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请问,我老板这样讲,
Please be informed that since you cannot follow instructions accordingly, and fail to corporate with staff, working with lackadaisical attitude, then please stop working with immediate effect.
我是从2011年9月开始full time做工,直到2012年10月转换去part time。Part time是一个礼拜做四天工。就职一间日本酒吧。
不根据指示做工?指示我做工都是PR。。我老板给我职位是Jr.Captian
不合作?我的确跟一些PR合不来,不多话。。跟waiter合作。。
working with lackadaisical attitude?前2天,我扭到右膝盖,韧带又裂,内积血,包着脚上班,我的确有点情绪不稳。
事情:我情绪低落,放下酒杯(下手太重了),酒不小心喷到bar maid(新来的工作第二天,也是妈妈桑的姐姐),我也没说对不起。我想她应该借机把事情闹大吧。
老板是否有权力以这些理由或状况就这样直接把我开除了?请各位给点专业的意见。谢谢。
|
|
|
|
|
|
|
|
发表于 23-5-2013 09:5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4-5-2013 12:0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15-8-2013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你留下来也难做人吧,而且公司说的你应该都清楚是不是对的。。
还有另外一个方法就是改一下你的态度,写一封请求信给多一次机会。。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