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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時候才有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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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urianmangga 于 2-4-2012 12:43 PM 编辑
有注意到嗎,在一些特定地點的OKU專屬泊車位,很多豪車特備喜歡佔用,見了不少個案不見執法人員採取行動,在廣場内的OKU泊車位也如此,什麽時候馬來西亞的車主才學會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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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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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不是发达国家是为啥,因为公民意识差劲。
马来西亚是发展中国家,试问公民意识可以到啥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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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2 04: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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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自言自语
絕對不認同你的話,你在說全部發展中國家人民都沒有公民意識,你也包挂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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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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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自言自语
你也包挂在内?: ...
durianmangga 发表于 2-4-2012 04:06 PM
当然包括我本人。
‘新加坡不是发达国家是由于公民意识差劲’是引述自某个消息来源。他们需要靠罚款严惩才会律己。
马来西亚的公民常常被人讥为三流的也是报章言论版时有所闻。我绝对没有断言,句句引述。
当然,总有少数例外,少数沉默、少数服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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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2 04: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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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自言自语
自我矮化是很多馬來西亞華裔的通病,不但如此還會強逼或影響別人這種心態,這句話果然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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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5: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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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注意到嗎,在一些特定地點的OKU專屬泊車位,很多豪車特備喜歡佔用,見了不少個案不見執法人員採取行動,在廣場内的OKU泊車位也如此,什麽時候馬來西亞的車主才學會尊重法律?
durianmangga 发表于 2-4-2012 12:42 PM
我国有那条法律提到.......正常人不可以停在OKU格里,同时也说明违法者会被控什么罪刑? 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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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2 06: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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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那条法律提到.......正常人不可以停在OKU格里,同时也说明违法者会被控什么罪刑? 请问.
岃 发表于 2-4-2012 05:29 PM
嗯,捉字虱哦 。。呵呵
法律? 你也許說的對,好像是沒有這條法律,或許需要對法律有深入認識的認識來給我們這位朋友解釋解釋。
既然是我挑起的話題,那就以我自認那一丁點有限不入流的認識要解釋,希望可以讓你滿意。
國家法律由憲法制度下賦予司法部制定然後在國會通過,也就是中央法律制度。地方法律則由地方政府(州政府)制定,程序相當於司法部 - 國會 - 法律。這是我國司法大綱,簡單的說,如有錯誤之処,請法律界人士給與指點糾正。
在購物廣場内,泊車位是屬於私人地段,業主有權規劃一些特定車位給專屬人士或任何單位,同時是私人產業也可以規定一些條例,若你接受又沒有遵循相關條例,業主有權對你採取行動,包挂某些形式的“刑罰”,例如 罰款 ~ 當然,你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去挑戰相關規定/條例。
在地方政府管轄的區域,地方政府有憲法賦予的法律權利規定某些“法律”,正確來説叫 by-law(地方法,中文我不確定怎麽翻譯)。規劃特定OKU泊車位屬於地方政府的權力,倘若有車主觸發相關條例,執法人員有權對相關車主採取刑罰,也就是開發單或是拖車(車主需要繳付罰款后才能領取車輛)。
不管中央政府歸屬,私人區域或是地方政府權限下的法律/條例,任何公民都有權向它發出挑戰,在法庭内挑戰確認其合法性,法庭(法官)則展現其大智慧思考審判相關法令的合法性,這也是一個民主國家典型的三權分立的結構。
歡迎對法律有深入了解的人士給與指點與糾正,這裡只是簡單的解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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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6: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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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捉字虱哦 。。呵呵
法律? 你也許說的對,好像是沒有這條法律,或許需要對法律有深入認識 ...
durianmangga 发表于 2-4-2012 06:21 PM
谢谢您的长篇文章分享,
您如何认定豪华司机不是OKU, 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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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2 06: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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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长篇文章分享,
您如何认定豪华司机不是OKU, 请问?
