议的倡议。他认为,是时候制定“叛君法令”(Akta Derhaka),以杜绝藐视王室现象。
根据《马新社》报道,他说,虽然现有1948年煽动法令可概括类似的行为,但它是不同的行为。
“应制定特别法,以阐明何为背叛君主的罪行,这项法律合时宜,因为一些阶层的人民,没有真正了解君主的权力。
“现在政府是时候针对叛君罪制定法律,而不是将之归类在煽动的罪名下。”
指叛君行为无法被原谅
他今日出席王室论坛后指出,这套特别法需从行为、演词、讽刺及图形的角度,划定叛君的定义,以及施以重刑,即至少坐牢两年。
“这是要让人民知道,他们犯下叛君罪将无法被原谅。”
不过,他指出,在制定此法律时,社会特别是年轻一代,需先获讲解我国所沿用的君主立宪制。
立法前需向年轻人讲解
他指出,一个人若没有获得足够的讲解而犯错,当局却对这个人采取行动是不公平的。
“采取行动却没有讲解是属于迫害,但需由法律专人进行讲解的工作,而不是交给有利益关系的政治人物,怕他们根据本身的政治倾向扭曲宪法。”
他补充,此法律是活生生的条规,人民需遵守里头所列明的事项。
诺阿都拉较早前提呈工作报告时指出,言论自由不能让任何人非议联邦宪法内,所赋予君主的特权。
改为总统制课题不存在
“任何人试图在国会煽动废除王室,可被控上法庭,尽管他们拥有免控权,可在议会厅内讨论其他的任何课题。”
他指出,君主立宪制自独立起就已落实。
他指出,国家真正的统治者是君主,而内阁只是奉君主之名进行政务。
“因此,不存在普选票或想将君主立宪改为总统制的问题。”
当今大马记者被拒门外
这场王室论坛是由大马玻璃市大学在吉隆坡举办。
《当今大马》今天也派遣记者采访这项公开媒体采访的论坛,惟遭到主办单位的拦阻,无法跟其他媒体一样进入现场履行采访职责。
诺阿都拉“报复论”掀波
诺阿都拉在5月12日一项选后论坛上,抨击华裔在第13届大选背叛了马来人,因此前者必须准备好面对马来社会的“报仇”。
“马来人最忌讳的事情就是被人背叛。一旦马来人被背叛,他们的报仇将永不休止。”
此番言论后来掀起民间和在野党的一片挞伐声。而诺阿都拉坚持自己言论没有不妥之处,因为它们都源自和立基于联邦宪法,反击外界戴有色眼镜来看待其言论。
在此同时,马来西亚非政府组织联盟也出言捍卫诺阿都拉,并怪罪《当今大马》记者擅闯论坛,选择性报道,散播种族憎恨。
根据媒体今日报道,警方已经完成“报复论”案件的调查,并提呈调查报告给总检察署,以决定是否将他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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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8 08:56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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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是首相藐视、侮辱统治者
现今法律 何依据报案 开档调查
悠久中国历史 不乏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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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8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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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出席王室论坛后,在记者会上指出,这套特别法需从行为、演词、讽刺及图形的角度,划定叛君的定义,以及施以重刑,即至少坐牢两年。
最高呢?
坐牢 100年?
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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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18 05:03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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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质疑吧,毕竟苏丹也是人也可能会犯错。比如讲错名字,如果说苏丹把英国威廉王子叫做哈里王子,纠正也是有应该的吧,会不会反叛军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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