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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方言不是方言作者:宋麗娟
2012-01-19 馬來西亞 星洲日報 言路 38頁
在最近一片搶救方言議論中,沈志偉君〈復興語言從成長地做起〉(2012年1月10日《言路》版)一文令我不得不一吐為快。我是搞語言學研究的,文中所說的不論是“語言與祖籍掛鉤”或“語言與成長地掛鉤”的模式,我覺得都好,只要大家肯說方言,就是好事。但是文中提及以南方漢方言為大馬華社教學媒介語的終極目標這一點,就必須慎重以對了。 在語言學裡,方言的定義是:“一個語言的地方變體”。例如,吉蘭丹馬來語和柔佛馬來語在腔調上有些許差異,某些詞彙的應用上也多少有點出入,但當一個吉蘭丹馬來人碰上一個柔佛馬來人,兩人之間即使各自使用自己的語言,溝通上也不會出現問題;充份體現這些條件的這兩種語言就可說是馬來語的地方變體,即“方言”。 但是,同一概念卻似乎套用不到漢方言,如福建話或廣東話上。漢方言的語音差別之大,可以讓廣東人完全聽不懂福建話,更勿論讓這兩名漢人互相溝通了。除了語音,漢方言間的詞彙、語法的差異也不小。因此,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漢方言”基本上是屬於不同的語言;而被冠上此稱號之原因除了是從政治角度(中國中央統治制度)出發外,亦因它們共用相同的文字體系。另外,為了團結語言不相通,猶如散沙般的漢/華人,中國政府選了普通話,一種以北方方言為基準的語言為標準語言,而馬來西亞華人,雖以南方漢人為多,卻選擇了跟隨其後。 在以方言為教學媒介語這件事上,大家需要釐清的是:對馬來語而言,此舉是可行的,但對漢語而言卻是不可行。因為,漢方言不能算是方言;它們是不同的語言。例如,福建話對我這個湖北人而言,就如日語,是需要下苦功學習的外語。正因如此,如果教學媒介語,要如沈君所建議般,與成長地掛鉤,那麼我們要如何編寫各種不同“方言”的教材和訓練相關語言的老師?因為漢方言雖共用同一個文字體系,但是之間的語音,詞彙、語法、用語習慣都有很大的差異,不同方言的教材就必須另外個別編寫,才能符合學習標準方言的基本條件。 再者,若真的啟動此模式,大馬華人還可以搬家嗎?因為如果孩子在沙登長大,學了客家話,讀到三年級後,爸爸因工作關係,必須搬到檳城,一個以福建話為主的地方,那麼孩子在完全不懂福建話的情況下,還可以繼續在檳城上華小嗎?還是必須轉到以國語或英語為主的學校去? 談到尋求中港台語言專家的協助,我在負笈新加坡國立大學時,有幸和不少中港台語言學學者交流、學習,發覺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在單語、或至多雙語環境中成長的他們,雖然搞得是語言學研究,但是對新馬的多語環境不能有很深入的體會,亦難持平對待新馬語言的變異。這樣的認知和態度對新馬的語言研究似乎起不了太大的助益。因此,依靠外來援助並非上選。 簡言之,歷經了漫長的華教爭取奮鬥之路,大馬華社以華語為教學媒介語一事,雖不恰當,但已似乎很難扭轉乾坤。方言沒錯是必須搶救,但是大家應該很明白,華人是因為現實才放棄方言;但若大家知道,學習方言才是更實際、更有益處之舉,恐怕又有另一番不同的景象。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宋麗娟) |