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父亲在2012年10月9日在双溪大年,吉打卖一间独立式屋子。这间屋子是给房屋经纪帮我卖的,买家是一位印度同胞。
当时因为将要屠妖节所以买家向房屋经纪要求我们可以让他们先住进去。律师都是由他们去安排,然后律师说2个月里面所有手续就可以妥当了。
即让两个月的时间不长我父亲就答应让买家可以住进去。然后他们就给我们10%订金就双方签SNP 合同。可是两个月过去了律师还没弄好,
他的解释是假期太多政府部门常休假。我们知道买卖房子是需要给他们3+1的时间,我们就和律师确定几时可以把余额支付我们?
律师说在2013年2月7日即是农历新年之前就好了,我们也答应了可是到了时间她又说来不及要在2月13或者14号才可以了。我们也唯有等了
可以时间又到时她又说不能了要等到2月尾了,我们也没办法唯有回来吉隆坡工作了。等到2月尾那个房屋经纪打电话来给我说律师那边还不能弄好需要再等。
3月了律师楼来了一封信要我父亲紧急的签给他们一封拖延到3月31日的信不然银行不能把余额支付给我们。她说签了那封信3月尾就可以过账了,过后那个买卖的律师一直延期我们余额支付到现在2013年4月19日。而且我们要他解释的时候他一直说是银行的问题不然就是政府部门的问题现在他还要我们签多一封延期信给律师楼我们开始觉得不大对劲了而且我问了银行他们说如果延期那么久是有赔賞我们的。然后我打去问律师她说是有赔賞可是需要把东西弄好了再过两个月才可以知道赔賞多少?可是他一直避开我们不说赔賞的事情,请问我们现在需要怎样做才可以拿回我们应得的东西?
希望你们可以尽快回答我,谢谢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