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律師:須查明產業有否被凍結等問題‧購拍賣屋需冒風險! 2012-03-11 10:50
下標拍賣屋確存一定的風險,因為銀行不保證產業的完整,因此,一般的拍賣屋,有意投標者須先查清楚產業有沒被法庭凍結、是否有住戶等等細節。 若面對屋內有人居住不搬遷,事主除了可先與他們商談,若不果,則可申請庭令下逐客令吉。 資深律師針對高淵市邊園一間拍賣屋,過後卻被人惡意破壞的事件提出一些忠告。 這名律師說,要買的拍賣屋一定要比市價便宜20%以上,不然若遇上有麻煩及手尾時,所花的費用可能會比市價來得貴。他說,依據一般程序,銀行拍賣屋子,下標者須先付10%定金,若沒有競爭就可中標,若有競爭,則視價高者得。 標獲者須120天內繳清餘款 標獲者須在120天內完成繳清拍賣價的餘款,在完成轉名手續後,才能成為真正的屋主。他指出,若屋子有住人,屋內的人又不肯離去,下標者只能請律師申請庭令,下令搬走。 他坦言,拍賣屋有存在一些灰色地帶,即是下標者只還10%,在還沒完成割名手續前,並不能對有關拍獲的產業採取行動。 中標者無法提告業主再者,中標者與被拍賣的屋主並沒有合約關係,只有銀行及被拍賣的業主有合約,要告業主,也只有銀行才可提告。若中標者已完成割名手續,合法擁有該產業後,情況又有不同詮釋。 一般上,銀行一旦拍賣產業後,若產業被破壞,銀行大都不會再花錢起訴業主。 因此,拍賣屋在進行手續時確存有一定的風險與困擾。 律師:客戶忍痛放棄訂金
屋契遭凍結手尾長 另一名律師說,她曾有處理一宗拍賣屋的法律文件,但由於該產業的屋子欠下他人的一些債務,因此該間拍賣屋的屋契已被某方凍結,其客戶是以9萬令吉標獲有關屋子,但在要求某方解凍有關屋契,卻須解決屋主所積欠的債務,最終客戶在無奈的情況下,唯有放棄10%的定金。(星洲日報/大北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