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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pf 问题 , 请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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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开了间小公司,已经关了。。 现在总部买起来了, 我们跟总部打工。。
我没进员工clerk的epf , 如果她去epf告我。。我可以说我公司倒闭了。。。不需要赔回epf给她吗?
因为被发现她偷拿公司钱,顾客还钱她没print resit, 她用手开单 resit有她签名她还死都不承认她拿去。。。她隔天自己辞职,没有一个月通知
我们看她老员工所以没去报案,只是交待顾客说你们的钱我们公司没收到,resit手写的虽然我们公司resit但我们的是printing resit ,钱员工自己偷拿去了。。你们自己去找她讨回钱。。。 如果不要直接去报案, insuran会赔。。。
受害者同kampung的几乎都帮自己人(马来人) 所以选择不报案。。。
现在有个受害者他说要讨回钱,但他不要报案叫我们去报案。。。可以吗? 还是要受害者本身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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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2 06: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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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12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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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帮她进epf,那么你有扣她的工钱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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