岃 发表于 2-4-2012 06:28 PM
因爲我看著車主下車不單沒有殘障行動還很迅速,我跟老闆在不遠處泊車位等人,然後跟老闆走走向這個泊OKU車位的車主方向,經過時在車内細細打量,車上不見殘障親友或搭客,也沒有OKU標誌貼紙在車上,所以我很肯定不是OKU。
我常常到Carrefour 購物,時常看到名牌豪華車泊在OKU泊車位,沒有OKU標誌貼紙,有時候看著車主上車,四肢健全又怎能是OKU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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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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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健全又怎能是OKU呢?
durianmangga 发表于 2-4-2012 06:36 PM
此言差矣。我四肢健全,确实OKU Ketidakupayaan Mental。
当然,我不会去将车子停放在OKU Ketidakupayaan Fizikal的泊车位。
希望没有冒犯到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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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2 06: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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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差矣。我四肢健全,确实OKU Ketidakupayaan Mental。
当然,我不会去将车子停放在OKU Ketidakup ...
自言自语 发表于 2-4-2012 06:41 PM
冒犯我?哈哈哈
我還以爲你給我的言論冒犯了。
有錢又四肢健全的OKU ketidakupayaan Mental的我還沒遇見過,就算遇見了我也不知道。
BTW 這些OKU泊車位不是給 四肢健全的OKU的,是給身體有肢體殘障問題的OKU,你要爭辯我也懶得跟你浪費時間口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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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6: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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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durianmangga
不算冒犯,也不会。因为大家都是OKU,有时候肢障OKU我也无法体会他们的心情。
我当然没钱,不然也不会申请和获得EPC了。
有钱谁要当OKU,早就住私人医院了。
BTW,楼主的苦衷必须正面宣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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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6: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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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durianmangga
OKU的当中免路税的优惠确实只给Ketidakupayaan Fizikal,这点我当然清楚,也不会与您争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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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2012 07: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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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durianmangga
不算冒犯,也不会。因为大家都是OKU,有时候肢障OKU我也无法体会他们的心情。 ...
自言自语 发表于 2-4-2012 06:56 PM
我的苦衷? 哈哈哈哈哈
謝謝你的關心 ~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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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7: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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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苦衷? 哈哈哈哈哈
謝謝你的關心 ~ 哈哈哈哈
durianmangga 发表于 2-4-2012 07:03 PM
话说回来,我也觉得OKU泊车位被人霸占确实对那些有真正需要的人士不公平。即使Carrefour也有孕妇的停车位,一样被人霸占,又有谁理会车子里有孕妇?况且,10 items or fewer的Express Lane有时候顾客被收银员Tegur了之后,还是一样“啊、啊”不加理会将她超过10样物件的Shopping Cart推上Checkout Counter?AEON有Customer Feedback公开投诉,管理层说会留意可是事件还是重复又重复发生。世界原来是不公平的。所以有些政客说要立法,也要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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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2 08: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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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苦衷? 哈哈哈哈哈
謝謝你的關心 ~ 哈哈哈哈
durianmangga 发表于 2-4-2012 07:03 PM
欢迎您与大家继续讨论。
其实我也看不过眼,能做的就是提醒一下附近的保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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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2 09: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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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岃 于 3-4-2012 09:41 AM 编辑
因爲我看著車主下車不單沒有殘障行動還很迅速,我跟老闆在不遠處泊車位等人,然後跟老闆走走向這 ...
durianmangga 发表于 2-4-2012 06:36 PM
您照片里看到的哪个OKU停车位是归市政局管的吗? 如是,您可以把所拍到的照片呈上投诉,
如果那里的土地权是归业主的话,您只能反映,业主要不要配合还是他们的权力.没有法律可以管制他们.
所以,唤醒社会的醒觉会远比等待执法更有效....如林版主目前一直都在努力的留字条,就是一个典范了.
还有.....不是每个OKU都是驾小车的,或穷的......但是一样的,他们也需要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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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2 11: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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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2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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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注意到嗎,在一些特定地點的OKU專屬泊車位,很多豪車特備喜歡佔用,見了不少個案不見執法人員採取行動,在 ...
durianmangga 发表于 2-4-2012 12:42 PM
在FB share 红他.......直到上了报纸以后,很多人都会怕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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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12 0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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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B share 红他.......直到上了报纸以后,很多人都会怕怕了....
李文杰 发表于 3-4-2012 02:59 PM
传说中的人肉搜索令人闻风丧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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